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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禮物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以賽亞書九章6-7節、路加福音二章1-14節、三章6-18節

前言:

主後2002年聖誕節時,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以四個角度訴說聖誕對今日人類的意義:「1.聖誕是喜樂的奧蹟。2.聖誕是愛的奧蹟。3.聖誕是和平的奧蹟。4.聖誕是降生預言的奧蹟。」的確,聖誕是預言的實現,因著耶穌基督的誕生,帶來了喜樂、愛與和平,這是上帝給予人類最為寶貴的禮物,不但是屬乎萬民的,且是屬乎永恆生命的。

一.情感的禮物

出身於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格林斯波羅鎮醫師家庭,原名為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的美國短篇小說家歐亨利(O. Henry, 1862-1910),被譽為「美國現代短篇小說之父」。其一生充滿傳奇性,不但當過藥房學徒、會計員、土地局辦事員、新聞記者,還曾於銀行任職出納員。任職銀行期間,因故被捕入獄,在獄中,開始著手寫作。1901年出獄後,遷居紐約,專職寫作。

歐亨利的小說主題,大部份引自美國紐約社會的生活,且以幽默、詼諧的筆調著稱,由於作品的構思新穎,富生活情趣,又被譽為「美國生活的幽默百科全書」,其一生著作頗豐,當中,最富盛名的有:《白菜與國王》、《命運之路》、《愛的犧牲》、《麥琪的禮物》、《最後一片藤葉》等小說集和短篇小說。

在諸多的作品中,最讓人耳熟能詳的,莫過於《麥琪的禮物》 (The gift of the Magi))這則感人的故事,這篇故事,還被世界各國列入學校的教科書中,藉以激勵學生。故事敘述了一對貧窮的恩愛夫妻,妻子有著一頭天生亮麗的秀髮,然可惜的是,少了一支能將秀髮整理得更亮麗的髮梳,使得長髮無法「秀」得起來。相對的,丈夫有一只珍貴的懷錶,但卻少了一條金錶帶的配搭,懷錶便無法顯現其價值來。在「美中不足」的情況下,夫妻倆為能讓自己的另一半所擁有的東西更加「完美」,乃想盡辦法要達成對方的願望。

聖誕節時,先生買了一支髮梳送給太太,太太也買了一條金錶帶送給先生。當兩人收到彼此所送的聖誕禮物時,皆感動不已,但卻同時發現,太太秀麗的長髮已經變短了,先生的懷錶也已賣掉了。原來,兩人都是為了要成全對方所愛,而捨棄自己所有,藉以換取金錢來購買禮物,送給所愛的人。看到這則迥腸盪氣的故事,著實讓人感動不已!其「為愛成全所愛」的精神,委實令人敬佩!

基本上,禮尚往來乃人之常情,特別是對於所愛的對象,常會不惜一切的付出,然而在送禮的背後,存在著諸多動機,經過思考,我將之歸納為十種因素:1.感情的交流,相放伴。2.分享。3.紀念。4.感恩。5.尊敬。6.回饋。7.愛與祝福。8.還人情債。9.轉送「存貨」。10.有特別的動機。

我最喜歡送人的禮物,就是我自己所寫的書。坦白講,當我送書給他人時,也都存在過上述所說的這十項動機。然無論如何,我以書為禮物贈送他人時,最大的盼望,就是能透過分享,幫助閱讀的人,找到生命的意義。雖我有許多讀者,也送過不少人我所寫的書,收到禮物的人也都相當高興。但我總覺得,這樣的禮物常是出於情感的,是相對的、有限的、暫時的,是相當微不足道的。畢竟這如台灣俗諺所說的:「人在人情在,人亡人情亡。」這種情感的交流在死亡之後,將隨之終止,頂多也只會成為一種紀念而已。

我以書為禮物送給他人,絕無法與歐亨利筆下那對恩愛夫妻的故事相比。當然,這對恩愛夫妻為愛送禮的動人故事,亦無法與上帝在兩千多年前,將獨生子耶穌基督無條件的送給了我們當作聖誕禮物可以比擬。畢竟送書和歐亨利的故事是屬於情感的層面,雖充滿著「情感」的意義,但卻是短暫的。惟有上帝所賜下的禮物是無價的,是關乎全人類的、是屬生命的、是屬靈的、是永恆的。

二.生命的禮物

耶穌的誕生,早在舊約時代,就已經由先知的口中被預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以賽亞書九章6-7節)先知所說的「有一子賜給我們」,是無條件,且是永恆的,這件「生命的禮物」,將出於大衛家,不但擁有權能、智慧,且愛護百姓,令國家永遠太平,人人都可享有。

到了新約時代,先知的預言果真實現,人類得以無條件的接受這件生命的禮物,即聖子耶穌基督。我們從路加福音二章10-14節之記載:「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可以見著耶穌基督誕生的事實。其意義,從下列記事,可以得著一些啟發。

每到聖誕節時,百貨商場的禮物與糖果專櫃上,皆可看到以柺杖為造型,紅白綠相間的彩色條文糖果。先前,我並不以為意,也不知道為何聖誕節期時,坊間會出現這樣的糖果。然在不久之前,有人向我問起其所象徵的意義為何時,在無法回答的情況下,我才著手加以探究。結果發現,紅白綠相間的柺杖糖,並非聖誕老公公的柺杖,乃潛藏著相當深刻的聖誕意義。這種紅、白、綠相間的薄荷柺杖糖,被稱為「聖誕糖」(Xmas candy),亦有人稱之為「士的糖」(sugar stick),是由一位信仰虔誠的基督徒糖果商人所發明,以柺杖為造型主要的用意,乃想藉此見證與訴說耶穌誕生的真諦。

「J」形「士的糖」,乃以耶穌(Jesus)的英文字母之第一個字母為造型,除了象徵耶穌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降生,也為羊捨命外,也同時象徵著,這是一根好牧人的「杖」。「士的糖」會是硬的,則在訴說耶穌基督是「萬古磐石」。紅、白、綠相間的色彩,乃分別象徵著:白色-代表耶穌的純潔;紅色-代表基督為人類的罪所流出的寶血;另外三條較細小的紅色條紋,則象徵著耶穌為人類罪惡被釘在十字架時,受鞭打的痕跡;綠色-代表耶穌是上帝給人類「生命的禮物」。

值得注意的是,「士的糖」之所以會被調配成薄荷口味的原因,乃綠色的薄荷葉屬牛膝草類,而牛膝草又是一種被用為清潔工具的植物,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羅馬士兵曾以海絨沾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耶穌的唇邊,舒緩祂身體上的疼痛和口中的乾渴。由此端見,綠色的薄荷葉與牛膝草,同樣代表著耶穌的犧牲,人類的罪惡得洗淨的象徵。其所展現出來的神學意義,正好建立在「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三章16-17節)以及約翰一書四章9-10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的聖經基礎上。

結語: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著名的英國實證主義哲學家、社會學家和教育理論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雖終生未娶,但卻著作等身,舉凡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都可見到他的出版品,對於後世之貢獻,可謂相當大。有一天,他受邀在其所出生的鎮上發表演講,當他談論到教育的相關議題時,一鐵匠問他說:「像我們這樣的小人物,能把孩子教育成什麼大人物?」斯賓塞聽完之後,話鋒一轉,將主題朝「給孩子最好的」之方向,繼續發表高見,他說:「在這個社會中,也許我們不會再有什麼機會了,但孩子的生命才剛剛開始,他們會有的。譬如你吧,也許你這輩子都在鎮上打鐵。但你堅韌、細心、熱情,又有些小創意,如果把這點小小禮物給你的孩子,他將來可能會用來從事一件偉大的、對人類有益的事情。我們終其一生,也許不會累積太多名望、太多財產,但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累積一些好的經驗和品行,把這一點點留給孩子吧,讓他們用新的生命去放大,發出光芒。」

斯賓塞所言:「給孩子最好的」並非是名望與財產,反而是那生命歷程中,好的經驗與品行。其實,人要得著那最好的,則必須接受上帝所賜的生命禮物耶穌基督,因祂給了我們新的盼望,和平的訊息,也同時帶來安慰和信心,以及那永恆的屬靈生命,人只要接受祂,信靠祂,便可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