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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9 五十八年牽手情(林文福長老)

我們夫妻於 1948年結婚,至今已有58年。感謝上帝賞賜給我一位溫柔
賢慧的妻子和四位正直又孝順的兒女,更賞賜給我很棒的媳婦、女婿以及乖巧的內外孫,使我們夫婦浸浴於主的愛裡面,過著平安幸福的日子。

昔時不流行戀愛結婚,大多數的婚姻是由媒人撮合而成,我們也不例外,媒人是比妻子年長二十歲的養家大哥。他與我的職場主管是世交;有一天他來拜訪我的主管,看到公司裡有一群未婚青年職員,就對他說:「我有一位適婚齡的妹妹,可否替她介紹一位適當的對象。」我的主管問他需要什麼資格,我的大舅子就說:「只有一個條件,有誰每月寄錢回家給父母的即可。因為會孝順父母的青年,將來一定會盡職照顧他的家庭,可以放心把妹妹交託給他。」於是我的主管就推薦我。

相親後,經一段時間交往而論及婚嫁,提親時我明確地表明,我沒有祖 產、沒有自宅,甚至沒有存款,並且需奉養年老父親及扶養少我十歲尚在初中唸書的弟弟。而且我上班的地點位在交通不便的山中,出入必須靠兩條腿
,翻山越嶺,涉水過河;沒有自來水,家庭用水須由外面的公共水井挑回來;沒有電,晚上的照明是靠石油燈,烹調用之燃料必須自山上拾回枯樹枝備用
。明知我處於這種逆境下,她竟然願意下嫁給我,我覺得她真純情又勇敢,所以當時就下定決心要好好照顧她一輩子。

我是在信仰民間宗教之家庭長大的,結婚當時的我是仍未認識上帝的異 教徒;但我妻的娘家卻是虔誠的基督教家庭。結婚時我妻對我說:她是基督徒,請我准她不上香、不拜偶像。我答應她,但也請她不要強迫我去信她的上帝。這樣,婚後互相尊重對方的信仰,彼此不干涉對方的宗教活動,如此經過很長的歲月後,覺得這麼溫柔善良的妻子信靠的神應該是好的,因此漸漸對基督教產生好感,後來就自發的信靠上帝,受洗成為祂的子民。這是我妻將信仰的火種,置於我心坎裡的成果。雖然她未曾以言語傳教來引導我,但她以實際行動來感動我,她以行動來顯明上帝的愛。所以日後我信靠上帝是得自我妻的啟示,亦是上帝美好的安排!

回憶這五十八年的婚姻生活,真令我感慨萬千。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兩人偶有因意見不合而起爭執,賭氣互相不理的場面,但每次都持續不久。我們夫婦未曾打過架,也未曾惡言相向地吵過架,二人同心協力、同甘共苦,建立美滿家庭。感謝我妻在家庭管理及養育兒女上之付出,更感謝她引導我進入基督殿堂,歸向上帝。

我今年已屆84歲,加上心臟機能的障礙,不堪從事勞動,一切家事,不管是烹飪、洗濯、清掃等,皆由她來擔負,甚至外出時替我揹手提包。望她拖著患有關節酸痛的腳,一拐一拐吃力行走的背影,使我聯想到背十字架的耶穌!也讓我幻想她就是上帝遣使來照顧我的天使。更叫我曉明;舊約聖經箴言31章10~11節所記載的金言:「賢慧的妻子到哪裏去找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珠寶!她的丈夫信賴她,絕不至於窮困。她一生使丈夫受益,從來不使他有損。」懇求上帝施恩賜福,保祐她,賞賜她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