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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 — 戴智彰牧師

  • 戴智彰牧師

創世記27:30-38;箴言24:28

談「欺騙」除了希望我們不要騙人,更希望我們不要受騙。箴言記載說:「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也不可用嘴欺騙人」(箴24:28)。這麼簡單直接的道理有誰不懂呢?但是,做起來卻不容易。曾經轟動一時,至今仍無法分辨是非的「呂秀蓮副總統與新新聞事件」就是一例。

據《新新聞》的報導指出,呂秀蓮副總統曾在去年11月初一個深夜打電話,給一個媒體高層,透漏說:「總統府鬧緋聞,嘿!嘿!嘿!」但這件事,卻遭呂秀蓮副總統全盤否認。到底誰是真的?至今仍然是個謎!總之,他們中間有一方說謊。雅各書曾勉勵我們:「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5:12)。我想他們都該學學雅各書的教訓才是。

舊約中記載了一個重要的家庭,父親「以撒」和母親「利百加」生了二個兒子,大的叫「以掃」,小的名「雅各」。在這兩兄弟間發生了兩件重要的事情,先是有一天,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看到雅各的紅豆湯,就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參創25:29-34)。

另一次,他們的父親以撒年老了,眼睛昏花,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長子以掃祝福。這事讓利百加知道了,因為利百加疼愛雅各,就教雅各一些方法騙了父親的祝福。害得以掃得不到父親給他的祝福,生氣的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創27:36a)。原來,「雅各」這個名字是「抓腳跟者」意思,也含有「欺騙」的含意。

以掃清楚地說,雅各騙他二次。他被奪走的先是「名分」,後是「福分」!從個家庭的事件,我們也幾乎看到了這個世界的縮影。人們行欺騙的事,幾乎不外乎是為了「名與利」。

在2001年5月14日晚間《東森新聞》的一則報導,新黨籍立委謝啟大和律師王清峰陪同一名自稱「X小姐」的女子舉行記者會。X小姐指控目前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無給職)的士林紙業董事長陳朝傳在五月初對她性侵害,並對她施壓。陳朝傳則透過友人否認涉及強暴案,他與X女是妳情我願的。王清峰表示,這種說法是「老練卻不老實」,這更是性侵害案件中,加害者為自己脫罪的常用說辭。也有人說:「陳朝傳是72歲的老人,哪有可能涉嫌強暴,這應是一宗仙人跳」。到底誰是誰非?

另外,在《聯合報》(2001/05/14)有位讀者鏡清投書指出,長期以來,在大里市一家頗具規模的量販店,為了促銷,凡消費滿五百元以上者,可以在出口處專櫃參加摸彩,聲稱能獲得項鍊、戒指、手環等飾物。他先後十數次購物超逾五百元以上,拿著發票及「銷貨明細表」向贈獎專櫃辦理,經過專櫃小姐驗證確認後,聽命在「摸彩箱」中抽出一支捲狀彩券,打開一看:「水晶乙顆」。專櫃小姐滿面笑容恭喜一番,接著聲稱可以加299元換取標價1800元項鍊一條,並一再強調要當天兌換隔日無效。但他一直沒把水晶換成項鍊。

於是把摸獎回來的「水晶鑽」存下來,迄至今年初積了十多顆,剛好他小女兒生日,就把這些「水晶鑽」拿去銀樓要加工鑲成一條項鍊作為生日禮物,結果銀樓老闆娘笑道:「這是玻璃,沒有價值……」。他說:「我未待她說完很丟臉的掉頭就走」。

如此的生意手法,正如在聖經中先知何西阿對以法蓮所作的批判:「以法蓮是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何12:7)。

曾有人將一般大眾會「被騙」的因素整理一番,大致有幾點:

第一、「利用我們的貪心」

因為人貪心的本性,最容易上當受騙。這類型常見的案例有「旅遊糾紛」,先以低團費的旅遊,吸引消費者出國遊玩,等到一出國,就任人宰割了。還有「渡假村購屋糾紛」,先告訴你中大獎了,然後騙你買房子、買會員卡、或是需繳15%的稅金。這些都是抓到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裡,而設下各種騙局,讓消費者上鉤。我們常見的「刮刮樂」也是其中的一種。

第二、「利用我們的好心」

利用我們原來善良的好心腸,欺騙我們。例如,假裝要搭便車,然後騙你買鹿茸;還有騙說沒錢坐車、沒錢看病的、沒錢吃飯……等。或是,夜市有些「假乞丐」也是屬於這類。

第三、「利用我們的不清楚不瞭解」

修車、買車、家庭代工、網路購物等都有可能;因為我們對某行業不是很清楚、不曉得有什麼花招,就容易受騙,而陷入圈套。
特別是「家庭代工」,曾有一個暑假,一個剛升國二的學生,在家閒著無聊,因此想打工賺錢。家長覺得也好,於是便翻開報紙,找尋適合的工作。後來找到「家庭代工」月入三萬元以上。家長想說,拿些代工產品,母子兩人一塊作,也不會有危險性,於是決定去試試看。
到了那家公司,經過公司人員說明,才知道這工作只是把一些塑膠玩偶塗上顏色就可以了。一人兩大袋,工期是兩個禮拜,每做完一袋的工資是8000元;不過上色的顏料、工具必須自己買,一套要10000元。家長本來猶豫了一下,不過想想,兩個禮拜後,馬上回本,於是就付了10000 元,拎了兩大袋玩偶回家工作去了。
兩個禮拜後,把成品帶到公司,準備領工錢;但公司人員,嫌東嫌西的說,玩偶畫得不好看有瑕疵,所以只領了一千多元。接著對方又說,第一次做的人,因為不熟練,都會如此,以後應該就不會這樣了。家長很老實,覺得這是有可能的,於是又拎了兩大袋回去繼續趕工;第二次再來,結果跟上回情況一樣,嫌東嫌西,只領了一千多元。後來打聽之下,才知道這公司根本就是在賣顏料工具的,因此她才知道「被騙了」。

第四、「利用我們的安全健康」

以健康安全為誘因,要消費者付費購買。例如,「上課講習」推銷穴道按摩器、健康床具、消防器材、防盜器材、瓦斯檢查等。
通常利用「瓦斯檢查」行騙的方式,多半利用到府檢查瓦斯的名義,然後,檢查時藉機破壞管線設備,所以,當他用泡沬測試時,果真會有漏氣的現象。這時他就會建議換裝他們公司的產品,雖然價格很貴,但為了安全起見,許多人都會換裝。

第五、「利用我們的害怕」

使用近似威脅、暴力的手段來騙錢。「搬家公司」就是最實際的例子,他們憑著身強力壯,只要開口要多少,消費者就給多少。

另外,還有「收費站」也有可能騙人。有人曾經過收費站時,因為沒有回數票,於是停車,走到找零車道,拿1000紙鈔給小姐買一本回數票。人才一離開,小姐就追出來,說那1000元是假鈔,要求當事人拿另一張真鈔出來。於是當事人很納悶的就再拿了一張出來,並且問她要怎麼處理。收費小姐說:「我們會先送到銀行確認,如果是真鈔,我們會還你一千元,如果是偽鈔,那你就拿不回這一千元了!你可以走了!我已經記下你的車號,有什麼事情我們會通知你。」當事人希望知道整個處理流程和連絡的方式,但小姐卻說:「先生,你如果再這樣堅持下去的話,你要負使用偽鈔的法律責任喔!」當然,這個故事還沒有完,光是這個威脅的口氣就讓人受不了。

看了這麼的多騙術,用心想想,我們居然像先知口中的以東一般軟弱,「與你結盟的都送你上路,直到交界;與你和好的欺騙你,且勝過你;與你一同喫飯的設下網羅陷害你;在你心裏毫無聰明」(俄1:7)。畢竟,在我們的生活中,行騙的人還在少數,我們不必太過悲觀。

但是,做一個基督徒,除了不可欺騙人之外,我們要如何面對這麼多的騙局呢?當耶穌差遺十二使徒時,曾說:「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

有一次,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無話可說了(參可12:13-17)。

耶穌也曾教導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太11:29a)。他不但希望我們有鴿子的溫柔馴良,有基督的樣式;他也希望我們能擁有蛇一般的靈巧智慧,好面對詭變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