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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生日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羅馬書六章1-4節、歌羅西書二章6-7節

前言:
不久之前,教會來了一位陌生的中年婦女,一進到牧師辦公室,便要求我要馬上幫她洗禮,見到她著急又迫切的樣子,讓人感到有些奇怪。經過一番協談之後才明白,前一天,當她行經新興教會時,恰巧剛舉行完告別禮拜,正好目睹了棺木由教會抬出,準備放進靈車的畫面,使得她心中非常害怕,整夜無法入眠,所以急著要找牧師洗禮,以消除心中的恐慌。知道她的來意後,我好奇的問她,為何選擇德生教會接受洗禮,而不到其他的教會?妙的是,她竟然回答說:「因為德生教會漂亮又大間,所以我才會找到這邊來。」聽了讓人啼笑皆非。得知她不明白洗禮的意義後,我只好向她解說長老教會的體制與洗禮的意義,並清楚的告訴她:「洗禮並不是收驚」。經過對話並為她做了「收驚」禱告之後,只見她要離開教會時,還帶著一副疑惑的眼神望著我。

事實上,在我牧會的生涯當中,已經多次接到過曾受過洗的信徒之電話,要求第二次的洗禮,因為他們在受洗之後,仍無法擺脫心中的綑綁,經常陷入罪惡當中,所以燃起再洗一次的觀念,盼望能藉著第二次的洗禮「重新做人」。基本上,這樣的觀念並不合乎長老教會的信仰和體制,因改革宗的聖禮神學主張,洗禮只要一次就已足夠,重要的是,洗禮之後,乃要在日常的信仰生活中,遵循上帝的話,不斷的立志與更新,致力於因信稱義的信仰表現。雖曾有「重洗派」(Anabaptist)的神學家,站在悔改歸正(Conversion)、重生、過聖潔生活的角度上,反對嬰兒的洗禮,只贊成大人的洗禮,但如此的神學觀,並不為長老教會所接受。

一.長老教會與普世教會的洗禮觀
長老教會的洗禮神學,乃依長老宗的創始人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四卷十五章〈論洗禮〉的主張而來,本章一開始,約翰加爾文就明白的指出,洗禮有兩個目的、三種利益。目的一:「是加入教會的表記,好叫我們既被接入基督,就被列為神的兒女。」目的二:「第一.是要增加我們對上帝的信心;第二.是要我們在人面前承認我們的信仰。」利益一:「乃是主把洗禮給我們作為潔淨我們的象徵和記號;或更加明白說,洗禮好比是一件具有法律性的公文,藉此神擔保我們一切的罪都得消除或塗抹,不再為祂看見或紀念,也不再將罪歸於我們。」利益二:「表明我們在基督裡死去,得著新生命。」利益三:「它確證我們不但被接上基督的生和死,而且與主結成一體,使我們能分享祂一切美善。」

至於洗禮的方式,或許有人認為長老教會的滴水禮,與浸信會的浸水禮有著很大的不同,因而產生疑惑。其實,長老教會不但接納滴水禮,也贊成浸水禮。我們從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的主張:「至於受洗的人是全身一次或三次浸入水中,或是祇以水或酒傾在頭上,都是無關重要的;各教會都有自由,照著各國的不同習慣去行。」得以看出,無論是滴水禮或浸水禮,長老教會都可施行之,只是為了洗禮的方便性,我們幾乎都採用滴水禮施洗。雖形式上有所不同,然其意義上乃完全相同,皆象徵著得救與重生。

過去雖各大宗派對於洗禮的主張有著諸多不同的見解和爭論,然在普世教協的努力下,廣邀各大宗派的神學家,經過多年的商討和研究,終於在1982年出版了一本名為《洗禮、聖餐與服事》(Baptism、Eucharist and Ministry)的神學書籍,用以解釋洗禮與聖餐的真諦,如今,這本書已經再版了數十次,書中所述的「洗禮與聖餐」,乃成了所有普世教會的共識。以下,乃普世教會對於「洗禮」神學的五個共同觀:
1.參與基督的死與復活。(Participation in Christ’s Death and Resurrection)
2.悔改、赦免與洗淨。(Conversion、Pardoning and Cleaning)
3.靈的恩賜。(The Gift of the Spirit)
4.與基督的身體合而為一。(Incorporation into the Body of Christ)
5.上帝國的記號。(The Sign of the Kingdom)

二.「第二個生日」的聖經訓示
約翰福音三章記載了一段耶穌與法利賽人且身為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論重生」的對話。尼哥底母聽聞耶穌行了許多神蹟奇事,深感若沒有上帝的同在,無人能行,所以特地利用晚上的時間前來請教耶穌。耶穌明白來意之後,開口便說:「人若不能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尼哥底母聽完後,仍充滿疑惑的繼續問道:「人老了豈能重生?豈能再進母胎生出來?」耶穌知道尼哥底母並不了解重生的意義,乃詳細向他解釋道:「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此話一閉,耶穌開口再度向他重申:「你們必須重生」。(參見約翰福音三章1-7節)耶穌所說的「必須重生」,乃在指人的「第二個生日」,這個生日,人無法憑自己的力量得著,當藉著聖靈而得。換言之,人的「第一個生日」由父母所生,屬乎肉體;第二個生日則是從上帝而來,屬乎靈,人若非藉著信,透過聖靈的澆灌,乃無法得著。然得著之後,仍要因著信而稱義,活出基督,展現出「福音化」(Evangelization)的信仰表現。

保羅捎信給羅馬教會論述到「因信稱義的福份」時,曾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五章1-2節)作為訓勉,告訴當地的信徒須明白,耶穌基督雖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人可白白的得著救恩,但絕不能誤認為「因信稱義」就是沒有條件的「廉價的恩典」,而藉詞犯罪,放縱私慾,為所欲為。畢竟恩典雖「廉價」,但人往往會因廉價而忽略其「價值」,因罪而付上「代價」。

保羅在訴說因信稱義的「福份」與「條件」後,更進一步的說明,人要「因信稱義」,就當要接受洗禮,表明與耶穌的死聯合,脫離罪惡的管轄, 又與耶穌的復活聯合,歸入上帝的主權之下,即他在羅馬書六章1-4節所提到的:「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教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緊接著,保羅還繼續強調,人若不與基督聯合,在罪上死,在基督裡活,人將永遠成為「罪」的奴隸。惟有在基督的恩典之下,成為上帝家裡的人,順服上帝,受義規範,才能引至「成義」、「成聖」與「永生」。(請參閱羅馬書六章5-23節)

三.「第二個生日」的信仰實踐
保羅所說的藉著洗禮,與耶穌基督一同歸入死、埋葬、復活,即象徵著肉體之外屬乎靈的第二個生日,要我們接受洗禮者的所作所為,都當展現出新生的樣式。

西班牙馬德里的聖經公會大門前,曾經發生過一則感人的故事。話說主後1983年的某一天清晨上班前,有位不知名的男士,在馬德里聖經公會門口不斷的徘徊,似乎心事重重。當上班時間一到,聖經公會開啟大門準備營業之際,這位男士乃快步的走進裡面,從架子上取下一本昂貴的金邊聖經走到櫃臺,在問清價錢並付了現金後,卻將聖經留在櫃臺上,匆匆的離開聖經公會。當櫃臺人員發現後,急忙追趕了出去,將聖經交給這位男士,孰料,這位先生卻向聖經公會的人員說了一句:「聖經我已經拿了」,便快速的消失在人群當中,使得聖經公會的人員感到錯愕!

不久之後,真相才被了解而公諸於世。原來,在此之前,這位男士因為失業而心情鬱悶,一天,當他行經聖經公會時,瞧見裡面擺放著許多漂亮且昂貴的金邊聖經,遂進到裡面觀賞一番,結果一時興起,趁門市部職員不注意時,隨手偷了一本,準備藉機變賣,以紓解經濟窘迫之苦,然事與願違,聖經不但兜售不成,內心還因而忐忑不安。回到家裡後,這位「雅賊」由於良心的譴責,輾轉難眠,而起身翻開聖經閱讀一番。當他用心的閱讀後發現,聖經當中充滿著許多寶貴的真理,教人愛不釋手,一連幾天,在越讀越有心得的情況下,還到教會請教牧師有關聖經的內容,以及信仰的問題,最後在牧師與教會信徒的鼓勵與幫忙下,獲得新生命,並且找到新的工作。當他在領到薪水的第二天清晨,帶著一顆「懺悔」的心,將所偷得聖經的價錢,悉數奉還給聖經公會。從認識上帝的話,又付諸於行動後,這位男士又多了一個「生日」。

結語:
約翰加爾文說過:「『洗禮』」是心靈重生的記號」,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第二個生日」。如今,接受洗禮的人,多出了一個屬靈的生日,就當成為重生的基督徒,遵行上帝的話語,不再被罪惡所綑綁,作個信心堅固的人,真正表現出保羅所言的:「你們既然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就當遵他而行,在祂裡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的教訓,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歌羅西書二章6-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