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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8 萬物都見證 (李子和傳道師)

經文:羅馬書一章 20-33 節

基督徒與幾個好朋友,天天一起打球、吃零食、 K 書 … 。唯獨到了禮拜日,朋友們睡到自然醒,然後打球、吃零食 … ,基督徒卻早起去了教會。

對於基督徒寧願放棄玩樂,將時間用在禮拜與聚會,朋友們總是充滿好奇與不解;但是,每次他們開始提出這樣的疑問,最後的話題總是會停留在「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不一樣」「神父為什麼不可以結婚」 … 。

久而久之,基督徒覺得這些問題真的很無聊,就索性採取「微笑」代替回答這樣的問題。後來,聽某人說「飛鳥走獸、花木山水等受造之物,以其不可思議的美妙讓人辨認出造物主的偉大;因此,從一切受造者身上,都可以辨認出上主的特性。那麼,人也是受造物,所以要以自己的好行為見證上主,並且以此邀請朋友來教會 … 」。

對於這樣的建議,基督徒覺得很實用,也開始跟著這樣去做。然而,在這樣做的當中,開始發現一個難以解釋的現象 – 「同樣是基督徒對朋友的邀請,但是,有的朋友願意接受來到教會,有的朋友卻堅持拒絕 … 」。

對於朋友們不同的反應,讓人感到,願意接受邀請或拒絕的關鍵,並不是在於自己邀請的動作。也就是說,邀請者只能以行為見證上主的榮耀,至於那些朋友「信」與「不信」的決定,乃是屬於上主的主權以及朋友們必須「自己負責的選擇」。

默想:作為「受造之物」的我,是否在行為上已經盡力,
讓身邊的人看見上主的榮耀?

祈禱:創造又啟示自己的上主,願?幫助我,在內心與行為
都有好的見證,以此讓周遭的人想要更認識?。
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