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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死入生之禮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6-20 節; 約翰福音五章 24-26 節

引言:

記得去年( 2011.10.2. )本會舉行第二次洗禮時,我曾引用箴言十四章 27 節和羅馬書六章 1-14 節作為主題經文,並以<死去活來之禮>為題作為分享。禮拜結束後,有會友對於這個題目頗感興趣,因此,特別利用時間和我討論了諸多有關洗禮的意義和問題。

事實上,和「洗禮的意義」有關之信息,過去已經談論過許多,相信大家都已瞭解,然今天藉著洗禮的機會再次提出,旨乃要讓大家能夠溫故而知新, 回顧洗禮的意義。為此,本文將引用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6-20 節與 約翰福音 五章 24-26 節,這兩段耶穌所親自口述的話,以 <出死入生之禮>為題,提出分享。

一、先為洗禮感恩

感謝上帝的恩典,今天是本會舉行 2012 年度第二次洗禮的日子,共計 有 20 位兄姐接受洗禮,其中,接受成人洗禮者有 12 位、堅信禮者 1 位、幼兒洗禮者 7 位。除此之外,兩個星期後的 11 月 18 日 ,本會的支會燕巢教會,亦有 9 位兄姐將要接受洗禮,分別為: 4 位成人洗禮 , 1 位堅信禮, 4 位幼兒洗禮。 看到這麼多的人從接觸基督教信仰開始,續而認識耶穌,並 願意 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且決定在上帝和眾人的面前接受洗禮,身為傳道人的自己,著實從內心發出難以訴諸筆墨的喜樂。這種喜樂的感覺,就好像學生完成老師所交付的功課之心情一樣。

當然,會有如此喜樂的心情出現,乃耶穌昇天之前,給了我們一個非常 重要,被稱之為「誡命」和「使命」的功課,即耶穌對祂的十一位門徒所親口囑咐的:「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6-19 節) 尤有進者,人若能遵行,並完成這項「誡命」和「使命」的功課,將會得著耶穌所賜予的「應許」,即:「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20 節)

今天,二十位接受洗禮者當中,不但有年長者,也有學生,亦有祖孫、 夫妻,更有慕道多年的兄姐,當然也有剛出生不久的嬰孩。除了上述這些兄姐之外,近些日子,還有兩位在病榻接受洗禮者,一位是和擔任醫師的先生, 年輕時在教會結婚的莊靜枝姐。婚後,夫妻倆雖曾短暫去過教會,但後來,由於工作忙碌的關係,離開了教會。上了年紀,身體欠安住院,臥病在床時,才又想到人生的有限和死後靈魂歸宿的問題,遂感到信仰的重要,因而透過好友,即本會退休的郭武峰長老和長老娘之引介,於 2012 年 10 月 24 日 晚上,由林鑠聰牧師前往住宅為她洗禮。

另外,還有一位出生在非基督徒家庭的陳全元兄,年輕時,和信仰基督的張滿子姐結婚,婚後,雖妻子和女兒們經常邀請他到教會聚會,但因信仰不同的關係,始終未被接受。上了年紀,因病住院,躺臥在床,身體虛弱,行動不便時,終於感受到自己的有限及死後靈魂歸宿的問題,後經過本會張聖賦兄與葉露莉老師夫婦的關心與探訪,全元兄才瞭解,人的盡頭,是上帝的開頭;肉體的結束,是靈魂的開始之道理。為了要讓自己的靈魂得救,他 在病床上表明想要受洗的心志,期盼能透過信,使自己的靈魂能夠得救,順利進入上帝的國度。經過教會牧師的進一步瞭解與探訪之後, 2012 年10 月26 日 早上 ,終於在醫院接受林鑠聰牧師的洗禮。

二、因罪死,因義活

在學道班時,有人問我,保羅曾經說過:「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十章 10 節 )既然如此,為何還需要「洗禮」這一個儀式?難道一定要接受洗禮才能得救嗎?還有,到底是要接受 滴水禮、灑水禮,還是浸禮才能得救?

基本上,如前所述,傳揚福音,引人歸主,還得要為信主的人「洗禮」, 乃耶穌昇天之前,對門徒親口的囑咐。(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8-20 節) 耶穌不但親自接受過施洗約翰的洗禮,祂還藉此表明 :「信而受洗的,必然 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 16 節 a )在四福音書中,耶穌雖未進一步談論「洗禮」的意義,然在羅馬書六章 1-14 節的記載中,保羅則清楚的訴說了 「洗禮」的意義。從先前我們曾提過的下列這三項引喻,應可足以明白保羅所訴說的洗禮之真諦。

1. 「葬禮」 – 脫離罪惡,受洗禮歸入主的死,使罪身滅絕。( 1-4 節 a )

2. 「婚禮」 – 與主聯合,與基督同釘、同死、同葬、同復活。( 4 b-5 節)

3. 「慶生」 – 不再受罪惡綑綁、重生、展現新生命,為第二個生日慶生。( 6-14 節)

保羅所敘述的洗禮之意義,乃受洗者透過洗禮的儀式,表明自己與耶穌的死聯合,脫離罪的管轄,與耶穌的復活聯合,歸入上帝的主權之下,走出罪惡的綑綁,便能得著永活的生命。因此, 洗禮的方式,無論是滴水禮、灑水禮,還是浸禮,只要能誠心改變、脫離罪惡、與主聯合、展現新的生命,其功效都一樣,皆能得著上帝救贖的恩典與立約的印記。

長老教會創始人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1509-1564 ),在其所撰的《基督教要義》(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 第四卷十五章〈論洗禮〉當中,乃清楚的指出:洗禮是心靈重生的記號 且洗禮有兩個目的、 三種利益。

(一)洗禮之目的:

目的一:是加入教會的表記,好叫我們既被接入基督,就被列為神的兒女。

目的二: 1. 是要增加我們對上帝的信心。

2. 是要我們在人面前承認我們的信仰。

(二)洗禮的利益:

利益一:乃是主把洗禮給我們作為潔淨我們的象徵和記號;或更加明白說,洗禮好比是一件具有法律性的公文,藉此神擔保我們一切的罪都得消除或塗抹,不再為祂看見或紀念,也不再將罪歸於我們。

利益二:表明我們在基督裡死去,得著新生命。

利益三:它確證我們不但被接上基督的生和死,而且與主結成一體,使我們能分享祂一切美善。

從保羅的訴說,以及約翰加爾文的解釋,足以讓人瞭解,「洗禮」在基督教的信仰當中,是何等重要!其重要性,在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僅有的 8 條憲法當中,就有 3 條和洗禮相關,應可瞭解。這 3 條和洗禮相關的憲法如下:

第 1 條:教會是上帝百姓的團契,分佈各地,藉舉行禮拜及【聖禮典】,連 結於基督,培養信德,宣揚福音,關懷社會。

第 3 條:教會在每主日舉行禮拜並定期施行【聖禮典】,禮拜以敬拜上帝及 宣揚上帝的話為中心,聖禮典包括【洗禮及聖餐】。

第 6 條:【凡受洗】並設籍在本教會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會員。

三、退休校長的受洗告白

2012 年 8 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從屏東所寄來的信函。打開牛皮紙信封袋之後,我看到裡面有一封親筆函,還有一篇打好字,名為<一位退休校長的信仰告白>之文章,以及一張在禮拜堂裡面,子孫三代多人合照的全家福相片。經仔細閱讀信函,並觀賞信中的相片和文章之後,這才知道,原來是退休的邱正雄校長所寄來的

邱正雄校長係「台灣觀光管理學院」退休的校長,是我在花蓮牧會期間,所曾兼過課的學校,即先前的「精鍾商業專科學校」之校長。邱校長原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服務,因教學有方,頗受好評,因而受教育部的青睞,力邀 他出任「台灣觀光管理學院」的校長。因邱校長的到任,大力改革,消除積弊,使得該校得以步入正軌,順利發展。邱校長退休之後定居屏東,曾兩次 到過本會參加主日禮拜。感謝的是,經過多年的慕道, 2012 年 8 月 12 日,時年 76 歲的邱校長,終於在屏東中會彌迦基督長老教會受洗歸主。

當我讀完他所親自撰寫的「信仰告白」之後,深受感動。在徵得邱校長的同意下,將其所親撰的見證文章刊登在德生教會的週報上。相信大家在 2012 年 9 月 9 日 第 44 卷 37 期的德生教會週報之會友園地中,應已經拜讀過。

邱校長之所以會信耶穌,進而接受洗禮,乃他退休之後,為了要學習正確的台語, 2004 年,經由先前所服務的學校之教授介紹,前往屏東和平長老教會聆聽牧師的台語講道,因而接觸到福音。自此,邱校長自喻:「與耶穌展開長達八年的愛情長跑。」在這八年中,他深受耶穌為世人的罪,謙卑獻身為活祭的救贖大業,被釘上十字架,死而復活的愛所感動。

邱校長在見證中談道: 許多未進基督之門的朋友,和信主之前的他一樣,常會用理性與科學推理的方法來找尋基督。然若用理性和科學的方法要找尋基督,等於是在自設門檻,因人是有限的受造物,豈能用「人」的眼光來尋求上帝?唯有透過信,並進入到上帝裡面,才能夠得著。

是的,人們常喜歡用理智對事實承認,卻不用「信」去交託和信靠。「信」不只是頭腦的接納,還要有心志上的認定,更要透過行動來表白,並完全的接受後,才能與耶穌基督連結,進入到永生的國度。

當邱校長拋開理性,回想自己 76 年的人生經歷,因著主耶穌疼惜他、緊緊抱住他,他再也無法躲藏,因此用「信」進入到上帝裡面後,果真尋找到這一位真神。為此,他特別 感謝上帝的恩典,在他成為基督徒,並接受洗禮之後,賞賜了他三個家:

一是永遠的家:與神同在的上帝國。

二是溫馨的家:吟詩敬拜謳咾上帝的教會。

三是甜蜜的家:與兒孫同住的喜樂園。

結語:

洗禮是一個與神立約的標誌,一個公開自己是基督徒身份的宣言,表示與主同死、同埋葬以及同復活的明證。洗禮亦象徵信徒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披戴基督的死去活來之禮。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洗禮的方式是滴水禮、灑水禮,還是浸禮,同樣都是人領受恩典之約的記號,象徵著連於基督、重生、罪得赦免,以及向神降服,因罪而死,因義而生的「死去活來之禮」。如此的真諦,乃如耶穌在 約翰福音五章 24-26 節的教導所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