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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之間(一)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箴言二十二章1-4節;提前六章9-10節
前言:
本文主題乃源自於保羅所說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b)以及1910年出生於美國波士頓的黑人女作家,黛樂斯.偉士特(Dorothy West)所著的《貧富之間》(The richer, The poorer)一書之書名。以此為題,最主要的目的,乃要藉此思考樂透彩券在臺灣發行後,我們如何面對其所帶來的衝擊與挑戰。

一.風靡樂透
眾所周知,最近的臺灣,掀起了一股樂透風,各個銷售投注點,皆可見到購買的人潮。在短短的幾天內,就出現了好幾億新臺幣的販售額,讓人跌破眼鏡,難怪業者無不笑口大開。縱使有人因販售彩券生意太好,使得電腦負荷不了,頻頻出現短路和當機,甚至燒壞電腦連線登錄機的商店也不在少數。雖是如此,業者還聲稱:「燒壞了再買一部,這代表生意好,所以值得!」還有人原本經營豆漿店,為了能趁此熱潮大撈一筆,乾脆暫時將豆漿店歇業,專心投注在販售彩券的事業上。亦有加油站推出加油滿六百元,就送彩券,以招攬顧客上門。更有人不惜「鉅資」,將整個月的薪水,全部投注在購買彩券上,使得家庭經濟一時陷入困境,太太因而氣得跳腳,向友人哭訴。先生得知後,竟異想天開的解釋說,這乃是以小搏大的策略,等中了彩券,全家就可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結果,全部摃龜,真是欲哭無淚。第一期樂透開出之後,摃龜的比率高達97.0935%,只有區區的2.9065%的人中獎。事成定局後,真是害慘了各地神明,不少神壇竟然被求名牌的摃龜者縱火洩恨,更慘的是,還有神明遭竊,極有可能被摃龜者帶回「修理」,以消怨氣,真是可悲!更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有人相信下一期樂透中獎發行地的「預言」,包租遊覽車出團前往該地購買。

現今的社會,想藉由中獎一夜致富的人,大有人在,不但臺灣如此,美國如此,中國大陸亦乎如此,可謂古今中外皆然。中國大陸在1998年開放彩券販售後,同樣在短時間內,就銷售了一百多億人民幣,相當於五百億的新臺幣,金額數目之高,著實令人咋舌。受到這股熱潮的影響,有相當多原本就無購買慾念的人,看到大家一窩蜂的搶購,也輸人不輸陣的加入購買行列。不知您是否也有過買來「姑且一試」的念頭?據統計,美國人中樂透大獎者,平均有百分之八十的中獎人,在七年之後,就花費一空,變得一貧如洗,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能夠保有中大獎的「財富」。基本上,吾人並不反對公益彩券的發售,畢竟彩券的公積金與稅收,對於社會福利和公共建設有著相當程度的助益,而且也能為購買者帶來一場美夢,實也有生活情趣上的正面意義。然值得注意的是,若正事不做,將全部心思花在彩券的「白日夢」上,將會如同保羅致提摩太的信上所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章9-10節 )不能不慎!

二.貧富之間
貧富之間如何界說,相當難以定義和區隔。雖美國的經濟學者,為方便統計與研究,曾依收入的多寡,將人口的百分比,劃分為五等分,把收入較多的前百分之二十人口,歸類為「富有」;收入較少的後百分之二十人口,劃分為「貧困」;介於中間的,再以中上、小康、中下區分之。當然,以收入的多寡來界定「貧富」,並未被學界完全接受,畢竟「貧」與「富」的差別,只端憑有形的收入數據為基準,乃無法周延。因為,貧富除可用有形的「金錢和物質」加以界定外,心靈、文化、知識、子孫等無形的財富,乃難以量化。

依漢文的字義觀之,「富」乃「一間房子加上一口田也」。意即,若人擁有一間房子,以及一口田地,就是「富有」之人。「貧」字則為「財(貝)分而少也」。意為若無法合作守成,致使財產四分五裂者,乃謂之「貧」。若進一步觀察「貧」與「貪」的字形,兩字極為相似,此乃在告訴我們,貧窮的人,並不一定是那些缺乏金銀財寶的人,反而是那貪得無厭,不知滿足的人。難怪有句成語將「貪與貧」這兩個字,比擬為「『貪』字『貧』字殼」。或許,漢字的產生,是集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轉化而成,然值得注意的是,這和古代農業社會的生活形態和價值觀,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每一個字的形成,皆有其特殊的意義和時代背景。

貧富之間的定義如前所述,的確相當難以界說,若要仔細分辨,則必須從個人的心態和價值觀觀察起。臺灣有幾句諺語說道:「好額(富有)人乞丐生命」、「有錢的宋鄉(貧窮)人」、「沒錢的好額(富有)人。」這些俗諺乃在訴說,經濟情況好的人,若不知用錢的道理,過著一毛不拔的守財奴生活,和乞丐有何不同!然事實擺在眼前,這樣的人,世界各地到處都是。

三.財富的聖經訓示
聖經當中,有關「財富」的訓示頗多。舊約時期,貨幣制度尚未發達,當時的財富是指「金銀與牲畜」,這些東西不但被看作是好的,還象徵著社會的地位和上帝的祝福,其代表性人物有亞伯拉罕(見創世記十三章2節)、約伯(約伯記一章2-3節)、所羅門王(列王記上三章13節)等。人要得著祝福,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上帝的祝福乃為重要關鍵,我們可從申命記八章18節:「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及箴言十章22節:「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等經文中,見到如此的訓示。雖然,財富是由上帝所賜,但其背後仍有重要的「但書」,即人不能在得著財富之後,轉倚靠所擁有的財富,而將上帝棄之於一旁。果真如此,將會如同舊約的詩人所言:「那不以上帝為他力量的人,只倚仗他豐富的財物,在邪惡上堅立自己。」(詩篇五十二篇7節)

耶穌在論及財富之訓示時,亦清楚的指出:「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路加十六章13節)因為,「財寶在那裏,你們的心也在那裏。」(路加十二章34節)人若過度專注於追求財富,將會為世上的事忙碌,而忽略了服事上帝的功課。所以,耶穌又以財主進天國難上加難(馬太福音十九章23-24節),貧窮人反而較為容易作為引喻。耶穌提出此一忠告的目的,並非在否定富人,肯定窮人,乃因祂知道,窮人較沒有「東西」可以使心驕傲;富人則常會因自以為擁有財富,而得意忘形,我行我素,遠離上帝。基於此,耶穌特別提出:「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章33節)之訓示,要人以求上帝的國和義為先,一切的財富當將隨之而來。基本上,耶穌所說的訓示,與箴言二十二章1-4節的記載:「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值得我們學習。

從聖經的訓示觀之,無論是申命記中的典章律例、智慧人和詩人所言、耶穌所道,或是保羅所提有關財富的訓示,他們並非在否定財富的價值,反而將之視為是上帝的祝福與報償,然要得著上帝的祝福與報償,重要的前提是,當先尊主為大,不能尊「瑪門」(指金錢)為大,否則一切終將成為枉然。猶如《基督徒的金錢觀-理財哲學與致富之道》引自John R. Muether所撰,發表於《基督教歷史雜誌》(Christian History Magazine)四卷二期所述:「聖經有關金錢的教導可分兩個層面:金錢是上帝的禮物,是祂的祝福;但本身絕不是上帝。聖經並不鼓勵苦行;貧窮不一定是美德,富足也不一定是罪惡。但根據聖經,真正的財富是靈性的,而非物質的。」

四.似富卻貧
在花蓮牧會時,大部分的信徒皆生性節儉,出門在外,無論多累多渴,還是捨不得花錢搭計程車或買飲料解渴,為能省下一些老本,經常拼老命,在豔陽高照下,走路走得汗流浹背。回到家裡後,還為能省下一些車資和涼水錢,而沾沾自喜,甚至向子孫和親朋好友炫耀自己的節儉功力。一天,我在教會附近的街上,見到一位老信徒從診所走出來,似乎剛打完針,右手還一直壓著左手的打針處,手中還拿著藥包。基於關心的緣故,我向前請安,問其是否身體微恙。結果,他告訴我:「幾天前到花蓮回來後,不知怎樣,可能是火氣大,好幾天都放紅尿,身體非常艱苦,可能是熱到,忍耐好幾天,實在沒法度忍受,兒子才帶我來找醫生注射,還包了六包藥,攏總開350元,心內真不甘。」(引號部份請用臺語發音)聽完之後,真教人啼笑皆非。這位老信徒為省下10元的飲料錢和150元的計程車費,竟然中暑而上醫院花了350元,算一算還倒貼190元,真是划不來。

更鮮的是,我還認識一位信徒,家境富裕,擁有好幾甲田地不打緊,還有多間房子租給他人,自己和妻子住五樓,樓下房間全部出租,常被人戲稱為「田僑仔」。建蓋大樓時,為了省下電梯的費用,並沒有裝設電梯,所以上上下下都得靠著兩條腿,看到兩位老夫老妻,天天爬樓梯,實在相當辛苦。一天,我忍不住問他們:「住這麼高,又沒有電梯,是否不方便?」結果,先生得意的回答說:「除了瓦斯用完,要換新的瓦斯筒時,得多付30元給瓦斯工人較為困擾外,其他並沒有什麼問題,多爬樓梯多運動,身體還會健康哩!」一天,這位信徒的女兒打電話告訴我:「牧師,我爸爸為了要省下送瓦斯的樓梯工錢30元,親自將空瓦斯瓶拿到樓下,再自己扛新瓦斯桶上到五樓,結果閃到腰,腰部已經貼了好幾天的膏藥,還是無法彎腰。」要我替她爸爸禱告。當我前往探訪時,一再的勸他,年紀大了不要勉強,30元就讓送瓦斯的工人賺,不要連30元也捨不得花,像這樣,弄傷了身體,對自己並不好。後來,在閒聊間得知,為了省下30元,結果,看中醫,買膏藥,共花了一千多元。(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