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愛見證愛 — 李子和牧師

  • 李子和牧師

聖經:約翰福音十三章 31-35 節

引言

漫畫《娃娃看天下》裡有一段有趣的故事。該故事的主要人物,是頗有愛心與正義感的「瑪法達」以及自私自利的「蘇珊娜」。有一天,這兩位個性截然不同的小女生,一起走在路上;忽然,兩人看見地上蹲著一位可憐的乞丐 … 。此時,蘇珊娜說「每次看見這種可憐的人,就讓我感到很難過 … 」。瑪法達聽到這位自私自利的同學,竟然也有如此的惻隱之心,就驚訝地問她 「那你覺得應該如何幫助他們?」蘇珊娜轉身對著瑪法達說:「幹嘛幫助他們!? … 把他們通通關起來,我看不見,就不會難過了啊!」

該漫畫是阿根廷漫畫家季諾的作品,從 1962 年開始刊登於當地報紙,主要目的是用來宣傳人權等議題;那麼,從這個半世紀前的漫畫,再來看取材於今日台灣社會的故事。話說,小明跟小華從小一起長大;雖然是老朋友,可是兩人個性截然不同。小明,古道熱腸;而小華,冷漠淡定。那麼,每次見面,小明總喜歡分享自己贊助非洲貧童所得到的快樂;可是,每次說完,小華總是冷淡地回他「關我什麼事?」。有一天,兩人一起聊天,談到最近 發生的一則社會新聞「某社區里民拒絕『病童之家』進駐」 … ;沒想到, 古道熱腸的小明,竟然氣憤地表達對該慈善機構的不滿!看到小明的態度, 小華很是好奇,便問他「你不是最同情弱勢兒童,為什麼對幫助他們的人如此生氣?」小明回答「因為 … 我就住在那社區裡!」

對於小明的反應,讓人覺得好奇:為什麼有人願意關懷非洲的貧童,卻無法愛身邊的病童?或許,我們也有這樣的經驗,即,當人邀請我們去關心 異鄉的弱勢或災情時,我們很容易熱烈響應;可是,對於長期在身邊的弱勢者, 反而難以接納。似乎,愛你的鄰舍或愛你身邊的兄弟姊妹,比愛遠方某個陌生人還要困難?! … 「愛鄰舍」是否困難?對於這個問題,本文以「愛見證愛」為題,一起來思考。

•  愛鄰舍,不容易嗎?

有人說「住教會隔壁的,不容易進教會!」因為有個故事是如此說:有位傳道師受派到鄉下教會,剛搬進去的那天傍晚,一位老婆婆在門口喊「傳道先生 … 」。年輕傳道趕緊應門,一開門,只見老婆婆手上拿著水果與麵包,對傳道說「你剛搬來,可能還沒辦法煮飯,這些給你吃 … 」。傳道很 感謝地說「我們教會的會友這麼疼傳道,真是感謝主 … 」,老婆婆一聽,趕忙說「別 誤會,我不去教會的,我只是住在隔壁的阿婆 … 」。傳道一聽, 笑著對阿婆說「你人這麼好,又住在教會隔壁,怎麼不來教會呢? … 」阿婆說「我住教會隔壁幾十年了 … 」「這幾十年,常看到你們吵架 … 」老婆婆看了看一臉難為情的傳道,繼續說「你們去教會的,跟別人一樣會發脾氣;所以,我不想去教會」。

對於沒住在教會隔壁的其他人,基督徒比較容易在他們面前展現「和藹可親」的模樣;可是,住在教會隔壁的老婆婆,卻往往可以看見基督徒軟弱又真實的一面。可想而知的,並非教會的弟兄姊妹不願意在他人面前保持好形象;而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若是時間長久,多半會有摩擦。也就是說, 若要與身邊的人一直保持和樂融融的氣氛,則必須要面對「時間因素」的考驗。而這,便造成了一般所謂「久病無孝子」、「住在教會隔壁的阿婆不想進教會」甚或是「愛鄰舍並不容易」的觀念。

一般而言,對於「與人彼此相愛」的觀念,許多人也有類似阿婆的想法。 即,將人與人是否彼此相愛的標準,看為「人與人之間是否和和氣氣」、 「是否笑嘻嘻且手牽手」 … 等外在的表現。那麼,若是以此為「彼此相愛」 的標準,則,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短暫和樂並不難,但,要一直保持「如此 的」彼此相愛就不容易了。不過,這樣的看法是否正確? … 又,如果彼此相愛 是如此的困難;那麼,耶穌豈不是將一個難以做到的重擔放在跟隨祂的人身上? … 到底,對於基督徒而言,耶穌所教導的「彼此相愛」是如此地難以實踐嗎?以下,一起進入聖經來看 …

•  耶穌以「言&行」所示範的愛

今天的經文中,耶穌給門徒們一條新的命令 – 彼此相愛。那麼,按照經文所述,在耶穌吩咐這個命令之前,所發生的事大致如下:在逾越節之前,耶穌與門徒們聚在一起,預備要吃晚餐。此時,耶穌知道自己即將釘十字架, 並要因此得到榮耀同時也榮耀上帝;於是,耶穌先替門徒們洗腳,並教導 他們說:「我替你們洗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照著我替你們做的去做」 … 。 結果,彼得一聽,本來不敢讓耶穌替自己洗腳,後來,耶穌告訴他「洗腳代表著彼得與自己的有『關係』」;於是,彼得要求連手和頭也一起洗 … 。 可是,耶穌卻回答說:「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你們是 乾淨的,但不是每一個人都乾淨。」 … 而,這些對話之後,被指為「不乾淨」 的猶大就去行「出賣、背叛耶穌的事」。那麼,在這「洗腳行動」之後,耶穌便吩咐了本文的主題經文,也就是耶穌對門徒所吩咐的「彼此相愛」。

一般而言,對於整章的經文編排看來,都會認為「洗腳的行動與彼此相愛 的命令是息息相關的」;甚至,若是從出現在這兩段經文中間的「猶大出賣耶穌事件」來看,也可以看到「出賣事件」與「洗腳及相愛」事件正好是明顯的對比。事實上,在耶穌與彼得的對話中可知( vv.6-10 ),當耶穌對 彼得說「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時,那「代表相愛的洗腳」, 應該不只是用手搓搓臭腳丫,而是代表了相愛的目的 – 「讓人得以乾淨(潔淨、除罪)」。並且,若是再對照 v11 中那被耶穌指為「不乾淨」的背叛者 – 猶大, 則,那「相愛」所對應的「乾淨」,應該是指「忠誠(永不背叛)」。(同理, 不乾淨則是不忠誠;而,同一章經文的最後一段「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更加可以顯出如此的意涵)。

猶大對耶穌的不忠誠,凸顯了耶穌對門徒永不改變的忠誠;而,那「永不改變的忠誠」 就是耶穌所定義的愛!事實上,如果從經文所描述的內容繼續往下看,耶穌對門徒的愛,後來更顯現在被釘十字架上的犧牲,也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那真正的榮耀!說到「耶穌的榮耀」,並 不是世俗所定義的「功成名就」,而是極度地愛上帝(對上帝「敬虔」、極度「憐憫( He-Shie-T )」上帝),亦即「絕對地順服上帝的旨意,甚至到可以犧牲自己」。而,由此來看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其實也是在見證 自己對門徒與世人的忠誠;並且,那忠誠到可以犧牲自己的愛,乃是耶穌吩咐門徒之間所要去實踐的新命令!換句話說,耶穌所吩咐的彼此相愛, 不單是要大家互相搓搓腳丫子、彼此微笑牽手 … 作作樣子、表現出一副「和樂融融、相親相愛」的模樣。事實上,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是要「大家對耶穌所教導的真理忠誠,並因此而彼此忠誠」!

耶穌所吩咐的彼此相愛,看來,似乎與教會隔壁的那位老婆婆所定義的有所不同。因為,耶穌所定義的彼此相愛,不僅僅是大家在表面上的相親近或者和樂、笑嘻嘻,更加是讓大家能夠出自內心的彼此忠誠;甚至,那忠誠, 是要到可以為著真理而犧牲自我。耶穌要門徒彼此洗腳,不是要大家靠著 「人的修養」,在表面形式上的保持和和氣氣。事實上,耶穌說「你們要彼此 相愛」,後面還加了一句「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因此, 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不在於洗腳的動作,而在於「願意」為真理釘上十字架, 極致地忠誠甚至到犧牲自己!簡言之,耶穌所吩咐的「彼此相愛」,乃是以「犧牲的愛」見證「忠誠不變的愛」;而,這與一般人對於愛的想法不盡相同的定義,才是本文「愛,見證,愛」所要表達的意涵。

•  結論

從上文中得知:彼此忠誠,甚至付出犧牲自己的代價,才是洗腳行動背後的意義。 這種比一般人所認知更加深層的意義,是耶穌用來教導學生 「彼此相愛」的功課。耶穌教導學生,要以這樣的愛來對世人「見證」自己是耶穌的跟隨者。其實,提到「見證」,本來就有「忠誠與犧牲」的意義。在教會歷史中,於主後 161 至 222 年之間,有一位殉道者猶斯丁( Justin Martyr ,在教會受到極大迫害的時期,殉道者猶斯丁為了堅持真理而遇難);而,那「殉道者」一詞,其實源自於「見證者」,後來衍伸有「殉道者」的意思(希臘文中,「見證」源自「見證人」。此字在約翰福音中比新約聖經中的其他書卷普遍,乃是施洗約翰的職事目的。參 詹正義編,《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 – 卷三:約翰福音》, Monterey Park: 美國活泉出版社, 1998 , P53 )。

彼此相愛,不單是指靠著修養而保持的外表形式,卻是出自內心地願意為真理來犧牲自我。那麼,如果從這樣的觀點來看,則,耶穌所吩咐的命令,對於忠誠於真理的基督徒而言,就不是那麼地難以實踐的重擔了。因為,「愛 鄰舍」中的「愛」,是如同啟應文中所提的「不喜歡不義,只喜愛真理」(林前 13:6 );即,「彼此相愛」不是指常常保持那種溫暖甜蜜的感覺,而是指「對真理的忠誠與犧牲」。教會生活中,或許弟兄姊妹之間會因為相處時間很長,於是,在意見與態度上難免有所摩擦;但是,那樣的不愉快或不舒服的氣氛,並 不代表「沒有彼此相愛」。誠如前文所言,「彼此相愛」不一定是要在表面上 客氣、手拉手又比個愛心 … ;雖然,那樣的感覺是很令人愉快的,然而,耶穌所教導的愛,是更深層地指「忠誠、不離不棄、犧牲到底」。

耶穌所吩咐的彼此相愛,是忠誠於耶穌所教導的真理,也就是為了忠誠 於上帝旨意而甘願犧牲自我;簡單地說,就是「將愛的中心,建立在耶穌 基督的犧牲與救恩」。因此,再一次地彼此提醒:犧牲的愛所見證的彼此相愛, 不只是情感上的事,不只是靠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與修養,而是需要從認識耶穌以「言與行」所示範的愛,才能讓彼此相愛不至於落入形式上的溫情主義。最後,願上帝幫助,讓我們認識基督犧牲的愛,並且讓我們 因基督的愛,而忠誠於真理,讓人與人之間的彼此相愛,不只是一時的熱情火花,卻是可以在真理中用「愛見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