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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個字 — 李子和傳道師

  • 李子和傳道師

經文: 何西阿書二章 18-20 節

一•  引言:從聖誕節到社會議題

「那四個字」?這是關於最近大家應該會關心的一個議題。是甚麼議題呢? … 聖誕節快到了,大概,教會弟兄姊妹會想到「聖誕快樂」!因為大家都很期待聖誕節,也期待在聖誕節期中,能夠將耶穌基督誕生的好消息傳揚在社會上,讓耶穌為世界所帶來的盼望之光,能夠照亮每一個黑暗的角落。不過,「聖誕快樂」這四個字不是今天所要討論的,因為要讓這個世界真的因「聖誕」而快樂,不是我們坐著討論、聽講道就可以做到;世人要因「聖誕」而快樂,必須每位基督徒站起來、走出去,將「信耶穌得永生」的好消息實際帶到世界各個角落。當然,這個道理我想大家早就已經知道,所以在此不再多言。

那麼,今天的題目是哪四個字呢? … 可能有人想到「年底各團契要聚餐,是不是這四個字是年終聚餐?」年終聚餐很好,雖然體重會增加,不過,確實是可以聯絡弟兄姊妹的感情,即使可能會發胖也要犧牲,反正吃完後再減肥就好;但是,「年終聚餐」或「明年減肥」,這也不是今天所要討論的四個字。 … 那麼,到底今天要討論、要關心的議題是哪四個字?其實,今天要討論的四個字,與最近台灣社會所發生的事相當有關係。我想,聽到這裡,大家可能就會猜,這四個字是不是最近許多人在討論的「大中至正」?最近為了這四個字,在台灣社會中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聲音與意見,並且因為不同的意見還出現一些令人瞠目結舌的新聞。

 

二•  捍衛「大中至正」的行為:新聞中阿嬤的行為與「絕對正義」的意識型態

在最近所看到的新聞當中,我個人印象最深的,要屬一位老阿嬤拿雨傘攻擊人的畫面。這則新聞是發生在台灣民主紀念館(前中正紀念堂),有一位看起來七、八十歲的老阿嬤,在抗爭「大中至正」被拆除的過程當中,非常激動地拿雨傘企圖攻擊別人。從電視畫面上看來,老阿嬤似乎是將對方當作是十惡不赦的匪類,拿雨傘當作尚方寶劍,要將對方的意見斬妖除魔。當我們看見這樣的畫面,第一個想法是甚麼? … 可能我們當中會有許多不同的見解,或許我們也會對她的舉動有不同的評價;不過,我想,不管我們對她的看法或評價如何,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就是,除非她在作秀表演,否則,在此人的心中一定有一個「正義的標準」在支持她,讓她認為所做的是「絕對正義」;如此,她才會有如同要替天行道的行為。

其實,我想不只是那位老阿嬤,在最近的新聞中,我們常常可以看見不同團體、不同的個人,在發表言論或抗爭時,常常是正義凜然且一副大公無私的模樣。誠如我剛才所說,這樣的模樣或舉動,若不是在作秀表演,那麼當一個人、或者是一群人表達出這樣極端的行為時,在其心中必定有支持其如此極端的意識型態。這個意識型態,我想可以稱之為其所認定的「絕對正義」。意思就是:在這些人的心中,可能有一個「正義」的標準,而因為有這樣的標準,那位老阿嬤或是類似的個人或團體,就會為了他人不符合這個標準而不惜以暴力去主持其所認定的公道。

三•  「大中至正」與「人性」:不同的「絕對正義」之間的矛盾

無庸置疑的,暴力相向當然是必須譴責的行為!不過,當我個人在電視上看見那位老阿嬤,為了自己所信仰的「絕對正義」、為了自己所認定的「是非」堅持之際;一時之間似乎感覺到,比起坐在電視機前面喝著茶、一副事不關己的自己,那位阿嬤似乎是讓人覺得其精神可嘉。不過,必須老實地說,那樣的感覺只是出現不到幾秒,因為我發現老阿嬤那樣極端的行為,與其所維護的「大中至正」簡直是矛與盾。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當我看見那四個字的時候,直覺認為那四個字所要表達的,應該不是一種極端的行為,而是與儒家的「中庸之道」相關。當然,我只是猜測,後來才去網路上查關於這四個字的資料。在我查到的資料當中,大部分都是認為這四個字的出處是如下文所列:

《中庸》第一章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者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周敦頤《太極圖說》「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

張載《正蒙 ‧ 中正篇》「中正然後貫天下之道,此君子之所以大居正也。蓋得正則得所止,得所止則可以弘而至於大。」

邵雍《皇極經世書》﹕「至大之謂皇,至中之謂極,至正之謂經,至變之謂世,大中至正,應變無方之謂道」。

當然,這些文言文我們參考就好,有興趣者可以自己花時間瞭解。我個人是不曾去研究過這些,只是因為老阿嬤事件才突然好奇,並且去網路上找一些資料來滿足好奇心。不過,照我所收集的資料看來,這些文言文,簡單來說,應該是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何謂中庸?同樣的,根據網路的知識,「中」是不偏、「庸」是不易。而「中正」是不偏不倚、不變不遷、始終如一,心不隨境轉,不隨外界之變而變之意。簡單來說,也就是行事為人的標準與是非,必須「絕對正義」,不偏左、偏右,且永不因「情緒」或「關係」變化而改變。

這聽起來非常的崇高,也讓人不禁對於儒家有這樣的思想而敬佩;不過,在讚賞儒家的哲理之前,有一個問題必須先面對。那就是「誰的標準是標準?誰的『正義』才是絕對正義?」是老阿嬤的,亦或是她所抗爭的對方?很明顯的,這是一個關於「成見」與「自我中心」的問題,是屬於人性無法克服的一個難題;那麼我想,討論這樣的難題是沒完沒了的,因為這也正是目前台灣社會許多所謂「正義之師」在彼此爭論不和的原因之一。我個人以為,討論誰對誰錯並以此企圖解決問題,一直以來似乎都是製造更多問題;真正能解決問題的,通常不是先歸咎責任、找人受罰,而是先尋求改善之方法。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就此是非不分,而是要認清一般人在判斷「公與正」,常常都是決定於那人自己的價值觀與思考模式;因此,假如不同意見的兩方都堅持自己是絕對的「正義」標準,那大概接下來就是一個僵局在前面等待。那怎麼辦?難道要因此放棄分辨是非、因此對「絕對正義」失望? 我想,關於這點,可以向我們的聖經請益。

四•  「絕對正義」的難題:公平與公義 VS 慈愛與憐憫

今天的經文何西阿書 2:18-20 ,提到上帝面對以色列人違背自己的「絕對正義」時之態度與行動。何西阿書第一章就提到,此卷書的背景是在耶羅波安二世當政的時期。當時,北以色列的國勢可說是除了所羅門時代以外最強盛的(王下 14:25 );但是,先知何西阿卻在這時候傳講審判的信息,為什麼?因為當時北以色列國表面是太平,實際上卻是一個不公義、不公平、不慈愛、不憐憫的社會。當時,政商名流多數是昧著良心執政經商,而平民百姓也多以「自我」為中心;在多數人罔顧他人的權益的社會裡,孤兒寡婦弱勢者便常受欺壓。這樣的景象,果然在上帝面前受譴責,因為那明顯地違背上帝「絕對正義」的標準。

不過,上帝是如何對待這些不公義、不公平的以色列人?從經文中我們看見,上帝應許有一天要止息紛爭,在公義公平之外,還要顯出祂的慈愛與憐憫。上帝應許一切的受造物,包括空中的飛鳥、地上的走獸、當然也包括祂的百姓,在那一天都要安然躺臥。這是甚麼意思?這是上帝的「絕對正義」之中,含有一個特質 – 「絕對憐憫」。 不過,「絕對憐憫」與「絕對正義」事實上是彼此矛盾。我們想一想,儒家的大中至正、或者是中庸之道,是比較強調「中庸」、強調「無過不及」,就是不要過份極端、不要過猶不及;但是,在現實世界裡,若是要講「絕對」的正義,其實難免極端。因為若不極端、不強調絕對的是非,就不是正義!然而,一旦強調絕對正義,就必須極端的鐵面無私,毫無憐憫可言;那麼,面對自己所愛的百姓,上帝又如何能「絕對正義」,又同時「絕對憐憫」呢?

五•  「絕對正義」與「絕對憐憫」的結合:自我犧牲的法官

在今天的經文裡,上帝說要聘以色列百姓為妻,這是意味著上帝要好像「再婚」一樣,重新接納曾經背叛祂的百姓。上帝要以甚麼為聘禮,讓祂的百姓能夠回到祂身邊呢? 19 節說是「公義、公平、慈愛、憐憫」,換句話說,上帝是以此為結婚證書上的誓言,與百姓們立約;這樣的誓言,就好比上帝在約書上寫「根據公義、公平的原則,如果你違背誓約就要受到刑罰(永遠分離);根據慈愛、憐憫的原則,如果你違背誓約我還是會讓你免受刑罰。」這樣必須分離又可以相聚的矛盾實在不合理,那麼,如此不合理又矛盾的誓言要怎麼立約呢?我們來看一個法官的故事來說明(這是改編自許多的故事,不過,最初的版本應該是來自聖經 … )

這是發生在很久以前,一位法官身上的故事 … 這位法官年輕有為,但是他每天的工作都很忙。有一天,他的小兒子滿周歲,於是他好不容易抽空帶著一家人出去逛街、逛動物園 … 。就在一家人很快樂的要回家之前,出現一個搶匪。搶匪原來是一個逃獄的犯人,他一眼認出那位父親就是當年判他重刑的法官,於是他強行把一歲大的嬰孩帶走,法官與妻子拼命在後面追;但是,搶匪突然跳上車子呼囂而去,而從此,法官就失去他的孩子 … 。

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三十年已經過去,法官也已經接近要退休的年齡 … 。這天,他接到一個令他非常錯愕的案件,因為是一個三十一歲年輕人殺死自己養父的案件。本來,法官一生審理過無數案件,這樣的案件自然也曾經遇過;但是,這次被殺死的這個養父,竟然是當年那個搶匪!法官一看文件,心想,這殺死養父的年輕人,該不會是自己的兒子吧?因為如果自己的兒子還在,現在剛好也是這個年齡。很不幸的,這年輕人正是法官的孩子,而殺死養父的原因,是因為長久以來,養父不但天天打他、還常常叫他去偷東西、做壞事。本來他作人家兒子,也就認了;誰知道,那天他的養父喝酒喝到爛醉時又要打他,並且一面打還一面告訴年輕人,他根本不是親生的,而是搶匪為了要報復他的親生父親所強行抱來的;年輕人一聽,竟然怒火中燒、動手打養父,結果一打就把養父打死了 … 。

年輕人很快地被逮捕,帶到法庭當中,而庭上的法官一眼就認出年輕人是他的兒子。不過,法官還是冷靜地審案,在確定這個孩子確實是有罪並且宣判了以後,法官開口對年輕人說「其實你是我的愛子 … 」,然後他把過去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他。年輕人聽後痛哭流涕,也明白了為甚麼他的養父這些年來對他如此惡劣。年輕人懇求法官給他一個機會,但是,一切都太晚了!法官雖然心裡難過,卻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法官沈思了很久 … 終於,公正無私的法官看著年輕人,慢慢地從審判台上的高位,走下來;他脫去代表榮耀尊貴、威嚴能力的審判袍,走到法警與檢察官的面前,嚴厲的說「判決已經定案,是死刑!」然後又用慈愛的眼神,看著年輕人說「但是,這罪人是我的孩子,我所至愛的寶貝,我要替他接受死刑。」

我想,這個「法官犧牲自己」的故事,我們一定聽過。因為這尊貴的法官自己戴上手銬、腳鐐,穿上囚衣,為著曾經離開自己的孩子,親自走向死刑台替他死了的故事,是改編自「道成肉身」的耶穌。耶穌從神成為人,為罪人釘上十字架,完成替贖,這從起初到末了最大的犧牲,就是 上帝如何能「絕對正義」,又同時「絕對憐憫」的答案。

六•  「那四個字」?

現在,我們再回到今天的題目「那四個字」?可能我們說了那麼多之後,大家以為「大中至正」、「絕對公義」、「絕對憐憫」、或者「自我犧牲」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四個字。其實,這些都很重要,也都是我們需要思考的;不過,很明顯的,這些字加起來絕對不只「四」個字,因此,我們另外找「那四個字」來含括。現在,問題回到原點,「今天要講的那四個字,到底是甚麼呢?」我想,若是我再繼續在這問題上打轉,可能那四個字就會變成「引起公憤」;所以,我們直接來講今天的「那四個字」是甚麼。今天的信息「那四個字」,不是像剛才說的那些文言文那麼深奧;今天的「那四個字」其實叫做「天父愛我」。這四個字簡單又容易,只要觀察自然界中上帝愛雀鳥、愛花草、愛世間萬物的自然現象,就不難瞭解何西阿書 2:18 所描述的景象;並且,從這些自然現象,我們也能夠認識上帝連雀鳥都疼惜,豈不更愛世人的道理。再加上,何西阿書 2:20 也說,上帝在那日要以誠實(永遠堅固不變的真理)來與人立約,到時,人就會認識上帝的名字。(其實,提到上帝的名字,是今天題目「那四個字」原來的構思,因為以色列人不敢直呼上帝的名,並且也不知道如何發音,所以他們也稱呼上帝為「那四個字」 Tetragrammaton 。換句話說,一般我們念做「耶和華」的那四個子音字母 YHWH 就是「那四個字」,不過,今天不論述這些 … )

「天父愛我」代表我們對上帝的認識,這四個字涵蓋天父威嚴的「絕對正義」與慈愛的「絕對憐憫」。今天台灣的社會雖然吵吵鬧鬧,但比起許多動盪戰亂中的國家,還算是太平;不過,這樣的太平,恰巧就像是何西阿所生活的時代,暗藏亂象。在今天,我們的社會裡有許多以「自我所定的標準」為「絕對正義」、以自己為「大中至正」,並且以此抗爭別人的意見、或者合理化自己所得的利益,這其實與何西阿所處時代中的不公義、不公平有些類似。當然,當我如此說的時候,也難免是以一種我所認定的標準在評斷,而這就顯出人性常「自我稱義」的弱點,並且這常會導致落入方才所說那「沒完沒了」的難題。因此,在許多人心中有各自「大中至正」的標準的今天,我們只是單純地要再次提醒「天父愛我」,因為當人太強調絕對的公義時,常常會忘記絕對的憐憫!

七•  結論與呼籲:從「天父愛我」回到「聖誕快樂」

今天的社會,許多人似乎都採兩個極端,就是「絕對正義」與「絕對憐憫」是絕對分開的。許多所謂「正義之士」, 為要讓自己所認定的「公義」絕對化,對於持不同意見者,通常是能壓就壓、能貶就貶!但是,以人性的不足看來,到底誰是絕對正義、誰是絕對惡者? … 這是難解的問題。 強調絕對正義者,如老阿嬤、如政府官員、如民意代表、如你家隔壁的老王、如你我 … ,都需要認真去思考那四個字 – 「天父愛我」, 因為「天父愛我」不是代表「我」就是一個標準,天父愛我是因為上帝的自我犧牲,不是因為我是「正義」的人。所以,天父愛我,我也要去愛天父所愛的其他人;意思就是我們在大談正義的時候,不要忽略了慈愛憐憫的重要性。

其實,我們今天提出很多的「四個字」,雖然各自都代表很重要的意義;不過,所提出的這些「四個字」,其實也都被包含在「天父愛我」的意義裡。因此,我們用「天父愛我」做今天的主題,也用「天父愛我」來做今天的結語。在今天信息最後,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在接受上帝「自我犧牲」所成就的恩典的同時,也能夠讓自己所認定的正義之中,含有憐憫別人的慈愛;意思就是:讓我們在強調、追求自己所認定的「正義」時,也可以憐憫、尊重別人所認定的「正義」。這樣,可能這個社會在聖誕節期當中,真正會比較快樂、比較和諧、比較有盼望、比較能夠讓大家「安然躺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