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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去愛 — 戴智彰牧師

  • 戴智彰牧師

羅馬書13:8;箴言15:17

每年的2月14日是西洋的情人節,而一個月後的3月14日則延伸為另一個重要的節日,是為「白色情人節」。不知道這個節日對你是否具有任何的意義?

關於「情人節」有許多美麗的傳說,底下要說的只是其中之一: 公元三世紀時,古羅馬有一位暴君叫克勞多斯(Claudius)。離暴君的宮殿不遠,有一座非常漂亮的修道院。修士范倫提(Valentine)就住在這裡。羅馬人非常崇敬他,男女老幼,不論貧富貴賤,總會群集在他的周圍,在祭壇的熊熊聖火前,聆聽范倫提的祈禱。

古羅馬的戰事一直連綿不斷,暴君克勞多斯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戰場,人們怨聲載道。男人們不願意離開家庭,小伙子們不忍與情人分開。克勞多斯暴跳如雷,他傳令人們不許舉行婚禮,甚至連所有已訂了婚的也馬上要解除婚約。許多年輕人就這樣告別愛人,悲憤地走向戰場。年輕的姑娘們也由於失去愛侶,抑鬱神傷。

范倫提對暴君的虐行感到非常難過。當一對情侶來到修道院請求他的幫助時,范倫提在神聖的祭壇前為它們悄悄地舉行了婚禮。人們一傳十,十傳百,很多人來到這裡,在范倫提的幫助下結成伴侶。

消息終於傳進了宮殿,傳到了暴君的耳中。克勞多斯又一次暴跳如雷,他命令士兵們衝進修道院,將范倫提從一對正在舉行婚禮的新人身旁拖走,投入地牢。人們苦苦哀求暴君的赦免,但都無功而返。范倫提終於在地牢裡受盡折磨而死。悲傷的朋友們將他安葬於聖普拉教堂。那一天是2月14日,那一年是公元270年。(http://www.it1999.com/family/love/v_laili.htm)

我們聽過西洋情人節,也知道七夕情人節。那麼你知道什麼是「白色情人節」嗎?其實,這是有關於日本的民間傳說,2月14號原本是女孩子對男孩子訴諸情意的日子,由女孩子送情人節禮物給男孩子,但是漸漸發展到最後,已經不分彼此,現在的情人節由誰主動送禮物已經不重要了。在日本如果一方在2月14日當天收到異性送的情人禮表達愛意,而且對對方也有同樣的好感或情意時,就會在3月14日回送對方一份情人禮物,那表示今年,彼此已經心心相印了。所以他們就把3月14日這一天,訂為「白色情人節」。 (http://media.hinet.net/love/loveproof.html)

如果「情人節」是提醒人們對所愛的人表達愛意,那麼,「白色情人節」則是促使每位被愛的人,去回應對方的愛。在愛與回應之間,人們學會了彼此相愛。在信仰中,我們都在學習作主的門徒。因此,我們必須時刻反省主耶穌的吩咐,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中華電視台2001/03/12的新聞<婚暴受害婦女紀錄片勇敢現身>指出,一些曾經受到婚姻暴力的婦女,透過國內頭一部,以受暴婦女為對象的紀錄片,現身說法,希望讓更多生活在婚姻暴力陰影下,不敢聲張的婦女,能夠勇敢地向外界求助,一起拒絕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這是在台灣受到婚姻暴力婦女,在逃出不幸的婚姻之後,第一次勇敢站出來,控訴她們幾十年來不堪回首的過去 (賴慶美&薄征宇)。

在這個愛的季節裡,我卻聽到上述這樣一則新聞。我覺得這是值得我們的社會、家庭及個人共同反省的。所以,我做了一些功課,找了一些「婚姻暴力」(或稱為「親密關係暴力」)的相關資料,讓我們對這事有更多的了解。

去年2000/6/20的報導,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即將屆滿一週年時,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近一年中各地家暴中心受理超過二萬個家暴案件。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指出,根據最近統計數據,近一年當中,台灣地區至少有14萬6千多名婦女受到婚姻暴力;平均每72小時就有一人死於親人之手(馮昭,中央社)。

在《e太太》網站中,陳映霞的<戰慄的女人>一文中提到,根據醫院、婦女保護團體的處理經驗發現,有九成以上的施虐者曾當著孩子的面打太太,有一半以上的施虐者會「順便」打孩子,甚至有四成的婦女在懷孕期中曾被毆打。以高雄家庭協談中心處理的案例來看,131個求助的婦女,有31.3﹪是因丈夫有外遇而打太太,有44.3﹪曾被丈夫強迫接受性行為,有53.8﹪的孩童和母親一起遭到父親的鞭打。這些施暴者的平均年齡在36歲,教育程度從不識字到大專以上都有。由此可知,施虐者和教育程度的高低並沒有直接的關連。(http://www.e-taitai.com/big5/article.asp?article_id=133)

根據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90年2月1日至2月28日個案統計表(2月份)顯示,家庭暴力的發生時間多集中在中午12:00-晚上12:00之間。傷害類別以肢體傷害最高,言語恐嚇居次。被害人多為女性,年齡大多在19-49歲之間。

有這麼多的數據顯示,家庭暴力對家庭造成的傷害。家庭中的愛失去了嗎?夫妻間的愛失去了嗎?保羅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保羅認為人心中的「虧欠感」,是人與人之間「愛」的來源。第三世紀的教父俄利根曾說:「愛的債是永遠的,我們永無法了結;我們必須天天償還卻又是還之不盡的。」

箴言說:「喫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喫肥牛,彼此相恨」(箴15:17)。人與人之間什麼最珍貴呢?我想它不是金錢、名車、豪宅之類的物質享受,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是「愛」,是藉著愛所建立起來的關係!德蕾莎修女說:「愛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冷漠……」。所以,從愛的行動所建立起來的關係是最珍貴的。

前些日子,許治中弟兄送我一本李家同(2001)校長的書《幕永不落下》,書中充滿了愛與關懷,讓看的人都能感同身受。書中有一篇名為<鎖>的文章,提到他和一個愛好收藏古董的好朋友老蔣的故事:我的好友老蔣有收藏的癖好,每次到他家去,總會發現一些他的珍品。每次他要將任何一件古董拿出來給我們看,都必須先解除保全系統,然後用鑰匙打開鎖。

有一天,我去找老蔣聊天,聊了一陣,我問他,你家裡最珍貴的東西是什麼,他眼睛一亮,帶我走進了他的廚房,在廚房裡,有一大片的櫃子,每一扇櫃子的門都不上鎖,唯獨有一扇門上了鎖。顯然裡面藏了一件珍貴的東西,可是有什麼珍貴的東西會要放在廚房裡呢?老蔣拿出了鑰匙,打開了鎖,從裡面拿出了一個大大的罐子,罐子打開,裡面放的是白米,我們平時吃飯的米。

為什麼這罐如此不值錢的米如此珍貴呢?原來老蔣的兒子參加了台灣派駐到高棉的和平團,和平團的服務對象全是最窮的人。有一次,他兒子送了一袋米給一位可憐的寡婦,這位婦女的住處簡陋到了極點,沒有水,沒有電,只有一張床放在泥地上,婦人拿到了米,高興極了,將米藏到了床底下,老蔣兒子問他,「太太,妳還需要什麼嗎?」婦人一直不願啟口,最後,她說了,她要一把鎖,因為她家裡已經有值錢的東西了。

有得吃,因此他將他的米上了鎖,每天燒飯,必須開鎖才能拿出米來,他希望他的子子孫孫都不會忽略一件事:對很多窮人而言,米是最珍貴的東西。

因為「愛與關懷」,「米」顯得比原來更珍貴。透過「愛與關懷」,不但建構起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關係,也展現出基督徒最美麗的信仰!

我們的週遭有許多值得我們關心的人,但是,沒有比家人更直接的,也沒有比配偶更親密的。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我們需要學習,需要學習去愛!去愛你的家人,愛你的另一半。

上個禮拜我的E-mail收到一封在網路流傳的文章,它沒有作者,但它的內容令我很感動。作者在回憶十年前一件很感人的事,內容大致是這樣:

十多年前,我在新店五峰山下讀書,每天搭公車上下學。一個星期六下午,和往常一樣搭車返家,上車後發現雖然沒有空位,還好站立的人不多。不久,一位銀髮老人從位子上站了起來,隨著車子搖擺地走向車掌買票。

不料此時,一個不知情的男學生一看有空位,就一屁股坐下去,看起書來了。老先生買完票,見位子被坐了,也就不走回去,原地抓緊扶手站立著。站在旁邊看得一清二楚的我,正在猶豫該不該提醒那個同學。因為前面的路將是一下左轉,一下右轉,熟練的司機又肯定會開得飛快,連我這個年輕人都覺得維持平衡有些吃力,何況是位老人家。

此時,坐在那個同學身旁的一位老太太突然也站了起來,努力地走到老人身邊,陪他一起站著。這時我才驚覺原來他們是一對夫妻。老先生於是空出一隻手,扶在嬌小的老太太肩上,兩位瘦弱的老人,就這樣互相扶持到下車。

我一直看著他們,許久許久,無法思想。沒有甜言蜜語,沒有熱情的眼神,沒有親暱的動作,然而感動卻持續到十多年後的今天..….。 文章的最後,作者寫了兩行字:「是不是想到好像有什麼事忘了做?去牽牽另一半的手吧!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牽牽他(她)的手……。」

「愛」需要學習!它需要學習「付出」,也需要學習「回應」。從「付出」帶來「回應」,促成「彼此相愛」的行動。學習去愛你的家人、愛你週遭的人,學習保羅所說的:「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