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約翰福音二十章30-31節
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二十一章20-25節
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 21 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 22 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 23 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24 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25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前言
各位姊妹兄弟平安。感謝上帝的帶領、台灣教會公報社的差派,以及咱教會的接納,讓我能有機會來到我們當中,分享聖經的信息,並帶來文字事工主日的請安、報告。
依據使徒行傳,耶穌在升天、離世前,吩咐門徒:「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從此,「為主做見證」成為歷世歷代基督徒的使命;而我們是否想過:究竟什麼是「見證」?又要怎樣「做見證」呢?
約翰福音的特色
約翰福音有特殊的雙結尾,聖經學者大多肯定21章也是約翰福音的正文,只是可能在20章的結尾之後,作者又補述了所收集到不可缺的內容。在約翰福音之前已有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書,為何作者又須要寫第四福音書?前三福音學者稱為「共觀福音」,也就是它們可以對照著一起看;約翰福音卻明顯不同,不只一開始「道成肉身」的敘述,將耶穌的本質與使命提升到與上帝同等的地位,就是耶穌在世上的事工和教導也和前三福音差異頗大。例如:約翰福音只記載耶穌行的七個神蹟,並且幾乎和前三福音不同(只有「五餅二魚」是四福音都有的故事);此外,約翰福音將「神蹟」理解為「記號」(sémeion),因此在約翰福音中,每次耶穌行完神蹟後,便會有一段很長的教導,來闡釋神蹟的意涵。
為何要有第四福音書?最可能的原因是:初代教會時期,有教會領袖認為前三福音還不足夠,因此約翰福音的作者必須為他所屬的信仰團體再撰寫一部新的福音書,將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事工和使命,用他們的詮釋,特別是透過這七個關鍵的神蹟及其後的教導,以及耶穌在臨終前留下的話語(14-17章),再述說一次,讓他們能透過約翰福音更認識耶穌基督、學習信仰。換句話說,那是從作者、約翰或主所愛的門徒的角度,為耶穌基督留下個人和群體見證。
在這樣的理解下,我們可以明白,福音書不是耶穌的傳記,因為「耶穌在他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錄在這書上。」(20:30)福音書其實是「初代教會成人主日學教材」-「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着他的名得生命。」(20:31)而福音書的作者便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並將這些見證記載下來、讓後世透過閱讀聖經、認識耶穌是誰及祂的教導是什麼的人。(21:24)
整本聖經都是見證
不只約翰福音,若從這個角度看,其實四福音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每位作者以自身對耶穌基督的理解和詮釋,透過記載耶穌的生平事蹟和教導,為了使自己所屬的信仰團體能更認識耶穌是誰和祂的使命。
除此之外,新約中還有使徒行傳記載耶穌復活、升天離世後,在聖靈的帶領下,初代教會的使徒們即使面對極大的迫害,仍奮不顧身地在各地建立教會的故事,以及保羅、彼得、雅各和其他教會領袖寫給初代教會的書信,也同樣不斷述說耶穌基督的見證,例如聖靈怎樣引導他們面對當時教會內、外的困境,讓他們有勇氣堅持傳福音的道路,或當初代教會內部出現紛爭、信徒對信仰產生誤解時,使他們有智慧能教導真理的道。這樣看來,不只福音書,整部新約其實都是每位作者要見證耶穌基督/聖靈如何與他們及初代教會信徒的同在,並且帶領他們的記錄。
那麼舊約聖經呢?基督徒要讀舊約聖經,除了基督信仰延續自猶太人的信仰之外,耶穌基督其自我認同也被基督徒視為是那位上帝應許、差派來拯救世人的「彌賽亞/基督」。在這個視角下,基督徒對希伯來聖經有了新的理解和詮釋。
此外,希伯來聖經也記錄著耶和華上帝和祂的子民(以色列人)互動的記錄。例如:摩西五經中有律法,即上帝透過摩西啟示給以色列人的命令;也有先祖的傳說故事,讓以色列人知道自己的祖先是如何受上帝揀選,並拯救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在歷史書(從約書亞記到以斯帖記)中,我們更可以看見以色列人雖然進入迦南地,甚至建立自己的國家,卻也一再地背叛上帝,以致被上帝責罰教訓而後悔改的過程。先知書正是在這樣的時代中,受上帝呼召的先知努力傳達上帝話語,呼籲以色列人民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回轉歸主的記載。
最後,即使是文集(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有向上帝獻祭禮拜的詩歌,也有頌讚愛情的詩歌和智慧文學-這些都是以色列人在數千年的歷史中,與上帝、與人的互動時,凝結而成的文學結晶。因此,基督徒也藉著讀舊約,可以認識那位曾經揀選、拯救、責罰以色列民族的上主是誰,以及祂的旨意與教訓。而這位上主也同樣是基督徒所信仰的上帝。
什麼是見證?要見證什麼?
上主是歷史的主,整部聖經從舊約到新約,數千年來不同世代上帝的子民,記載了他們與上帝互動的種種過程。換言之,這些聖經的「作者」記錄的文字,即是從他們的視角,並藉由聖靈的啟示,所述說關於於三一上帝的見證。
但當我們再仔細檢視這些聖經中所記載的「見證」,便會發現:誠然有如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迦南地,或建立以色列王國等等輝煌榮耀的記載,但更多的,其實是上帝的子民在跟隨上主的過程中經歷的失敗、行上帝不喜悅的事、犯罪,甚至被上帝責罰的記錄。舊約中,以色列人從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開始,即使身為被揀選的民族,仍是不斷偏行己路;就更不用說,到王國時代,不只分裂成南北兩國,最後更在外族的侵略下亡國。
即使到了新約時期,即使耶穌最後以復活升天,來超越十字架上的死,但在教會建立的過程中,使徒和初代基督徒在羅馬帝國和猶太人的雙重壓迫下,更多的其實是受迫害,甚至殉道的過程,以及初代教會因為對信仰的誤解,而產生的紛爭和衝突。縱然如此,這些故事之所以被記載下來,是因為使徒與初代教會信徒在受挫與苦難中,一再體會、經驗到聖靈的同在與帶領,正如保羅說:「我更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我。為基督的緣故,我以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可喜樂的事;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林後12:9-10)
由此我們更能認知到,不是成功、榮耀或令人稱羨的事才是見證。教會總喜歡邀請在社會上功成名就、有財富、地位,或病得醫治、婚姻家庭幸福等等的「成功人士」來「做見證」或所謂「名人講座」。我不是說那樣的「見證」就一定不是上帝的賜福,但我們也必須明瞭,不是每個人都必須要那樣「成功」,才算有資格「做見證」。
在今年丹娜絲颱風帶來的災情中,有一則令人難過、遺憾的消息。新北消防隊有五名消防隊員因為要救援一個溺水的人,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其中一位殉職的消防員吳恩碩正是台北大專中心畢業的學生。在事件發生後,臉書上出現許多難過、哀悼的貼文,但也看出恩碩因信仰而盡職於工作的態度。即使最後恩碩仍因為救人而犧牲自己的生命,但他留下的正是耶穌基督捨身為人的見證。
為我而言,「見證」更重要的是與上帝同行的過程。就像雅各離家之後,上帝仍然保守、同在;以色列人即使亡國,一再在試探中失敗、受上帝責罰,先知仍不斷傳達上帝的話語,呼喊以色列要認罪悔改,並應許他們彌賽亞來臨的救恩。也像初代教會的使徒們,如何在聖靈的同在中,遭到極大的迫害仍能建立教會、傳揚福音。這些與三一上帝同行的軌跡,甚至生命因與上帝/耶穌基督對遇而有真實的改變,才更是真正的見證。
結語
我們可以說整本聖經都是在為三一上帝作見證,而聖經也是文字事工的基礎。雖然「道成肉身」的耶穌已經復活、升天,上帝的「道」仍在基督徒的話語和文字中,繼續流傳。基督教的聖經雖然是封閉的正典,但透過文字事工,上帝子民為三一上帝所做的見證,仍在世世代代的文字事工中永續。若從這個角度來說,當我們在做見證時,彷彿我們正在以今日的方式繼續參與聖經的寫作。就如同21:24說:「這門徒就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透過我們所說的話語、所寫的文字,我們都在為三一上帝作見證,我們也都在「寫聖經」;也在這個概念之下,我們便可理解:「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就是全世界也容不下所要寫的書。」(21:25)
願世人都能藉由我們所作的見證,進而認識我們所信奉、跟隨的那位賜恩典與祝福的三一上帝,更因此也與我們同得耶穌基督救恩的福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