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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負責的好行為 — 李子和牧師

  • 李子和牧師

聖經:雅各書二章 14-26 節

一、引言

首先,來說一個「英雄救美」的故事。故事一開始,是小明站在天堂門口,與天使正在聊天 … 。天使翻著手中的簿冊,看小明一生的所作所為。只見天使一邊翻、一邊皺起眉頭,對小明說:「你的一生平淡無奇。好像沒看到你做了 什麼好事,但也沒看到你曾做過什麼壞事 … 」小明說:「亂講,我曾經英雄 救美,你不知道嗎?」小明接著說:「最近,我開車在路上,看見一群飆車族,大約五、六十人,正在欺負一位可憐的少女 … 。於是,我停下車,拿著球棒,氣沖沖地向他們的老大走去 … 」。

「當我一步一步地走向那個大塊頭,其他的飆車仔就將我團團圍住 … 」 「此時,我向上帝禱告!然後,毫不畏懼地上前,一把揪住那掛在老大脖子上, 重達兩三斤的金項鍊。接著,我揮舞著手上的球棒,對那群人說:『敗類!放過這女孩吧!在我狠狠教訓你們之前,趕快滾回去! …… 』」說到此,天使忍不住問說:「哇~真的嗎?然後呢?」小明:「然後 … ,我就來天堂跟你聊天了!」

很明顯,這則故事是純屬虛構。不過,在愈來愈冷淡的社會中,若有人願意像小明一樣,路見不平便挺身而出;那麼,那種正義的行為,想必是令許多人讚賞的。不過,讚賞歸讚賞,小明獨自要對付五六十個飆車族,這樣的行為, 無論是在故事裡或現實中,都無法讓那被欺負的少女得救。也就是說,小明挺身而出的義行,在那麼多的惡勢力面前,終究成了徒勞無功。

若是有人要幫助某人或某個團體,卻無法負責讓受幫助者得到改善,則可能,那要幫助人的,會有無力感。甚至,如此的無力感,可能會讓人產生一個念頭,即,「反正所付出的努力看不到成效,倒不如不要去做!」這樣看似有理的念頭,很容易讓原本願意行公義好憐憫者,失去了繼續做下去的動力;因此,本文要以「無法負責的好行為」為題,並從雅各書 2 : 14-26 來思考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

二、從現實看「無法負責」 – 以遊民問題為例

首先,來看「無法負責」的問題。其實,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太多無法負責且無法根本解決的難題;不過,本文僅以一個最近發生的問題為例:

前些日子,在台北猛舺地區的居民、抗議人士、以及民意代表之間,發生了一個引起緊張的事件。 該事件的起因,是因為在寒冷的天氣中,政府單位派清潔隊員以「噴水」的方式,驅離長期佔據公園的遊民。之後,某民意 代表在議會中說「誰往遊民身上噴水就發獎金」。後來,在抗議的聲浪中,民意代表為自己的失言道歉;不過,之後她也以警方通報的資料為依據,指出遊民犯罪、佔據公園以及隨意大小便等侵擾居民的問題。

後來,該事件不再受到媒體繼續報導;並且,及至今日,也無法從新聞中得知後續如何。不過,先前在事件中,抗議者與當地居民之間的衝突,卻可以 用來思考何謂「無法負責」。試看,抗議的群眾,應該是站在人道的觀點,因而對當地居民嗆聲說「你們住不下去可以搬家」;而,當居民們回嗆「真的同情他們,怎麼不帶回家?」時,大概也是受侵犯者發自內心的怒吼。
那麼,兩者互嗆的理由,雖然無法也無須去評斷孰是孰非;但是,卻也 足夠清楚看出「遊民的問題真的很複雜」。並且,其複雜的程度,絕不是以互嗆或是一時的同情可以解決的。

事實上,當遊民被噴水的處境出現在新聞報導的畫面時,的確是會讓人 感到可憐與氣憤。不過,如果在氣憤與同情的當下,也對當地的居民將心比心, 那麼,應該也會同時為那些生活空間受到侵犯的居民抱屈。之所以如此說,是因為我們教會於忠孝公園所進行的事工中(禮拜五下午,對外勞與老人的關懷),也曾經受到遊民的干擾。在當下,雖然勉強擠出笑臉;不過,內心 還是會對遊民的干擾感到十分厭惡。那麼,由於這樣的經驗,因此,對於居住在艋舺公園附近的居民的氣憤,也能夠些微地感同身受。

其實,居住在艋舺公園附近的民眾,之所以會如此氣憤地要那群抗議者「把遊民帶回家」,大概也只是想要對方能夠體諒他們生活受干擾的處境, 進而期待那群抗議者能夠以同理心看待這件事。不過,話又說回來,那些 抗議者的表達,似乎也不是全無道理;畢竟,遊民的問題雖不容易處理,卻也 不該「在寒冬中噴水驅離」 … 。由此看來,遊民佔據公園的問題,明顯地是 當地居民、抗議者、甚至政府機關所面對的一個燙手山芋;而,對於如此棘手的問題,若是交給基督徒或教會團體去處理,又會如何? …

光是以「遊民佔據公園的問題」為例,已經能夠讓人瞭解到:即便某人、某機關、甚至基督徒或某教會團體,願意為著遊民問題去處理、去行公義、 去好憐憫,也很難完善地去根本解決該問題。而,如果更深地去關心這些遊民的其他問題,則,很可能地,會讓人從他們的衛生、食宿、犯罪等問題, 以及就業、家庭、心靈等問題,更加感到「無法負責」所帶來的無力感。如此的無力感,可能讓人產生誠如前文所說的「乾脆不要管」之結果!那麼,單是從遊民的問題,已經能夠讓人感到如此地力不從心;若是再看這世界上其他 的問題,豈不更讓人心灰意冷?這心灰意冷的情況,若是對教會團體或基督徒個人而言,或許會讓人失去行公義與好憐憫之動力。而,無法行公義、好憐憫, 對於基督徒而言,是個嚴重的問題;那麼,遇到嚴重的問題,要回到聖經來尋求智慧。因此,接下來,我們要一起進入雅各書 2:14-26 中來思考。

三、從聖經看「好行為」 – 受律法束縛 VS 與信心相稱

雅各書 2:14-26 的這段經文中,提到「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有信心的基督徒,也應當表現出與信心相稱的好行為;也就是說, 一位基督徒的好行為,可以驗證該名基督徒是不是真正有信耶穌。試想, 假使一位基督徒單是口裡說自己信耶穌,卻都沒有按照耶穌所教導的去實踐愛人的行動;那麼,豈不是可以認為那人的信心是假裝的?而,這樣假裝的 信心,若是按照雅各書的說法,叫做「死」的信心!而,死的信心,乃是沒有益處的信心!

在楊腓力的書《何必上教會》中( P115-116 ),提到祁克果所講的一個關於信心與行為的小故事,其大意如下:有一群被人馴養的鵝,到教會參加 聚會。每個禮拜日,他們都搖搖擺擺地走進禮拜堂。牧師看見那群鵝,就鼓勵牠們「只要願意用力拍拍翅膀,你們也可以飛上天」;每次聽到這樣的鼓勵,那群鵝就很高興地回應「阿們!」,然後,搖搖擺擺地走回家,繼續 過同樣的生活 … 。很明顯地,這個帶有諷刺意味的故事,是要提醒基督徒們「與信心相稱之好行為」的重要。

好行為很重要,不過,在強調好行為的同時,不可忘記「因信稱義」的 恩典。其實,在雅各書 2:14 提到「沒有好行為的信心能救他嗎?」,這個問題, 若是按照文法來說,是說「沒有好行為就不能得救」(參《活泉新約希臘文 解經 – 卷九》。那麼,乍看之下,這句話可能讓人認為「行為重於信心」;因為,這句話可以解釋為「信心的死活,乃決定於行為」,而這樣的說法, 容易造成「行為比信心更重要」的錯覺。不過,如果再仔細看這句話,其實只是在說明「信心的真假,可以由行為來驗證」。

或許,對於作者雅各而言,並沒有要去比較信心與行為哪一個重要;只是, 在強調行為的時候,讓聽者或讀者誤解了信心的重要。其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被比較;因為,有時一比較之後,就會有強調這個而忽略的 危險性。以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而言,在不經意的忽略下,可能會讓人或者忽視信心、或者忽視行為;那麼,無論忽視行為或信心,都會造成不符合聖經的觀念與行動。比方說,如果強調了信心卻沒有行為,會被雅各責備為「死的信心」。但是,如果忽略了信心,則所做的好行為,也可能會含有「功德論」或「律法主義」的嫌疑,甚至,嚴重者可能會忘記「因信稱義」的恩典。

基督徒的好行為,並非是為了律法而被強迫,也不是要倚靠自己的力量去積功德;事實上,基督徒的好行為,乃是出於信靠上帝的自然舉動。因此,當雅各書說「真正的信,必有相稱的行為」時,其實,這與「慈愛的心,自然有憐憫的舉動;正直的心,自然有公義的行動」同理。其實,如果某人真的信耶穌,則,那人便會因為與上帝的復和,而回歸上帝創造的「好」本性;在受造的「好」之本性中,那人,也自然會行出好的行為(相稱的行為)。

基督徒不是靠著自己的好行為而稱義,因此,基督徒常常會說自己是「因信稱義」;不過,在強調「因信」的同時,也往往會讓某些基督徒忽略了與稱義相稱的行義。對此,雅各書 2:14-26 說「要行出與信心相稱的實際行動」, 應該也是提醒我們「當內心因信而稱義之同時,外在自然也會有相稱的行 公義與好憐憫之義行」。因此,或者我們可以將「因信稱義」更進一步地說成「因信稱義且行義」。

•  結論

由「因信稱義且行義」的論點,要進入本文的結論。不過,要進入結論之前,先回到前文中的問題 – 面對可能徒勞無功的結果,是否就乾脆停止 好行為?這樣的問題,如果以功德論或律法主義的觀點來思考,則,答案或許是「既然徒勞無功,何必去做!」不過,從雅各書以及上述的探討中,我們知道:基督徒或教會團體的好行為,並非出於律法或為自己積功德; 因此,當基督徒或教會團體在面對世界上難以處理的問題時,會憑著對上帝的信心盡力去做!

對上帝的信心,包括交託、包括承認自己的無能為力、包括要榮耀上帝;因此,基督徒在行公義好憐憫的時候,不會計較自己所做的果效(功德)有 多少,不會在意是否能對結果負責。反而,誠如本文的題目,基督徒面對 難以處理的問題時,會因為信而「盡力去做」!至於成敗、至於能否解救被欺負的少女、至於能否解決世界的難題,就都以信心來仰望上帝的旨意。說 至此,可以提出本文的結論:無法負責的好行為 – 盡力去做就是了!其他的,讓上帝負責!

世界上的問題太多,而,每一個人所面對的問題與所要行的好也都不同;對於每一個人所面對的問題,對於這個世界處理不完的問題,無法靠某個人或某個機構的好行為來負責。對基督徒或教會而言,同樣地,也無法去負責處理世界上的所有問題;不過,基督徒知道:自己是世界歷史上與上帝同工的一小部分,因此,雖然無法負責,卻不會因此不去做;反而,基督徒因為信,便會在可以做的部分盡力做好。並且,在盡力行公義好憐憫的同時,也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交託給上帝。最後,再一次互相提醒:因信稱義而行公義 好憐憫,有可能是徒勞無功,但是,我們仍舊會繼續去做那無法負責的好行為,因為,我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