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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家庭祭壇,分享豐盛生命(一)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 創世記十二章 1-9節
   詩篇七十八篇1-7節

前言:

【建造家庭祭壇,分享豐盛生命】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2006-2007年的年度主題。總會設立此一主題的主要目的,乃要讓大家明白家庭的意義,及時代變遷下,家庭所受到的衝擊,藉此喚起我們面對此一挑戰時,能夠建立起家庭祭壇,全家參與服事和禮拜,時刻與主同行,提升家庭的生活品質,將家庭所展現出來的豐盛生命延伸至教會,進而影響整個社會。

一 .我來自傳統的 大家庭

我出生於民國四十年代末台灣鄉下的傳統大家庭,上至祖父、祖母、叔公、嬸婆,下至伯父、伯母、父親、母親、六叔、七叔、嬸嬸,以及尚未出嫁的阿姑,連同堂兄弟姊妹,一家大小二、三十口,全都一起居住在閩南式的三合院當中,基於居住倫理的緣故,身為長兄的祖父這一房,住在面對三合院的右邊;身為弟弟的叔公這一房的,則住在左邊。由於當時是長幼有序的威權時代,身為後輩者,必須對長輩唯命是從,見到長輩必須「論輩不論歲」的向他們請安和問好,若遇到長輩時,不主動打招呼,一定會被斥責「沒大沒小」;若行為不檢,長輩們還會不客氣的提出糾正,甚至在不守規矩的小孩子頭上來一個「五斤枷」(以五隻手指頭用力的搥頭)。

由於家中的人口眾多,每天晚餐吃飯時,必須分三桌同時進行。為張羅三餐,母親、伯母和嬸嬸們得輪流做飯。飯後,又必須忙著洗滌所有的碗盤。可能是鄉下地區火材取得容易,當時的農村社會並未有人用瓦斯爐,也沒有人捨得花錢買煤炭球作為燒飯的燃料。所以,家家戶戶幾乎全部都用從農田所載回來的甘蔗葉捆綁而成的「柴 in」做為火種,之後,再用樹枝、花生殼、甘蔗頭,或是颱風天過後,從曾文溪畔撿回來的漂流木作為燃料。加上當時還未有自來水可用,得從「門口埕」右邊的水井取水。因此,做起這些家事,實在是相當的辛苦。

在經濟不甚寬裕的情況下,為貼補家用,家人總是會想辦法在庭院的空地上種菜、養雞、養鴨、養鵝和養豬。為了耕田,七叔父還養了一頭水牛和一頭黃牛,使得整個家庭宛如置身於一個小型的動物園裡面。

雖當時的物質條件並不怎麼豐裕,但總是比較有「家庭」的感覺,也比較有相互間的約束力和對於家庭的認同感。有時候家人之間,難免會有摩擦,而出現衝突的場面,但通常都會在長輩的監督、輔導與扶持下,得著排解。唯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如今,這種大家庭的景象,已逐漸在台灣消失,成了過往的歷史。 現代的家庭,已不再是農業社會時代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又 稱之為「擴大家庭或聯合家庭」( Joint family),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家庭與其共同父母所組成,齊住一個屋簷下) ;反而是以夫妻與未婚子女同住的「小家庭」( 又可稱「核心家庭」( Nuclear family)) 為主,只有少數夫 妻與未婚子女和祖父母同住的「折衷家庭」(又稱「主幹家庭」( Stem family)) 。

二 .現代的另類家庭

我們都知道,婚姻與家庭的制度,乃出自於上帝,從創世紀二章 21-24節之記載:「耶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可以見著,夫婦被上帝視為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夫妻兩人結合的主要目的,乃在於共組家庭、彼此扶持、 生育繁殖、延續創造、榮耀上帝、貢獻社會。

現代社會,由於少子和老齡化的結果,孩子長大成人後,紛紛往外發展,因而出現不少家中只有兩位老夫老妻同住的「空巢家庭」。最為明顯的,莫過於農業社會時代的大家庭,已被工商、資訊業發達之後的小家庭所取代,猶如學者所言:「農業革命促成大家庭的興起,工業革命則使大家庭解體。」然而工業革命的結果,卻又產生了許多的 「玻璃家庭」(指常常爭吵,說散就散,容易破碎的家庭)。

此外,在男女平等、工作型態的變異、婦女勞動參與率的提高下,二次大戰之後的短短幾十年間,傳統的家庭圖像,已被迅速拆解。有不少婦女因著教育程度的提高,經濟能力的自立自足,使得許多婦女拋開傳統的束縛,不再視結婚就是等同得著一張「長期飯票」而走出婚姻,導致離婚率不斷攀升,社會也就隨之產生了許多的「單親家庭」。

我曾遇到一位任教於國中的朋友極為無奈的告訴我:在她當導師的班級裡,有將近三分之一的學生出自於單親家庭,為了關心這些單親家庭的學生,讓她疲於奔命。而且不只她的班級如此,同樣擔任導師的同事,亦面臨了不少出自於單親家庭的問題學生。

再者,現代社會還有許多所謂的「另類家庭」,即逾婚齡而未婚的「單身家庭」;離婚之後沒有小孩,自己一個人住的「單人家庭」; 父母離婚再組新家庭的「繼親家庭」 ;還有 以同居取代婚姻關係 的「同居家庭」;未婚生子的「非婚生子家庭」。如此一來,法律上的婚姻制度遂而開始產生變化,婚姻已不再是組織家庭的主要因素, 法律上的家庭將大幅減少。鮮的是,當今社會,還有 同性戀結婚的「同志家庭」。 英國政府為順應時代的潮流,改變家庭相關的稅法和政策,他們對於家庭的支援和輔助,不在只限於有婚姻關係的家庭,竟也擴大到包含所有型態的家庭,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若再進一步探討的話,現在還有許多所謂的「頂客族家庭」(指夫妻皆在上班,有雙份薪水,卻不生小孩的「頂客族」( Double Income No Kids ,簡稱DINK))。亦有不少「內在美」或「台獨」的家庭(指妻子在國外照顧當小留學生的孩子,先生獨自一人留在台灣上班。早前, 由於 前往美國的小留學生較多,因而又稱之為「內在美」)。 由此可見, 「家庭」的種類,已隨著社會的變遷而變得多樣化,且徹底打破了「無婦不成家,無夫不成室」的傳統價值觀。

三 .建立家庭祭壇

過去,台灣閩南式的三合院正廳,是大家庭中最重要的地方。正廳的功能除了接待客人、開家族會議之外,更為重要的,那裡是放置祖先牌位,早晚和初一、十五祭拜神明的地方,堪稱是家庭的精神和信仰中心,是家庭當中神聖不可侵犯的「祭壇」所在。

原本,我家也是信奉台灣一般的民間宗教,在客廳的牆上掛有神明圖,神桌上擺有神像、香爐、神主牌之類的東西。信主之後,才以十條誡命的掛圖取代原有的神明圖,同時以聖經取代神桌上的神像和祖先靈位。難怪,小時候的記憶裡,我家的客廳和鄰居一樣,同樣都有一張長方形的神桌,和一張正方形的八仙桌,只是別人家的客廳是用來祭拜神明和祖先用,而我家的客廳卻是每天晚餐飯後,祖父帶領全家大小一起做家庭禮拜之用。

雖鄉下地區三合院的建築物,隨著工商業的寸土寸金和鄉村都市化的發展,已逐漸被高樓大廈所取代,但為了保有「家庭祭壇」,現代的建商,推出新房子的案件時,也都會設想周到的,在所設計的屋子裡面,規劃出一個「公媽兼神明間」,藉以招攬顧客上門。這樣的新房案件一推出,果真大受歡迎。畢竟家中缺少一個精神和信仰空間,總會讓人有缺乏依靠的感覺。

一般民間宗教信仰人都會在家中客廳設立「神聖的空間」,這對基督徒而言,實有其值得學習和效法的地方。因為家庭的祭壇,除了是一個信仰與精神的神聖空間外,同時也是一個維繫家庭向心力、建立家庭共同的價值觀、傳承祖先遺訓、受神所祝福的地方。

唯可惜的是, 因工業革命而使得大家庭解體後,全家聚集在客廳共同敬拜上帝的畫面已難以見著,遑論在「時間就是金錢」的忙碌情況下,只有三、四口人的小家庭,能夠天天聚集在一起舉行家庭禮拜! 坦白講, 若能在吃飯前,一起做謝飯禱告,就已經很不錯了。

從聖經的記載觀之,受上帝祝福的人,都是在家裡,或特別的地方,設立祭壇的人。最為人所樂道的例子,莫過於亞伯蘭(改名之後稱為亞伯拉罕)、約書亞、亞居拉與百基拉等人。

亞伯蘭受上帝呼召,要他從哈蘭舉家遷移迦南時,信心充滿,毫不猶疑地照著上帝的吩咐,隨即帶著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動身啟程,離開哈蘭,往迦南地前去,那時,亞伯蘭已 75歲高齡。在長途跋涉的過程中,亞伯蘭始終不忘設立祭壇,時刻感謝上帝的保守與帶領。

亞伯蘭到了示劍時,在摩利橡樹那裏,為上帝築了一座壇。之後,他又從示劍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在那裏他又為上帝築了一座壇,求告祂的名。一段時間後,亞伯蘭才又繼續遷往南地去。(見創世記十二章 1-9節)亞伯蘭設立祭壇的主要目的,除了帶領家人共同敬拜上帝、呼籲家人專心事奉上帝、告白信仰外,同時也在迦南地公開向人承認他敬拜上帝獨一的真神。

約書亞亦是一位重視家庭祭壇的信仰前輩,當他接續摩西的棒子,帶領以色列百姓渡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之後,儘管拖著老邁的身軀,仍力勸以色列百姓,無論如何,一定要表明,是否事奉上帝。然在此同時,他則在百姓的面前鄭重聲明:「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5節),藉以告白,他和家族中的每一個人,無論何時、何地、何種境遇下,決不受任何因素所影響,全家大小都要一生、一世事奉上帝。

另一重視家庭祭壇,且將家庭讓出,讓人敬拜上帝的人,則是亞居拉與百基拉夫婦。 夫婦兩人原居住在羅馬,但主後 52年,羅馬皇帝革它丟在發出一道命令,要所有居住在羅馬城的猶太人雜開羅馬,身為猶太人的 亞居拉和百基拉 兩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遷居到哥林多,以製造帳棚為生。因與保羅同業的緣故,在此與保羅結識,進而同工,後來,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投入在以弗所這個地方的福音工作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 亞居拉與百基拉夫婦乃無條件 提供自己的家成為祭壇,作為聚會場所和傳福音的據點,因而造就了許多人,挽救諸多的靈魂,使得他們的家庭成了上帝祝福的所在。過了幾年,革老丟皇帝驅逐猶太人的諭令停止之後, 亞居拉與百基拉 夫婦才返回羅馬。回到羅馬之後,夫婦倆不忘傳福音的職志,又在家中成立家庭教會,招人前來聚會。

從亞居拉與百基拉夫婦倆的事奉過程得以見著,無論他們到那裡居住,都會提供家庭作為聚會場所,他們的家因而成為新約時期非常典型的家庭教會( House Church),加上他們樂意接待遠人,毫無保留,因而成了上帝祝福的家庭和受人尊敬的配偶。

現代的社會,小家庭的成員只有三、五個人,甚至更少,不似過去大家庭時代的二、三十人,可以擁有大客廳和具體的家庭祭壇,作為禮拜之用。然無論家庭成員多少,只要一起聚集同心禱告,就是一種「家庭祭壇」,儘管是無形的,若能持續不斷的透過「家庭祭壇」敬拜上帝,上帝祝福的同在與平安,將會隨時陪伴著我們的家庭。(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