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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順序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腓立比書四章5-7節

前言

賺大錢、求平安、添福壽、人丁旺、出好子孫、大吉大利,可謂是台灣民間宗教信仰人的終極關懷,到廟裡拜拜的人,大概都離不開這些祈求。長久以來,如此的價值觀,已經成了台灣文化相當重要的一環。事實上,不只台灣人如此,世人對此也幾乎都有同樣的期盼和價值觀。人追求財、子、壽的實現,本無可厚非,然若過於自私的現世化和功利主義,心中不但無法得到滿足,還會在過度「利己」的情況下,出現沒有集體和社區意識的問題,甚至產生諸多莫名的禁忌與不安。

自從猴年開春以來,人們心中所擔憂的,不外乎「孤鸞年」與「安太歲」的問題,不明究理的人還一直認為,如果在孤鸞年結婚,夫妻不但不能「鸞鳳雙飛」,丈夫還會早死,使得妻子守一輩子的「活寡」,遑論能「白頭偕老」了!還有,若不安太歲,就會和太歲星君相沖,生活便不得安寧,因而使得人心惶惶,不知如何是好!這些心中充滿不安的人,好比舊約時代的百姓,因離棄上帝的律法,而陷入不安與困惑當中。有鑑於此,詩人下筆為文強調:「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篇一一九篇165節)從詩人的筆下不難看出,遵守上帝「律法」,即全心全意,忠貞不移,遵守上帝的指示與法度的人,大大享有平安與快樂。詩人所指的「有大平安」,就是生活圓滿與和諧,心中享有平安與快樂,不受綑綁。

孤鸞年

「孤鸞年」之說流傳已久,其真正的產生之因眾說紛紜。有人說:孤鸞年是源自於日本的婚俗迷信。相傳,數百年前的日本,有對夫妻在「丙午年」(所謂的丙午年,乃由天干地支的排列而來。「天干」有十,依序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依序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而「丙與午」排列在一起,六十年才能輪到一次。)生了一個女孩,長大之後,不但不求上進,還殺人放火,可說無惡不做。因此,在日本人的觀念中,「丙午年」出生的女孩子絕非善類,導致適婚的男生和家人,對於丙午年出生的女生敬而遠之。

二十世紀中,曾出現過兩次的丙午年,分別為1906與1966年。依日本厚生省的調查,在這兩個丙午年的前一年,適婚的日本年輕人,對於結婚抱持「戒慎恐懼」的態度,深怕婚後的隔年,會產下丙午年的女孩子,使得這兩年結婚的比率,只有平常的三分之一。如今,日本人對於「丙午年」的日子,乃充滿著諸多莫名的禁忌。由於台灣曾受日本政統治長達半世紀之久,殖民期間的1906年曾逢「丙午年」,難怪台灣會受之影響。然隨著二次大戰後,日本帝國主義政府撤離台灣,「孤鸞年」之說已銷聲匿跡,不再影響台灣。

此外,「孤鸞年」還有另一套說法,即若一年當中,出現兩次立春,(註:「立春」一詞,乃源於古代的二十四節氣說。因地球繞日一年轉360度,將360度分為24份,每份是15度,15度為一個節氣,每個節氣即約15天,這就構成了所謂的二十四個節氣。每個節氣的專名,均含有氣候變化、物候特點和農作物生長情況等意義:即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以上依次順數,逢單的為節氣,簡稱為「節」;逢雙的為中氣,簡稱為「氣」,合起來就叫「節氣」。註文資料來源:中國文化研究院。)那這一年就是俗稱的「孤鸞年」。

「春」本為人所期待的好季節,但兩次的立春被視為孤鸞年,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們將「春」與「桃花」劃上等號,認為一年當中若出現兩個「春」(桃花),婚姻就會出現問題,將毫無幸福可言!西曆的2004年,正好是猴年,而農曆的1月14日與12月26日,剛好又逢一年兩次的立春。因此,西元2004年的民國九十三年,就成了「孤鸞年」。

再者,依民俗學家廖昆田牧師按中國農民曆上的流年所作之解釋:中國農民曆的孤鸞年為「甲申年」,同樣是六十年才輪一次,與日本的「丙午年」有所不同。民國九十三年(西元2004年)適逢六十年一輪的「甲申年」,靈界將有孤單的鸞鳥出沒,牠代表著沒有配偶陪伴,充滿著孤單的含意。所以,民間不宜嫁娶,也不宜談戀愛,否則會面臨夫妻分離的命運。尤有甚者,傳說中六十年才輪一次的「甲申年」,將由掌秋旱,名為「方公」的「太歲星君」值年班,因此,秋天之後,天庭將不下雨,民間會因欠收,生活過得非常辛苦。

安太歲

有關安太歲的議題,吾人曾經在媒體和拙著《應對vs.硬對》一書談論過,獲得不少迴響,為讓大家能溫故知新,認識「安太歲」的意義,本文藉此再敘述一次。

「太歲」一詞並非民間宗教信仰中的神明,也非人死後被祭祀為神的化身,而是由運行於宇宙間的「木星」而來。木星繞著太陽公轉一週,需耗時11.86年,與台灣十二生肖的一個循環,計需十二年的時間相同。由於木星是太陽系九大行星中最大,質量最重的一顆,體積約為地球的十四倍,重量幾近太陽系所有行星質量的總合。因此,西方人用羅馬主神邱比特(Jupiter)的名字稱呼它。木星公轉一週的時間約為十二年,所以古代的中國人將之視為「歲星」,而產生了所謂的「太歲紀年法」。基於木星比起其他星球較為「特別」,經過世人的以訛傳訛,最後終被神格化,台灣民間宗教信仰人還奉它為「太歲星君」,且成了眾神之魁。

「太歲星君」被虛擬成神後,民間在「太歲當頭坐,無喜恐有禍」的懼怕觀念下,為免於與其犯沖,還衍生出「正沖」與「偏沖」的神煞系統。若是與當年生肖相同者,會「犯太歲」;差六者,為「正沖」;差三和九者,則為「偏沖」。諸如猴年時,屬猴者會「犯太歲」,因此必須進行安太歲儀式;屬虎(差六)者為「正沖」;屬豬(差三)與屬蛇(差九)者則為「偏沖」,同樣都要進行相關的儀式來避凶趨吉保平安。易言之,與值年太歲相同者便「犯太歲」;與年庚對沖者則「沖太歲」。犯沖者,在這一年內會諸事不順,厄運連連,所以,要進行安太歲的儀式,以求得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福運昌隆。

無可否認的,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身為基督徒應從民俗文化的眼光來看待安太歲,千萬勿以信仰的角度觀看之,因這不是信仰,也非真理,只是一種虛擬的傳說而已。佛教界為提醒信眾勿陷入迷信的迷惘,特別以古諺:「避凶不如趨吉,擇日不如選時,選時莫若積德。」作為勸勉,同時強調:「唯有神情穩定自在,才能生發勝妙的靈智,淨除諸貪染習,而達到真正的消災解厄。」

平安順序

民間故事在以訛傳訛的情況下,一旦積久成理,便會成為牢不可破的「真理」,俗話所說的「民俗造真理」,便由此而生。上述所說的「孤鸞年」與「安太歲」,基本上,就是以訛傳訛、積久成「真理」的結果。事實上,這些民俗所造成的「理」,並沒有所謂的「真理」可言,這只不過是人心的不安與恐懼所造成。連命理學家也不諱言的指出,只要注意一些細節,孤鸞年不但可以結婚,還會帶來無比的幸福。當然,對於「無禁無忌,吃百二」的基督徒而言,就更不用說了。
舊約時代的先知以賽亞,在他所傳耶和華的審判與救贖之信息中一再強調,上帝必要審判悖逆犯罪的百姓,以及驕傲狂妄的列國,但將來神奇妙的救恩要臨及猶大與萬國。他在「讚美神的拯救與祈求」這首詩詞當中,就肯定的指出:「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4節)由此可見,專心倚靠上帝的人可享平安,因有上帝為他們的保障。

耶穌於昇天之前,曾對跟隨祂的人說道:「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十四章27節)耶穌藉此表明,雖然祂將要離開,但卻會留給門徒祂獨有的、超越環境的平安。耶穌所指的平安,不只是內心的和平,也包括了身體的康泰與事業的順利,惟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要全然的信靠祂。這樣的信仰體驗,就曾出自保羅的口所言:「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四章4-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