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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餘地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1-22節;箴言二十四章17-18節。
前言:
為防止公務人員向外國機關行賄,最近,法務部在「貪污治罪條例」中,修訂了第十一條「違背職務賄賂罪」之條文,從中,增列了「行賄外國、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的公務員」之條款,藉以規範我國公務人員,不得向外國和中國大陸公家機構和人員行賄,謀取利益。增訂此一條款時,法務部亦同步提出「赦免條款」,旨乃對於罪刑較輕者,採既往不咎,給予這些犯罪者,有自新向善的機會,勿因一罪加身,就萬劫不復,永遠沉淪。這項條款的增訂,委實值得肯定。這樣的精神,正是政府給予輕微犯罪者,在犯錯之後,所給予留下的「餘地」。

事實上,「赦免條款」在西方國家已經行之有年,其基本精神乃源於聖經利未記二十五章的「安息年與禧年」之訓示。這一年,人可經歷完全的自由,不但奴隸可以得著釋放,獲得自由,也可免除債務,獲得經濟的平等,土地資源亦可重新規劃,平均分配。既然聖經的記載,早在幾千年前,就已提出當為人留下「餘地」的訓示,讓人能有重新、自由改過與向善的機會,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我們,人與人、族群與族群、國與國之間,就當本著「互留餘地」的精神,彼此扶持。然可惜的是,如今,中國對臺灣毫不留餘地的打壓,以及政治人物對政府官員毫不留情的漫罵,或人際的利害關係間,經常出現有你就沒有我的態度,似乎非置他人於死不可,教人感到寒心!

一.趕盡殺絕
幾天前,看到一位曾經是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在記者會當中傷心落淚,所為的,並非過去那段在獄中失去自由的日子,反倒是為台灣人民享有自由開放的社會後,人心惡毒,隨便放話,不留餘地,趕盡殺絕的病態風氣。在憂傷的情緒下,還以激動的語氣道出:「寧願回到蔣家極權統治的戒嚴時代,社會來得安寧,也不願見到民主政治開放後,所帶來社會的混亂。」聽到這樣的感嘆,似乎有違他當年不顧身家性命,全心投身民主改革運動的理想與初衷,讓人感到意外。然若從這位民主鬥士所發出的感慨之語加以反思,實可讓人從對簿公堂的兩造或政治人物,為了自身利益,經常利用媒體隨便放話,顛倒是非,甚至毫不留情,口出尖酸刻薄的狂言,表達勢不兩立,拼個你死我活的態度,感受到人心險惡所帶來的黑暗與墮落。事實上,不只現時代的臺灣社會如此,古代的社會亦乎如此,我們從古人所道出的「寧為太平狗,不做亂世人」一語得以見著,諸如此類之事,古今皆然。有鑑於此,本文以「留餘地」為題,旨乃在提醒處於亂世的我們,在為自己的利益和名聲尋求空間時,也當能留餘地給他人,為他人的立場著想,勿為一己之私,而對他人「趕盡殺絕」。

在以色列的歷史上,掃羅與大衛是兩位非常重要的君王,前者是以色列從「神權政治」進入「士師秉政」,再轉變為「王國制度」之後的第一位君王;後者則是接續掃羅成為以色列的第二位國王。這段歷史轉承的故事,在〈撒母耳記〉、〈列王記〉與〈歷代誌〉當中,皆有詳細的記載。原本,頂著以色列有史以來,第一位受膏國王光環的掃羅,深受人民所愛戴,加上小小年紀的大衛,適時助他一臂之力,擊敗自大、囂張的巨敵歌利亞,使其聲望更加如日中天。掃羅也因此,對於大衛的智慧與勇敢欣賞不已,寵愛有加,展現出如英雄惜英雄,信心賞信心的生死與共,兩人還因而成為肝膽相照的「主僕」。但當百姓的歡呼聲轉向大衛之時,掃羅卻對大衛由愛生忌,遂由忌轉恨,再由恨生殺之心,迫使大衛不得不成為「亡命之徒」,到處躲藏。為躲避追殺,大衛還曾一度佯裝為「瘋子」。在追殺的過程中,掃羅率領千軍萬馬,毫不留情的非置之於死地不可,使得大衛的處境步步危機,驚險萬分。雖掃羅對於大衛毫不留餘地的趕盡殺絕,然幸運的是,大衛因著上帝的保守,得以渡過難關,化險為夷,最後還在掃羅戰死後,接續他成為以色列的第二位君王。

二.德行寬容
大衛之所以能夠接續掃羅受膏為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乃在於他的寬大胸襟,而得上帝的賞識。從撒母耳記上二十四-二十六章的經文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大衛兩次放過掃羅,饒他一命,留下餘地的記載和見證。

第一次,是在隱基底曠野的山洞,當時,掃羅因內急,獨自進入方便,卻渾然不知大衛躲藏在洞中。原本,在「敵暗我明」的情況下,大衛可以輕易的取得掃羅的生命,但大衛憐惜掃羅是上帝的受膏者,並未加以殺害,只象徵性的割下他的衣襟,以示警告。大衛此舉,尤感自責,因他心胸寬大,深怕傷害到一國之君掃羅的心和尊嚴。掃羅得知之後,暫時良心發現,承認過錯,還一再要求大衛能夠放過他的子孫。可惜的是,掃羅在認錯之後,仍原性不改,在妒忌心作祟的情況下,過沒多久,又故態復發,起而追殺大衛,大衛只好又到處躲藏。

第二次,大衛逃竄到哈基拉山閃躲追殺時,西弗人得知大衛的行蹤,乃充當「報馬仔」,向掃羅秘告,掃羅得知消息後,見機不可失,乃挑選精兵三千,浩浩蕩蕩的前往哈基拉山捉拿大衛。和第一次相同,大衛在「敵暗我明」的情況下,與姨甥亞比篩,趁掃羅的軍隊夜間紮營休息,兵士熟睡之際,夜闖營地。大衛本可輕易取得掃羅的性命,然由於他寬大的胸懷,不忍傷害以色列有史以來的第一位受膏國王,因而又放過了掃羅,只象徵性的取走他的槍和水壺作為證物,藉以警告掃羅。掃羅知道大衛為他留餘地的「愛」之後,再次承認過錯,才停止追殺大衛的行動。

原本掃羅對大衛恨之入骨,處心積慮的想要消滅他,但因大衛的「德性寬容」,一再的為掃羅保留餘地,使得掃羅打消殺害大衛的念頭。雖然,掃羅曾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要殺害大衛,但當大衛聽到掃羅死於戰場的消息後,卻仍深表哀悼,還作「弓歌」致哀(此乃以色列人對於死者歌功頌德,隱惡揚善的歌)。因著大衛對於掃羅的「德行寬容」與「有容乃大」,乃他被上帝揀選,受膏為王,統領以色列成為泱泱大國的重要因素之一,此一性格,更奠定了他日後為王的基礎。大衛對於掃羅所展現的謙虛與包容,真有如中國漢朝時期,韓嬰所編撰的《韓詩外傳》之引語所述:「德行寬容而守之以恭者榮,土地廣大而守之以儉者安,位尊祿重而守之以卑者貴,人眾兵強而守之以畏者勝,聰明睿智而守之以愚者哲,博聞強記而守之以淺者不溢。此六者,皆謙德也。」

三.互留餘地
從大衛寬容掃羅,並為他留餘地的謙德,讓人想起了約瑟與兄長間互留餘地的故事。約瑟青少年時期,因集父親的寵愛於一身,而受到哥哥們的妒忌,當兄長們藉機商議要如何處置大衛時,多位哥哥提議要將他殺害,幸好大哥流便極力阻擋,還有四哥猶太提出放其生路的建議,為約瑟留下「餘地」,將他賣給以實瑪利的商人,最後終被輾轉賣到埃及。就是因為大哥與四哥為約瑟保留了「餘地」,才使得日後的約瑟,當上埃及的宰相。事經多年,兄長們前往埃及購糧時,兄弟終於在約瑟的安排下重逢。雖然兄長無顏面對約瑟,且害怕擔心受到抱復,但約瑟並不記恨,還安慰他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來,自憂自恨,這是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創世記四十五章5-8節)從這則故事足以看出,當約瑟的兄長給予約瑟留下一寸的餘地後,上帝則透過約瑟還他們一尺。

事實上,當為他人「留餘地」的訓示,在申命記二十四章當中,足可見到那充滿人情味的法律規條,特別是第19-21節所載的:「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上帝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此乃在訴說,人當充滿愛心,為他人留餘地,勿「趕盡殺絕」。

繼申命記「留餘地」的法條之後,中國古代的文壇上,亦有幾本重要的典籍,論述到「留餘地」的道理,其中,最為人所樂道的,莫過於春秋時期,由軍事學家孫武所著《孫子兵法》之〈軍爭篇〉所提:「….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遺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其意乃領兵出征時,在兩軍相爭的過程中,若遇餌兵勿將之殺害。遇戰敗之軍搬師回朝時,勿加以攔截。敵軍慘遭圍困時,應留一條逃生之路。對落荒而逃的窮兵敗將應留餘地,勿趕盡殺絕。)以及由明朝隱士洪明誠所寫,名為《菜根譚》之讀本中的「得意須早回頭」、「路要讓一步,味須減三分」、「處事讓一步為高,退步即進步的張本」、「待人寬一分是福,利人實利己的根基」、「攻人勿太嚴,教人勿過高」、「知退一步之法,加讓三分之功」、「窮寇勿追,投鼠忌器」(若對窮寇趕盡殺絕,將會如同想殺鼠,恐怕損害器物。想除去一人的危害,又恐怕累及旁人。)(註:該書之所以「菜根譚」為名,其主要的意義,乃本書短淺,並沒有長篇大論,只是一些文言的詞句。雖看似平常,但卻根本,且粗淺耐嚼。人須細嚼慢嚥,才可以體會出其寶貴的真意。)又如朱子治家格言所道:「凡事留餘地,得意不宜再往」等,這些都是力勸勿逼人太甚,應為他人「留餘地」的寶貴名言,值得我們學習。

結語:
基本上,上述典籍有關「留餘地」的哲理基礎和寶貴名言,乃完全建立在聖經〈申命記〉二十四章的記載、約瑟與兄長,以及大衛與掃羅的故事上。這樣的道理,與臺灣俗諺所說的「人情留一線,日後通相看」(做人不要太絕,要給人留餘地,好給自己留後路,勿過河拆橋),有著不謀而合之處,同樣都是在訴說互留餘地的重要。身為一個人,應當明白為他人「留餘地」的道理,勿得理不饒人,否則將會在「狗急跳牆」的情況下,出現難以預料的結果。誠如箴言二十四章17-18節所載:「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畢竟,當你為他人「留餘地」時,也正在為自己「留地步」,因這是上帝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