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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憫貧窮的精神契約(一)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聖經:箴言十四章20-21節;提摩太前書六章17-19節

引言:
由於個性之故,較不喜歡人多、擁擠和吵雜的地方,所以,2013年的最後一夜,也就是跨入2014年的前一天晚上,婉拒友人邀請參與其所辦的跨年活動,而得以享受沒有人打擾,可在宿舍書房安靜閱讀的美好時光。

原本,十一點多就想就寢,然因考慮2014年零時的時間一到,會被跨年的巨大爆竹聲所吵醒,所以,只好繼續坐在書房利用等待的時間,閱讀、整理與回覆電腦信箱裡面的電子郵件。

當我回覆完信件後,緊接著,又續而整理其他的PPT檔和電子文章的歸類,同時利用等待鞭炮聲響起的空餘時間,閱讀了幾篇文章,並欣賞幾則附有文字與圖案的PPT檔。在閱讀的過程中,我看到一則名為<讓我們懂得什麼是精神契約>的投影片,甚為好奇。經打開仔細閱讀之後,這才瞭解,此文乃在敘述發生於1935年,美國經濟最為蕭條時期的故事。

其實,同樣的故事,不只出現在二十世紀的美國,連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也時有所聞,相信,類似的情形,在各個世代、各個地方,亦層出不窮。當然,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除了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均、致使貧富差距過大之外,「貧窮」與「人對窮人」的冷漠,也是一大問題之因。

如今,「貧富差距」與「貧窮」已成了資本主義最不健康的產物,此一問題,不但影響到「人心」與「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以及「諸般勤勞都有益處。」(箴言十四章23節a)的價值觀,還波及到民主、文化與經濟的發展。有鑑於此,本文才會以<憐憫貧窮的精神契約>為題,盼能藉以喚起大家能在資本主義盛行的二十一世紀,關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以及窮人過多的信仰功課。

一、精神契約的美國故事
坦而言之,在閱讀這篇短文之前,個人並不清楚「精神契約」一詞之意,然在讀完之後,乃令我深刻的感受到,「精神契約」乃是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的我們,所需省思的重要功課。為能讓大家瞭解「精神契約」的意涵,只好藉此將<讓我們懂得什麼是精神契約>原著忠實呈現,其全文如下:

1935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這天,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舊,滿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盜麵包房裏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法官又問:「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饑餓嗎?」「是的。」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我是饑餓,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

聽了老太太的話,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佈判決?」說著,法官把臉轉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她面對法官,為難地說:「法官大人,我犯了法,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

這時候,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說道:「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說著,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說:「各位,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現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都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瓜地亞。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片刻,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裏,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理說,一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

拉瓜地亞說得明白-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他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的,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善,並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奸詐、殘忍、自私自利相對的一種品質。

看完之後,相信大家應該可明白,作者之所以會撰寫出這篇發人深省的文章,乃想藉此訴說:「人心能向善,是精神契約的本質;人心冷漠,是背離精神契約行為。所以,懂得珍惜精神契約的人是高尚的,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

二、精神契約的台灣故事

2013年12月28日的平面媒體,刊登出一則居住在台灣北部的原住民夫婦身上,所發生的真實故事。閱讀過後,心中除了出現極大的震撼之外,更是令人感觸良多!

個人會有如此的感受,乃自己曾在花蓮服事過12年,因而有機會長時間和原住民接觸,所以,對原住民有著深厚的感情,也略知現代原住民在台灣的處境,才會藉此提及這一則媒體所報導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對從新竹遷居到桃園鶯歌已十多年的賽夏族原住民夫婦,因經濟困窘,先生為了在寒冷的冬天,能讓生病的太太有熱水澡可洗,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暗中偷竊他人的瓦斯,事跡敗露之後,被移送法辦的悲歌。

故事的起因,乃2013年的冬天,北半球的天氣特別寒冷,連處在亞熱帶的台灣也不例外。12月下旬,因寒流來襲,年58歲,小兒麻痺的先生,因年紀已大,行動不便,難以找到工作,加上太太罹患癲癇症,隨時會發病倒地,得需要有人長伴身邊照顧,以防萬一。堪憐的是,兩人只能靠每個月由政府所發放的3500元的微薄老人年金過活(原住民55歲即可申領)。如此看來,若扣掉3000元的房租,只剩下500元可以過活,日子真的很難過得去。

一天,先生為想讓生病的太太能洗個熱水澡,然因經濟困窘,無力負擔瓦斯費用,竟異想天開,趁四下無人時,跑到住家附近的小吃店偷搬瓦斯桶,因形跡敗露,被告到法院。事情曝光後,妻子難過得痛罵先生錯誤的行為,還直指丈夫說:「再窮,也不能偷人家的東西」。

儘管「偷」就是不對,然卻沒有人責備她的先生,連偵辦的檢察官也以動機可憫,不起訴偵結,檢

察官還趁機勸勉趙先生說:「若有困難就要求助,別再偷東西!」

消息經媒體報導後,隨之得著社會許多的溫暖,源源不絕的物資蜂擁而至,紛紛被送到趙先生住處,甚至有大學的助理教授看到這則新聞,於心不忍,向媒體表達,願意捐贈一年瓦斯費,也有煤氣行老闆答應要長期供應瓦斯,更有不少民眾表達捐助之意,讓趙先生夫婦感動不已。

繼上述這對原住民夫婦的故事之後,2013年12月25日晚間,台中市亦傳出一家冷熱飲攤位,被人偷走一桶瓦斯桶的消息,犯案的過程,還被監視器拍下。攤位的老闆為要回瓦斯桶,特地張貼公告,拜託小偷瓦斯用完之後,能把空桶歸還給他。但是後來,老闆覺得小偷不可能歸還空桶,遂而又將告示撕掉。

此事於2014年1月17日經平面與電視媒體報導之後,偷竊瓦斯桶的男子與妻子看到報導後,除了感到丟臉外,妻子乃一再的責罵他,要他勇於認錯,還勸他主動向警方投案。經過思考,偷竊的男子終於在太太的陪同下,親自扛著瓦斯空桶到派出所投案。

偷竊的33歲男子向警方坦承,之所以會偷別人的瓦斯,乃他和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就讀國小三年級的雙胞胎兒子,因無一技之長,只能靠打零工維生,經濟不佳,常捉襟見肘,可稱得上是低收入戶。由於經濟困頓,2013年12月底,寒流來襲,氣溫驟降,因瓦斯已經用盡,在沒錢可以買瓦斯的情況下,無法作飯,只能買便當充飢,加上沒有熱水可用,家人已多天沒有洗澡,才會犯案。
失竊瓦斯桶的攤位老闆接獲警方通知,趕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正好親耳聽聞投案者的兒子來電說:「肚子很餓」,要爸媽趕快買便當回家。老闆知道投案者會偷瓦斯桶,乃因飢寒起盜心之故,才會犯下竊案,遂而起了憐憫之心。為了應急,攤位老闆不但當場拿兩千元給投案者夫婦,還幫他們叫了一桶新瓦斯到竊犯住處,此舉,連受理的警員也深受感動。派出所主管見狀,隨即慷慨解囊,買了一箱泡麵給投案者夫婦,當地里長也致贈了兩大袋的民生物資,並允諾協助申請急難救助。

儘管失竊瓦斯桶的攤位老闆不願追究,然因竊盜屬公訴罪,還是得將竊犯移送法辦,惟只能在被傳訊出庭時,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媒體之所以會加以報導這些「感人」的社會事件,乃期盼能透過新聞,喚起大家的「同理心」,好讓國人能注意社會上弱勢者的處境與聲音。

基本上,台灣所發生的這一則故事,如上述所言,與1935年在美國法庭所出現的情況頗為類似,同樣都是在訴說「精神契約」的重要。會有上述的情況發生,最主要的原因,乃在於「精神契約」,以及資本主義與政府社會福利制度等問題,才會使得貧富的差距加大,而導致問題的頻頻出現。

三、藐視有罪;憐憫有福

是的,如前述文章之作者所言:「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然就人性而言,要遵守「法律契約」較為容易,因人有理性可以思考和依循,若違約,就得負法律責任;然而人是現實的動物,要遵守「精神契約」就不容易了,因這乃非法律所能規範,只能靠社會制度和發自於人內心的愛與關懷才能展現。

人性難以實踐「精神契約」之因,從箴言所載之經文,應可看到古代的君王、智慧人和文士,從上帝所領受的智慧所言:「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箴言十四章20節)「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箴言十八章23節)「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箴言十九章4節)「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他用言語追隨,他們卻走了。」(箴言十九章7節)若仔細觀察,箴言十九章第7節之經文,似乎在補述並回應箴言十八章23節所載的教導。

基本上,前述這幾節有關「貧與富」的對比式經文,乃在告訴人們,貧窮的人,人人敬而遠之,因窮人沒錢、沒勢,人們總會擔心他們前來借貸或乞討;相對的,通常有錢的人就有勢,有勢就有權,導致許多人想主動趨炎附勢,因和富人攀關係、套交情,如此,不但能沾些光,也多少能從中得到好處。這樣的人性現實面,台灣下列這幾句俗諺,正好可以對上述經文提供一些詮釋,諸如:「有錢烏龜坐大廳,沒錢秀才人人驚。」、「有錢講話會大聲,沒錢講話沒人聽。」、「有錢上海,無錢上害。」、「有錢道真語,無錢語不真。」會有這樣的情境發生,乃因人的現實,而使得「精神契約」難以實踐與達成。

儘管人人都會對窮人「敬而遠之」,而想對有錢人「趨炎附勢」,然箴言十四章21節卻提醒我們:「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端見,能憐憫貧窮的人,才能得著上帝的賜福。

除此之外,保羅在致其所鍾愛的同工提摩太的書信中,就曾特別提及:「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六章17-19節)(本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