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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心 vs. 勉強(三)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 馬可福音十二章 41-44 節、哥林多後書九章 6-9 節

接續 2011.1.30. <甘心 vs. 勉強(一)>

接續 2011.2.6. <甘心 vs. 勉強(二)>

「分別為聖」( Make Holy to Lord ) 一詞,是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上帝曉諭摩西,命他向百姓宣告,當須遵守奉獻的吩咐之語。此一用詞,首次出現在出埃及記十三章的第二節經文:「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其意,乃有「屬上帝的」、「特別的」、 「分別出來歸與上帝」、 「將之獻上」等。

此外,舊約裡面還有多處經文,先後提到百姓當遵守「十分之一」與「分別為聖」 的教導。其中,最嚴肅,也最直接的,則以摩西令以色列百姓不可忽略十一奉獻的責任所言:「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民數記十八章 28-29 節)最受矚目。摩西之所以會對以色列百姓一再的耳提面命,訴說「分別為聖」與「十一奉獻」的重要,最 主要之目的,乃是要百姓得把屬上帝的東西分別出來,歸給上帝,不能佔為己有。因上帝是萬物的源頭,一切都從祂而來。

在新約當中,「分別為聖」一詞出現過兩次,分別記載於約翰福音十章 36 節:「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及約翰福音十七章 19 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雖新約聖經這兩節經文,皆在訴說耶穌基督成聖的意義,然從字面的記 載,則可以見著,耶穌基督的「 分別為聖」,不但是出自於上帝,且屬於上帝, 更是為拯救人類,使人能夠成聖,不再受罪惡所綑綁,所親自獻上,聖潔無瑕疵的「活祭」。基於此,人當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跟隨祂的腳蹤,效法祂的榜樣來「分別為聖」,好讓人能夠看出,我們就是耶穌基督的學生。 端 見,「分別為聖」 的意義,除了當將「最好的」(金錢、恩賜)奉獻給上帝 之外,還得將自身擺上,實踐聖潔的生活,榮耀上帝,才能真正展現出「分別為聖」的信仰作為。

在多年的牧會生涯中,我曾看到有些會友,幾乎每週都會奉獻,儘管金額 不多,卻鮮少中斷過。好奇之餘,我乃請一位姐妹分享,為何她每個禮拜都會奉獻的原因。她告訴我說:「我每一個禮拜都會奉獻,乃因為我在做生意,每天都有收入,不似領月薪的人,一個月才領一次薪水。每天作完生意之後,我都會把所賺的錢先挪出十分之一,加以分別為聖,星期天前往教會做禮拜時,再將之投入奉獻箱。若我沒先將每天所賺得的錢,挪出十分之一出來的話,就會在無意間,將所賺得的錢用掉。如此一來,我就會忽略奉獻了!」聽完這位姐妹的分享,令我非常感動!。

或許,我們並非生意人,無法每天都有收入,而是屬於領月薪的上班族,也就難以每週都方便奉獻。雖是如此,若我們能和上述這位姊妹一樣,無論多寡,都能將所得的十分之一挪出,如同以色列百姓一樣,將屬上帝的,加以 分別為聖,並用誠心 獻上, 歸給上帝, 當是上帝所喜悅的。

六、隨時預備

基本上,事先預備奉獻,將新鈔獻給上帝,就是一種「分別為聖」、 「信行合一」、 「將最好的獻上」之信仰作為。創世記中的亞伯,就是因信行合一,將頭生的分別為聖,並把羔羊身上那最好的油脂獻上,而受到上帝的喜愛。該隱雖也和亞伯一樣,同樣獻祭給上帝,但卻不蒙悅納,主要因素,乃在於他雖有獻祭,然卻信行不合一。(見創世記四章 1-7 節)有鑑於此,我常以之作為自我的儆醒,也在神學院講授牧會學時,一再的提醒神學生,若日後成為牧師,除了要「講道便、祈禱便、死便」之外,「奉獻便」亦不可少,因凡事「預備便」的作為,乃「信行合一」的基本行動。

之前,我曾告白過,自己因未事先預備奉獻,而出糗的故事 。雖已經過多年,但仍記憶深刻,每逢想起,還是會感到懊惱。話說,有一個禮拜天下午,為了參加東部中會於玉里所舉行的聯合聚會,我乃開著教會的福音車,載著會友,一路從花蓮壽豐鄉的豐田教會南下,前往玉里。到達會場之後,我才知道,中會內所有牧師的座位,全都被安排在禮堂的台上。沒有服事,本不想坐在台上的我,為了順服中會的安排,只好乖乖的坐到台上去。就定位之後,打開程序單,這才發現,當天的聚會有「奉獻」這一個項目。由於沒有事先預備,身上只有一張千元大鈔,並沒有百元小鈔,而這一千元,是聚會完後,回程時所要加油的費用。面對窘境,本想走下台向內人拿一張百元鈔票作為奉獻之用,但當時,前奏的琴聲已經響起,實不方便走動。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向鄰座,同樣是在花蓮市近郊牧會的年輕牧師,借了一張面額一百元的鈔票,準備奉獻之用。

幾天後,藉著前往花蓮市區辦事之便,我乃順道將錢還給借我錢奉獻的牧師。當拿錢還他時,我坦白對他訴說,為何會臨時向他借錢奉獻的「苦衷」。聽完後,他告訴我:「沒還沒有關係啦!」緊接著,他還用開玩笑的口氣對我說:「不要急著還錢,若你沒還,上帝就會當作是我奉獻的;若你還錢,在上帝的眼中,也不一定會接受是你奉獻的,因為是向別人借的。」當然,玩笑歸玩笑,借我錢的牧師,還是收下我還給他的一百塊錢。有了這次寶貴的教訓之後,我身上隨時都備有百元新鈔,作為奉獻之用。

為能隨時隨地都有預備奉獻的心,每當身上有一百、五百和一千元的新鈔時,我也會特別將之保留下來,放在隨身所攜帶的皮夾內,以備奉獻之用,免得需要奉獻時,又面臨找不到錢奉獻的窘境。

談到這裡,又使我想起,小時候,經常看到年邁的祖父坐在床前禱告,閱讀羅馬字的聖經。雖祖父已於 1974 年 5 月 19 日 清晨歸天,然祖父那勤於靈修、禱告、讀經的畫面,依然深刻烙印在我的腦海中。

記憶裡,祖父的羅馬字聖經裡面,總是夾著好幾張面額不同的新鈔,有一元的、五元的、也有十元的。一天,我在祖父的允許下,打開他的聖經,拿出新鈔把玩。基於好奇心的緣故,我問祖父說:「為何要將這些新的鈔票夾在聖經,而不放在口袋裡?」祖父回答說:「這是要奉獻用的!奉獻給上帝要用新的錢,而且要隨時準備好,以免要奉獻的時候,因沒有預備心,臨時找不到錢。」祖父進一步提醒說:「這些新的銀票,是人家找阿公錢的時候,阿公所特別留下來的,是阿公要奉獻給上帝的,小孩子不可以偷拿,否則,上帝會不高興。」

祖父說得沒錯,隨時都要有預備奉獻的心,因此,他才會將錢夾在聖經裡面,以方便奉獻。祖父的這一番話,影響了我日後奉獻的態度,也養成了我用新鈔奉獻的習慣,即使身上沒有新鈔可奉獻時,也會將所有鈔票中最新的一張,投入奉獻箱當中。

七、出於誠心

新約聖經當中,有一則大家都已耳熟能詳,有關「寡婦與兩個小錢」的故事。這則故事,在馬可與路加兩卷福音書當中,皆有詳細的記載。就馬可福音所載之經文來看:「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十二章 41-44 節)文中所提到的「銀庫」,乃耶穌時代的聖殿廣場中,「祭司院」( Court of the priest )的前面,有一名叫「婦女院」 ( Court of Women) 的地方,是專供男士前去面見祭司,辦理獻祭事宜時, 婦女與孩子的等候區。 該區 設有十幾個讓人自由奉獻,狀如喇叭口,可直通院中的「銀庫」之容器。由於每逢獻祭的時刻,等待獻祭和排隊奉獻的人數眾多。因此,奉獻口皆有祭司負責看守與管理。

一天,耶穌和門徒來到聖殿,看到許多人排隊,準備將錢投入 銀庫 。當 下,耶穌看到有人投入鉅額的金錢,也有人只投入一些小錢。於此同時,耶穌 看到了一位 貧窮的 寡婦前 來, 不卑不亢,默默的 投入了兩個小錢。此舉,引起了耶穌的注意,耶穌特別叫跟隨他的門徒前來,開口讚許說:這位寡婦投 入銀庫裡的,比眾人所奉獻的都多。因 眾人是將「有餘的」(剩下的)拿來 投入,而這寡婦卻是把她「一切養生的」(所有的)都投入。

其實,經濟狀況不佳的寡婦, 可以不用投錢,因這不是必繳之「宗教捐」,也不是制度上得奉上的「十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經濟本就相當困窘,而手中只有兩個小錢的寡婦,本可只投入一個,留下一個花用,但她卻甘心樂意,將身上僅有的兩個小錢全都投入,不似文士和法利賽人,將「有餘的」投入,還藉機讓人知道,他投入了大筆的金錢。此舉,實嚴重背離了「誠心奉獻」的真義。

再者,耶穌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曾因法利賽人對於奉獻的信行不一,對他們發出嚴厲的譴責:「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路加福音十一章 42 節)耶穌之所以會發出這樣的指責,乃上帝原本只吩咐以色列百姓獻上頭生的牛與羊,及從五穀、酒、油等出產品中,捐出十分之一即可,但生活富裕的法利賽人,為表示外在的敬虔,卻不顧窮人所需,竟要求所有的人,連薄荷、芸香和菜等農產品,也都得捐出十分之一。此舉的立意雖然不錯,但充其量只為外在的場面,並非出自於內在真正的誠心,窮人還得因此必須多加付出,而造成生活上的困擾。耶穌從中看出,法利賽人嚴重缺乏愛上帝與愛人的憐憫之心,簡直毫無誠心可言,真的非常要不得。

可知,耶穌 並不是在監督人是否有奉獻,也非看人奉獻數目的多寡,祂所看的,乃是奉獻之人的心意和態度,及其是否真正實踐出「信行合一」的作為。

有一則反諷猶太人奉獻態度的幽默笑話如此說道:一位基督教的牧師,找來了四位生長在不同國度的基督徒,分別為:羅馬人、英國人、美國人與猶太人。牧師請他們向上帝奉獻。聽完牧師的指示之後,羅馬人首先開口說:「願榮耀歸於主耶穌!」語畢,隨即將身上所有的錢捐了出去。

輪到英國人時,只見他在地上劃一個圓,之後乃向上帝默禱說:「請全能的上帝決定我該擁有多少錢!」禱告結束後,便把身上所有的錢撒向天空 。當錢落地之後,英國人把落在圈內的錢歸給自己,其它的,全部捐了出去。

換到美國人時,他和英國人一樣,也在地上畫圓圈,之後,把錢灑向空中。然和英國人不同的是,美國人把落在圓圈內的錢捐了出去,將落在圓圈外的錢歸給自己。

最後,輪到猶太人奉獻。猶太人所使出的奉獻方式,和前面幾位完全不同,他並沒有在地上畫圓圈,而是直接把錢都拋向空中,且一邊拋錢,還一邊喃喃自語說道:「偉大的上帝,你想要多少就自己拿吧!不要的再還我。」

或許,這一則故事,只是為博君一笑而寫,想藉以「諷刺」那堅持律法主義,卻又常信行不一的猶太人。然無論如何,奉獻必須 出於誠心 ,且當信行合一,才能蒙上帝的悅納,否則,一切終將徒勞無功。

拙著《富中貧 vs. 貧中富》一書當中,我曾談過一則< 五角七分 >的真實故事,讀過的人,無不深受感動。為能讓大家溫故而知新,再次藉此提出分享。

 

1912 年 12 月 1 日,由美國浸信會 Rusell H. Conwell (1843-1925) 牧師所寫, 題目 為「 五角七分之歷史」( THE HISTORY OF FIFTY-SEVEN CENTS ) 的主日講道篇, 看完之後,深受感動,眼淚不由自主的奪眶而出。< 五角七分 之歷史 >是一則 Rusell H. Conwell 牧師親身經歷 的真實故事,主角是一位名叫 Hattie May Wiatt ,住在教堂附近的貧民窟之小女生。

有一個禮拜天早上, Hattie 高興的拿著主日學課本和奉獻,來到教會要上主日學,可惜的是,由於教堂空間狹小,無法容納所有前來上主日學的小朋友, Hattie 不得其門而入,因而紅著眼眶,站在門口,猶豫著到底是要留下來等待,還是回家。此時, Conwell 牧師剛好來到教堂,看到想上主日學,卻又擠不進去,而流著眼淚的 Hattie 站在外面,乃隨手抱起了她,進到主日學教室,勉強騰出一個角落,讓她上主日學。

隔天, Conwell 牧師 要到教會的途中, 在社區遇到正要上學的 Hattie ,和 Hattie 親切的打了招呼後, Conwell 牧師告訴 Hattie 說:「教會計畫要建蓋一座較大的教堂,好讓所有的小朋友都能前來參與主日學,目前正開始著手募捐計畫。」

一天,住在貧民區的小女生 Hattie 生病, Conwell 牧師受託,前往為她禱告。不久, Hattie 因病過重而去世。當 Conwell 牧師為其主持完告別禮拜後, Hattie 的母親拿了一個小袋子給牧師,裡面有五角七分錢和一張小紙條,是 Hattie 這段時間所存下來,註明要奉獻給教會蓋新教堂的錢。在當時,這樣的數目,對於一個住在貧民窟的小女生而言,可說是「天文數字」,牧師為此感動不已。

牧師將此一故事藉著主日講道分享之後,隨即感動許多的會友,大家無不為擴建新堂努力奉獻。當地的報社得知消息後,還將此一故事刊登在報紙,而引起迴響。當時有位房地產經紀人讀到這則新聞之後,乃熱心的為教會尋覓一塊土地,但由於價錢過高,教會付不起,連訂金也無法負擔。最後,房地產業者在感動之餘,將這塊地以五角七分錢賣給了教會,而傳為佳話。消息傳出後,教會的會友深受激勵,而大力的奉獻建築費用,在短短的五年之內,奉獻的金額便增加到廿五萬美金。此一數目,在當時,可說為數相當可觀。

如今,當地的小孩子,已不必因空間不夠,而被排擠在外,無法進入教堂上主日學,因位於美國賓州 Blue Bell ,有三千三百個座位的浸信會「天普教會」( Baptist Temple Church ),還有可以容納數百人的主日學大樓,以及「天普大學」 (Temple University ,亦有人將之翻譯為「聖殿大學」 ) 和「好撒瑪利亞人醫院」 (Good Samaritan Hospital 現在已更名為 Temple University Hospital 天普大學附設醫院 ) ,這些無一不是 Hattie 所奉獻之五角七分錢所結出來的果實。

結語:

奉獻是回應上帝恩典最為具體的行動,也是身為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作為。或許,大家對於奉獻的信仰體驗有所不同,有的人認為,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不必如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一樣,非得遵循「十分之一」的奉獻不可,因那只是當時支持祭司體系運作的「宗教稅」。

話雖如此,個人還是相信,先知瑪拉基為上帝的應允之代言所述: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三章 10 節)以及保羅所言: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哥林多後書九章 6-9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