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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願的實現 — 歷代志下三章1-2節、五章1節、六章3-11節 — 謝克岳牧師

  • 謝克岳牧師

聖經:

歷代志下三章1-2節

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2 所羅門作王第四年二月初二日開工建造。

五章1節

所羅門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 神殿的府庫裡。

六章3-11節

3 王轉臉為以色列會眾祝福,以色列會眾就都站立。 4 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 5 他說:『自從我領我民出埃及地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眾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也未曾揀選一人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6 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 7 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名建殿, 8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立意要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 9 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兒子必為我名建殿。』 10 「現在耶和華成就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國位,是照耶和華所說的,又為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名建造了殿。 11 我將約櫃安置在其中,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壹、前言

出埃及時期,神通過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建造會幕,作為祂與百姓同在的場所。因會幕並非是一直在同一個地方,會隨著百姓在曠野中的遷徙而移動。即使後來進入迦南地,神的約櫃也仍未有固定的安置之處。

直到大衛作以色列王時,這人一心想為耶和華神建殿,好安置約櫃。然而,神沒有允許他的心願,乃是指示他兒子所羅門,去執行這項重要的工作。

聖殿,於所羅門作王第四年開始動工,歷時七年完成。聖殿建成後,安放約櫃於殿中,他以統治者的身分,向百姓宣告與祝福,並獻上禱告。歷代志下卷第6章記錄的,為以色列君王及眾百姓,心中期盼已久的願望,實現的時刻。

個人想從今天的經文,和大家一同思考,「心願」,究竟意味著什麼?當中提醒我們哪些事情?「心願的實現」,有什麼屬靈上的意義?又如何與我們的信仰生活相結合?

貳、本言

一、心願的動機→單純為神而願

「心願」是最原初、最自然的情感流露,是人心中所產生的願望與期待。它往往帶有強烈的個人性與情緒性,是「我想要什麼」的一種表達。心願可以是短暫的、或許是微小的;心願也可以是長久並具備弘大的目標,端看心願的動機與本質究竟為何。

若說出埃及事件,是讓以色列民,凝聚國族共識,成為一個國家,並以敬拜、事奉主耶和華與遵行祂所頒佈的律法,成為信仰的對象與生活的依據。所羅門的統治,則是以色列國政治、經濟、宗教的巔峰時期。耶路撒冷聖殿的興建成為這個王朝的重大情事,也是耶和華信仰「中心化、釘根化」的重要階段。這都是起因於他的父親大衛王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所立下為耶和華神建殿的心願。

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歷代志下6:7-8,通過所羅門的話告訴我們,大衛的心願的動機。「我父大衛的心意是要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殿。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有心為我的名建殿,這心意是好的。」由此,清楚地顯示出大衛內心的動機。他沒有想要為此誇口個人的政績,也沒有要向百姓炫耀自己,是如何的為神大發熱心,只是單純的想要為「耶和華的名」建殿。

他的動機源自他對神深切的愛與敬畏,也表現出他作為一位屬神君王的心志,心願的本質在此表露無遺。雖然耶和華神沒有讓他親手完成這項任務,卻對他的動機給予高度評價,而說出了:「這心意是好的!」這句話,本身就是神對大衛「心願的本質」的重視與肯定。

大衛心願的出發點,就是想讓約櫃,也就是耶和華神彰顯祂的同在與榮光之處,不再隨著人們的遷徙、事件的發生而四處移動,甚至流落在外邦。自己住在由珍貴的香柏木所建造,輝煌宮殿中的大衛,無法忍受這樣的情形繼續下去,決定要將約櫃安放到聖殿,這個固定的地方。

而大衛心願的目標性,就是以神的心意,為自己的心意,聽從祂話語的指示,讓耶路撒冷,成為祂名的居所。神對大衛的揀選與立約,使他成為治理以色列民的偉大君王,並讓撒路撒冷成為重要的政治、宗教中心,影響後世甚遠。大衛在心願的動機上,表現出「為神而願」,並涵蓋了本質、出發點與目標性等三項要素。

由此,我們可一同思考並檢視,我們的心願是以自我為中心,還是以神為中心?我們經常有各類的心願與期盼、夢想與計畫、理想與價值,但我們在立下這個心願的時候,有否仔細想過:「我的這個心願是不是討神的喜悅?」大衛的心願之所以被上帝所肯定、悅納,是因為他的動機是單純的,是以神的心意為念。

大衛的「為神而願」,可成為我們在信仰與生活上效法的榜樣。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有想要達成的心願,心願的寶貴與否,就在心願的動機,能否為神所肯定,並被祂稱許說:「這心意是好的!」這將取決於我們對神多深切的渴慕、多高度的重視、多誠心的敬拜。

二、心願的傳承:忠心接續使命

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心願」,有些心願純粹是個人的想望;有些心願則承載著神聖的使命與永恆的價值。心願或許可以在幾年的時間,由個人來達成,但也有可能要幾十年的時間,甚至更久,且需要有人來接棒並共同參與,才能夠完成。

歷代志下6:9指出,耶和華神雖不讓大衛建殿,但沒有拒絕他為神而願的心,而是將這重要的任務,交給所羅門執行。「但你不可建殿,惟有你親生的兒子才可為我的名建殿。」在此,可看出兩項信仰上的意義。首先,是神的定意,與人的心願,出現差異時的反應。神不讓大衛建殿,是因為他在建立王國的過程中,四處征戰,流太多人的血,不適合擔任建殿的工作。雖然,大衛個人的心願未能成就,但他仍盡心盡力為建造聖殿,預備各樣的材料。

其次,對前人的心願及使命,有否認同與承接,並以什麼樣的態度與方式,加以執行、實踐。從建殿這件事,大衛與所羅門父子兩人,皆顯現出「為主忠心」的特質。君王大衛願意忠實地預備與交託,知道神的工不是只有一代人可完成的,他願意放下捨我其誰的「權威感、成就感」,把自己的心願交棒給下一代,並為其祝福。接續的君王所羅門則以忠心的態度,將神的心意與父親的心願,努力完成,並以極大的敬畏與謙卑,在公開的場合,承認這一切的完成,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耶和華成就了祂所應許的話」。

由此,我們得知,神的國度是一代接一代的工程。如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曠野漂流四十年,卻由約書亞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建殿的工程,是大衛立下心願,打下基礎,經兒子所羅門完成。這些都是神計畫的安排,祂要我們在信仰上理解到,心願與使命並不是只有一個人的領受與成就,而是需要通過傳承,並忠心地達成所交付的任務。

今天是教會所訂定的父親節主日,會如此安排,是由於上個主日為我們教會61週年的紀念主日。若仔細想,這兩個主日,其實和今天信息的內容,有很大的關連。

就經文的內容來看,心願需要有人單純地為神而願來立下,做出各樣的預備,並且有人願意將其承續、實行。心願的立與行,都需要忠心、堅持。使命也是如此,需要有人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與負擔,並有人願意接棒,努力付出,以完成任務。

就家庭關係的角度來看,在座的我們,其實在信仰上都兼具極為重要的身分。一方面我們是家庭中,心願與使命的立定者與領受者,無論我們是第一代信徒或是好幾代的信徒,我們都可以「為神而願、為主而活」;另一方面,我們也是前人心願的承續者,我們的父母,或是我們的長輩,無論是生命或信仰,所彰顯出的美善特質及美好風範,皆可供我們效法、學習之處,並轉化成我們傳給下一代的寶貴資產。在傳承的過程中,讓生命影響生命、生命造就生命、生命祝福生命。

若再進一步擴大來看,德生教會也是因著前人的立定心願及領受使命,因著他/她們在神面前忠心的擺上與不辭勞苦的付出,我們才有機會,享有今日的成果。這些人都是我們屬靈及信仰上的父親、母親。相信,信仰前輩們期待今日的我們,能夠實現其心願,承接信仰與使命的棒子,遵行神的誡命,忠心傳揚福音,讓德生教會成為社區、城市、國家極大的祝福。

三、心願的成就:心與心相結合

一個偉大的心願若不能被傳承,終究會消逝。但若能被下一代承接,就有機會展現成果。歷代志下6:10-11的內容,表示出心願的成就,是與心有關,是人的心與神的心相結合所達成的成就。所羅門說:「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我將約櫃安置在那裏,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這告訴我們,聖殿的建造不只是建築上的成就,更是以色列信仰歷史的高峰。雖然神是無所不在的,然而,聖殿中的約櫃,是神願意在祂子民當中「居住」的展現,是神與祂子民同在的具體表達。

同時,耶路撒冷聖殿的完成,清楚呈現出神對「聖約的實現」。從約櫃的建立到安置於聖殿,皆與摩西之約、大衛之約有關,也和這兩人的身分有關。摩西具民族與宗教領袖的雙重身分,大衛也是;且神都和這兩位立約。兩個重要的聖約與領袖雙重身分的結合與實現,正是通過所羅門王來顯明,並讓聖殿成為百姓敬拜的中心,象徵神國度的根基、神國度的應許,是怎樣地穩固、落實於地上。

心願的成就,特別是神國度的事,是需要人的心與神的心相結合,才有辦法實現與成就。人若沒有辦法理解神的心意,所定下的心願,不見得可以符合神的定意,當然就難以實現。正如詩篇127:1所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這說明人要先尋求神,聆聽神的聲音,聽從祂的指示,而不是憑藉著自己的才能,或是依附這世界的勢力。

不僅如此,人還要學會以敬畏的心等候神,即使我們的動機再對、心願再好,也必須謙卑順服神的主權,知道祂的時間與方式才是最合宜的。人往往有個通病,自以為是、自己為知,其實,在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面前,我們真是有限、無知、不能。感謝主,是祂願意憐憫我們、幫助我們,只要我們願意承認我們自己的不足與缺乏,並在敬畏中耐心等候祂,相信祂對我們信實的應許必然成就。如同詩篇145:19所言:「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

若是觀看,我們所處的世界,也包括台灣,仍有一些地方,有一些的人,需要救助、扶持,這些人的苦痛、哀號,守約施慈愛的神,祂都有聽到、也都看見了。神把祂慈心憐憫的負擔與使命,放在有感動且願意承接者的心中,通過這些人發出的心願,興起、建造成為國際性或是地區性的組織,與神同工,成為有需要者的幫助。正由於有這些為神而願的機構發起人,把自己的心與神的心相結合,才能夠使更多人得到幫助。而神也感動我們,藉由對救助機構的關心、奉獻與代禱,與祂的心意相連結並成就祂的心願。

參、結語

心願的實現,特別是神旨意的成就,需要有「為神而願」的單純動機;也甘心樂意把心願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中,無論自己是擔任「起意者」或為「傳承者」,甚至是與上帝同工的「完成者」,並將所實現的一切榮耀歸給神。於此同時,我們更要在心願的實現,這整個歷程中學習敬畏、等候、順服神。

改革宗神學家,也是教會的牧者:約翰·派博(John Piper),說過:「一個心願的價值取決於它所渴望的對象─若這對象是神,那麼再怎樣的心願都不是徒然的。」深願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見證到所羅門王向百姓所提及的:「耶和華成就了祂所應許的話。」那將是我們一生中最寶貴、最滿足的心願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