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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滋味 — 戴智彰牧師

  • 戴智彰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十五章 11-12節
   使徒行傳二章25-28節   

◎前言

「幸福」是什麼?幾乎很難有一個很明確的定義。有一部短片,它沒有對白,只有背景音樂,卻能給人溫暖的感受。影片描述一個小男生與爺爺同住,有一天晚上睡覺前,小男生發現他的門牙快掉了,索性就把它拔了下來,然後用玻璃杯裝了一些水,把掉下的門牙放在杯中,並拿給爺爺看。

一早醒來,原本放床頭櫃上的牙齒變成了一個硬幣,似乎是「牙仙子」做的好事。小男生當然知道,爺爺就是「牙仙子」。於是,他高興地拿著那枚硬幣買了一個漢堡,感覺真是幸福。

時間到了晚上,爺爺已經就寢,小男生才從外面回來,看來很累的樣子,或許,他打工去了。小男生一回家,馬上到爺爺的房間看看爺爺,他看見爺爺把假牙泡在杯子裡,就放在床頭櫃上。隔天一早,爺爺一覺醒來,發現他的假牙不見了,變成了「一杯硬幣」。(看影片)

片中雖然沒有言語,卻讓我感覺滿滿的愛,與不斷回味的幸福感受。

◎幸福的價格

英國雅虎網站的理財專家調查研究後發現,幸福是有價格的。而且這個價錢不低,大約為 270萬英鎊。

專家們從 2003年11月開始這項研究,在一個月內有2500人接受問卷調查。他們回答了一系列問題,包括喜歡什麼樣的房子?什麼樣的車子?願意一年度幾次假?喜歡怎樣的伴侶?渴望吃什麼食物?穿什麼衣服?期待的夜生活……等等。專家們在每一項答案旁邊都列出其市場價格,以便計算出幸福生活的總價。

調查結果發現,受測者大概可分成四類:

45%是享樂型──願意當花花公子或玩樂女郎,整天花天酒地;

39%是混合型──又想賺錢,又想揮金如土;

15%是安穩型──主張不停積累現金,並以此維持舒適的生活;

1%是變現型──只想著如何讓它們變成更多的錢(換現金)。

專家們細算了一下,以目前的行情論,能使一個人過上這種「幸福生活」的成本為 2,658,144英鎊。當然,這錢不易賺,以英國的平均工資計算,一個人要工作94年才能賺足這筆「幸福基金」。

在美國社會學協會第 100次年會(The 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s 100th Annual Meeting)上,賓夕凡尼亞州州立大學的格倫菲爾鮑(Glenn Firebaugh)和他的同事們提出他們的研究報告,他們針對20歲到64歲的族群、家庭收入和幸福感進行了調查:「我們發現,不斷增加的收入並沒有使人們感到更幸福,而只是使人們投入到一場不斷的消費競賽中,每個人都不得不花更多的錢去消費,僅僅為了維持現有的幸福感。」

最具權威性的美國《富比士》 (Forbes)雜誌2005年全球億萬富翁排行榜在3月10日新出爐,今年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以32億美元資產晉升世界富豪排名第170,成為台灣首富。

郭台銘才剛登上台灣首富兩天,他的愛妻林淑如 12日晚間卻因乳癌擴散至肝、肺不治而去世,可以理解這是台灣首富心中沉痛的打擊;即便成為台灣首富,卻買不到妻子的健康,有錢仍然救不回妻子。

55歲的郭台銘是台北縣板橋人,中國海專畢業的他,當年是在藥廠暑期打工時認識了台北醫學院藥學系畢業的林淑如,就使出渾身解數展開熱烈追求,不過,由於家境、學歷背景的懸殊和雙方家長的政治理念也不同,二人的戀情遭到林淑如的父親反對,但是,在郭台銘並不氣餒,以愛情馬拉松長跑的方式追求了 5年,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感動了林家雙親,最後終成眷屬。

31年前,在復興航運工作的他,用母親標會的10萬元投資創立「鴻海塑膠」,剛開始創業的時候財務吃緊,曾經連續三個月沒拿一毛錢回家,林淑如為了讓郭台銘沒有後顧之憂,即使再困苦也默默的撐著家。她就是這樣一個純樸、堅強、有苦往肚裡吞,硬頸個性的台灣苗栗姑娘。

郭台銘的性格低調,每天工作 15個小時,自己每個月的花費不超過1萬元,一方面除了工作太忙,沒時間花錢之外,另一方面因為郭台銘從頭到腳的穿著,長久以來也都是由太太負責打理。夫妻鶼鰈情深,是企業界恩愛夫妻的典範。

郭台銘精心佈局在捷克花了數億元,用太太林淑如的名字 Serena登記買了一座150年歷史占地100頃的古堡。為了讓這座古堡更氣派,請了很多台灣精英為這座古堡大興土木地整修。郭台銘還打算在古堡旁建一個高爾夫球場,除了自用外,也可以招待客戶和員工。為了生活的情趣,還進口了大批的法國紅酒和捷克白酒。只不過,現在古堡還沒有完成,真正的主人卻走了,隨著古堡主人的逝去,一切可能都變了調了。

我想對郭台銘而言,他的幸福不是來自花了數億元的氣派古堡,而是,「有人」能與他分享他的心意。花再多錢也換不回妻子的生命,花再多的錢也延續不了幸福的滋味。幸福或許有價格,但真正的幸福早已超越任何的價值。

◎額外的幸福

李知宣,一個漂亮的韓國女大學生,大四那年,晚上從圖書館出來,哥哥開車接他回家的途中,遭遇車禍而導致全身 55%重度燒傷。其嚴重的程度幾乎連醫生也要放棄治療了。

住院七個月,歷經十一次手術,痛苦的治療過程令人難以想像。三年多後,再也找不回以前那張漂亮的臉蛋,全身留下明顯的燒傷疤痕。即使如此,知宣的人生過得比任何人快樂。她總說身體雖然痛苦,心裡卻沒有想像中那麼痛苦;而且此一事故並未結束她的人生,反而開始了新的人生。

她透過已成為熱門話題的網站「知宣的向主花 ( http://www.ezsun.net)」, 和網友們分享自己日常生活中幸福的點點滴滴。因為家人、朋友與上帝的愛,使得知宣成為擁有美麗心靈的堅強女子。《哭過,才知有幸福》這本書就是李知宣 (2005)特殊人生的記錄。

書中寫道,在住院治療期間,第一次坐起來是為了處理頭上的傷口。而這也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己腿部的慘狀。赤紅的皮肉、血管以及曾經在雞肉上看過的鮮黃脂肪組織,再加上白骨 ……。他一時腦袋空白,只覺得自己活不下去了。隔天,媽媽餵她吃飯時,她提起自己的感受,覺得吃飯已不再有意義。可是,媽媽卻要她「愈如此愈要多吃飯」,而且和她約定「不要再看傷口」。從此之後,媽媽每餵一口飯就加上一句禱告詞:「讓以西結谷中的乾骨長出肉、包覆皮,吹入生氣之靈的上帝啊!求上帝使這口飯成為知宣的肉以及皮膚。」

於是,因為看見媽媽的堅持,知宣總是記得「專心吃飯」,即使身旁的病友不時出現緊急的情況,甚至一個接著一個的死去。她堅定地告訴自己:「我不再軟弱,我要活著出院才行,絕不能就此放棄。」

雖然被火燒傷的臉不再漂亮,但她認為,「我嘗到以前不知道的上帝恩典和愛,事實上,真正重要的是在眼睛看不到地方」。

「雖然我的右手變得比左手短又活動不順暢,但我並未痛哭抱怨為何沒有保留我的右手,反而心存感恩,認為幸好左手不像右手一樣傷得那麼嚴重,還能好好使用。上帝也守護我對導致我嚴重受傷的酒醉駕駛人,一點都不怨恨或忿怒。祂使我的心能夠接受發生巨變的生命及臉孔是屬於自己的。」

「殘障只是不方便而己,絕對不是不幸。幸福與不幸並非以非殘障和殘障為界線,許多表面上很正常,但其實很需要同情的可憐人。還有思想跛腳的人,聽而不聞靈魂盲目的人。外表無缺陷,但嘴唇卻吐出遠比燒毀的面容更醜陋的言語。也有人懷抱著充滿貪心的夢想,企圖掌握住隨時間流逝將如泡沬般消失的東西。」

「藉由我微小的痛苦感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痛苦,也感受到祂被視為低賤的罪人,無名無面的卑微者的氣氛。如今,連過去的種種痛苦也讓我覺得很珍貴,因為如果沒有那份痛苦,我無法像現在一樣真心感受別人的痛苦。」

「如今我坦然接受自己已經無法回到從前容貌這項事實,因為,我非常明白上帝不但愛從前的我,而且仍然愛著現在的我  。」

在她的書中,我喜歡她作的一首詩──

請別用眼睛判斷
因為我背痛,須靠牆坐
大家走向前去崇拜,我卻坐在最後一排
可是我內心最親近上帝
跪拜於十字架下

大家開口讚美,我卻緊閉著嘴
我怎麼努力也沒辦法開口讚美
可是我內心比任何人更大聲
高聲讚美上帝

請別以為眼睛看到的就是一切
雖然我的臉變得醜陋
也無法像以前一樣漂漂亮亮化妝
可是我內心是比任何人更喜愛漂亮的
二十四歲女生

請別看著我「嘖嘖」說可憐
或許我的模樣任誰看了都覺得不幸又可憐
但我內心卻比任何人更幸福,宛如在天國

上帝不以貌取人,重視內心
我的上帝就在心中
因此我更愛上帝

上帝不看我缺陷的外貌
只看我內心
因此我好愛上帝

我相信,上帝在知宣的生命中一定有不凡的計劃,因為,在她「不凡」的外表下,更有「不凡」的內心。她常說:「我正過著額外附送的生命」,「我現在覺得好幸福」。肢體的殘缺卻讓她對生命的意義更清楚,「活下來」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生存遠比死亡更讓人覺得 ……累一千倍一萬倍。」「什麼才是這世界上真正重要和永恆的,我們殘障者都明白。生命是何等珍貴,愛是何等溫暖,絕望是何等令人心死,希望是何等強而有力,幸福是何等近在呎尺,世上不必要的東西是何等多,喜樂和感恩是從何等微小的地方開始的……我們都很明白。」真希望我們也像她一樣,能明白幸福的滋味。

◎喜樂可以滿足就是幸福

英國愛爾蘭著名聖經註釋學家巴克萊 (William Barclay, 1907-1978)博士在《花香滿徑》中指出,「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

在聖經約翰福音,耶穌對門徒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約15:9-10)又說:「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1-12)

「喜樂可以滿足」就是一種幸福。這種幸福來自「上帝的愛」,藉著耶穌基督進入我們的生命中;這種幸福實踐在「彼此相愛」的命令,藉著我們的生命散發出去。

在另一段的聖經中,我們也可以嚐到幸福的滋味。使徒行傳記載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他引用大衛的詩,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裏歡喜,我的靈(原文是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或譯:叫我在你面前)得著滿足的快樂。」 (徒2:25-28)

我們是否也能明白並得著大衛所擁有「滿足的快樂」其中的意義?幸福是什麼?想一想大衛給我們的提示──

•  明白上帝的同在是一種幸福,因為「看見主常在我眼前」。

•  明白上帝的扶持是一種幸福,因為「叫我不至於搖動」。

•  明白心靈的喜悅是一種幸福,因為「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

•  明白上帝的信實是一種幸福,因為「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

•  明白生命的歸宿是一種幸福,因為「必叫我因見你的面」。

在法國作家安東尼 ‧ 聖艾修伯里 (Antoine de Saint-Exupery, 1900-1944)所著的《小王子》 (LE PETIT PRINCE)裡,小王子來自於小行星B612,在那顆小到只要向後退幾步就能再看一次夕陽的小行星上,有著小王子細心照料的一朵玫瑰……。小王子深愛著他唯一的一朵玫瑰,他總是小心地呵護著玫瑰,儘管玫瑰常傷他的心。高傲的玫瑰並不明白小王子的愛,直到小王子傷心地離開……。玫瑰說:「以前,我一直以為我很獨特,小王子才愛上我。現在,我終於明白,因為小王子的愛,我才變得獨特。」

我們在上帝眼中就像一朵玫瑰,我們獨一無二,覺得「愛」是我們應得的。但我們錯了!當我們常高傲自恃時,祂教我們謙卑;當我們帶刺地自我防衛時,祂為我們流出寶血;當我們任性地傷害別人或自己時,祂用愛包容我們、保護我們。我們是上帝眼中的玫瑰,因為祂的愛,我們才變得獨特。

◎結論

或許我們已經發現,幸福不是「錢」的問題。在上帝眼中,「幸福是無價的」,它不是用價格可以定義的,幸福是上帝的恩典。就像先知所宣告的:「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你們為何花錢(原文是平銀)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 (賽55:1-2)

我想,我們都有機會品嚐幸福的滋味,因為,幸福所要求的是:生命中有沒有「愛」,生命中有沒有「上帝的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