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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可行的前提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哥林多前書十章23-33節

引言:
當手機遊戲《精靈寶可夢》(Pokémon GO)從日本傳出,在全世界掀起一片風潮之後,台灣亦受到這波熱潮的感染,常可看到年輕人拿著手機到處尋寶。原本,我並不瞭解這是什麼玩意,但看到教會的青少年也拿著手機在玩寶可夢。為一探究竟,我乃請教他們如何玩?同時詢問遊戲精靈所代表的意義和符號是什麼?經過他們的解說,才有些許的瞭解。
知道寶可夢的好玩和其符號及精靈所代表的意義之後,恰巧在媒體報導中,看到一間教會在臉書粉絲專頁Po文指出:「Pokémon是敬拜撒但,會隨時監視玩家的生活,恐怖無法想像!」看完之後,頗令人訝異!
事實上,該教會所提出的「撒但說」,早在2009年,就有西方國家的牧師公開說過:「Pokémon是敬拜撒但的,每隻精靈身上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和符號,而他們的符號和一些魔鬼的符號相同。」就是因為這段話,引發諸多議論,有人相當不以為然的反駁說:「他們才是魔鬼信徒,什麼東西都聯想到魔鬼!」「宗教其實跟極權國家很像,都懼怕著比他們還吸引人的東西。」「就只是遊戲,不爽可以不要玩,管太多了。」「上帝玩什麼遊戲呢?難怪亞當夏娃不爽要吃禁果。」「如果是上帝發明的寶可夢不玩嗎?」…。
是的,如玩家所言,寶可夢只是一種遊戲,實不必將之和撒但與魔鬼劃上等號,是好是壞,玩與不玩,乃取決於個人的心,實難以偏概全。不過,人是否因為玩這類的電玩,而使得自己的生命、時間、熱情和靈魂被蠶食,必須深思。有鑒於此,本文將從信仰的角度,藉由聖經的教導,來省思寶可夢所引發的衝擊。
一、可與不可?
當寶可夢被討論得沸沸揚揚時,有人稱之為「魔鬼」,還有牧師警告基督徒不可以玩它,而引發諸多辯論,讓人不知所措。其實,這樣的疑慮,我們可從保羅論述屬基督的人,是否可以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之教導得著啟示。(見哥林多前書八-十章)
保羅之所以會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提出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之教導,乃當時商業鼎盛的哥林多城偶像充斥、廟宇林立,信眾用「牲禮」和各類「祭品」祭拜偶像的風氣相當盛行。祭拜之後,信眾還會將牲禮和祭品拿到市場販賣,而使得市面上充斥著祭拜過偶像的肉類與各樣祭品。為了民生所需,基督徒常會在市場買到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回家食用,在這樣的情境下,有部份的基督徒,不免擔憂吃到這些食物,會和基督教信仰相互抵觸。對此,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意見分歧。有人主張,偶像本是虛無,並不存在,基督徒當然可以自由自在,問心無愧享用祭拜過的食物,甚至也可受非基督徒之邀,到他們的家用餐。不過,也有一些持不同看法的基督徒認為,屬基督的人,不應碰觸這些食物,亦不可受非基督徒之邀,到他們家一同坐席,因非基督徒家的食物,大都有拜過偶像,這樣做,不但不聖潔,且嚴重違背信仰。為此,保羅乃針對此一疑慮,透過哥林多前書八-十章,提出四個面向加以解說。
1.知識和愛心的關係。(八章1-13節)
2.運用自由的原則。(九章1-24節)
3.拜偶像的危險。(十章1-22節)
4.在各種情況下應該有的做法和態度。(十章23-33節)

從哥林多前書八-十章之教導看來,以下這兩節經文:「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八章8-9節)可稱得上是保羅所提出的四個面向之「引言」。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23-33節中,所提出的態度和作法,可謂是四個面向的「結語」。從中,已足以讓我們面對寶可夢風行時,該如何面對,與該不該玩,看到下列三項基本原則。

二、是否利人又利己?
從保羅所強調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哥林多前書十章23-27節)得以瞭解,不利自己和他人的身心靈之事,必須捨棄,千萬勿為之,否則,便會導致「損人不利己」的結果出現。

好比抽煙,對自己的身體無益,且二手煙對他人的身體有害,就該避免。又如喝酒,若酗酒會失態、引發衝突、製造問題,甚至會因酒駕釀禍,而徒增遺憾!(見箴言二十三章20-21節:「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以弗所書五章18節:「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提摩太前書三章3節:「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故當節制。

當然,適量的飲酒,若對身體有益,乃可斟酌飲之。誠如保羅提醒提摩太所言:「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摩太前書五章23節)足見,喝酒並沒有絕對的可與否,端看是否能利己又利人,否則,就不要飲酒。

同理而言,精靈寶可夢風行時,各地皆有玩家因過度風靡,導致開車時使用手機抓寶,而發生交通事故。亦有大批人因群聚抓寶,阻礙交通、擾亂到社區的安寧,甚至堵住醫院急診室門口,妨礙到救護車的進出。還有人因過度專注於抓寶,在分散注意力的情況下,遭到偷竊和搶劫。光是在台灣,類似的事件乃層出不窮。沙烏地阿拉伯政府認為,寶可夢遊戲有提倡賭博、演化論和多神論之傾向,可謂問題百出,已嚴重違反伊斯蘭教義,而下令禁止百姓玩手機抓寶遊戲。

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觀之,有人因罹患憂鬱症,經醫生建議,不妨可以走出戶外玩寶可夢,結果,不但排除心理壓力、病症得著舒緩、達運動的果效,還從中建立起人際的關係。因此,在否定寶可夢的背後,仍有人以科學的方法,對此抱持肯定的態度。

談到這裡,對於保羅那「凡事皆可行,但非都有益,水能揚舟浮,亦能覆舟沉。」的教導,令人打從內心深感「阿們」。基於此,想要玩寶可夢的前提,必須考量玩這種遊戲,是否能真正利己又利人。否則,寧可敬而遠之。

三、內心是否被轄制?
緊接著,保羅又繼續談道:「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哥林多前書十章28-30節)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對於良心是否被轄制,有著明確的教導。

保羅指出:若吃拜過偶像的食物,而讓人跌倒,那就不要吃,以免因為他人的不接受,使得彼此都難過。反之,若旁人覺得,吃與不吃,乃無所謂,且吃了之後,自己也不會因此而出現良心不安(受到轄制)就無妨。畢竟,別人的良心本無權判斷自己在飲食上的自由,因這些拜過本就不存在的偶像之食物,也是上帝所賜與人類的恩典。

保羅會這樣主張,乃在於顧及信心軟弱的弟兄,以免自己和軟弱的弟兄雙雙跌倒。倘若處在這樣的情境下,就必須放棄吃的「自由」,以免自己和他人的心都受到轄制。

談到這裡,使我想起,1980-1981年間,在小金門服役時,每逢週日,都會和幾位主內的弟兄,相約到烈嶼唯一的基督教會參加主日禮拜,同時協助司琴的工作。當時,烈嶼教會是由一位上了年紀的外省籍傳道所牧養。該會的聚會人數,連同阿兵哥,約只有十幾位左右。

由於分屬各單位的阿兵哥一週才能聚集一次,主日禮拜結束後,傳道總是親切的招待阿兵哥享用他親手所烹煮的中餐。一天,當大家在寒冬中,喝著熱騰騰,裡面放有豬血的酸辣湯時,一位屬真耶穌教會的同袍卻堅持不喝,讓人感到納悶與不解!

用完中餐,一起步行回部隊時,我問他:「方才為何不喝湯?」他回答說:「因舊約聖經記載,血是生命,所以,在我的信仰認知裡面,放有豬血的湯不能喝。」經過一番溝通,我終於瞭解他的想法。但長老教會並沒有如猶太教和真耶穌教會一樣,不能吃帶有血的食物。此後,這位同袍在身邊一起用餐時,我絕對不喝含有豬血的酸辣湯,以免他無法接受,我自己也不自在。然若他沒在身邊時,我仍會快樂的享用有豬血的酸辣湯。
且讓我們再回到寶可夢的議題繼續探討。報載,紐西蘭有一位咖啡達人,為了專心玩寶可夢,而向所屬單位遞出辭呈,因他想藉著遊戲,實現他旅行的夢想。當他提出構想時,家人均表示支持,為此,他乃依照決定,辭去工作,完成夢想。此外,美國紐約也有一名被稱為「寶可夢大師」的男子,宣稱他在兩週之內,就抓完美國所開放的全部142隻精靈。抓完之後,他公開強調,為了抓寶,經常抓到凌晨,即便如此,也不會影響到他的工作。

基本上,抓寶只是一個虛擬遊戲,就將之看做是一種休閒吧!因「電玩本無罪,沉迷惹禍因」;然若內心被轄制,就得遠離,勿再繼續沈迷,否則,將會如同箴言二十五章28節所載:「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的後果一樣,若不儘早修補,將會因為脆弱而崩塌,而使得外力入侵,連生命財產都不保。

四、是否榮耀上帝?
再者,保羅進一步以下列這三節經文,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注意做任何事,都應以榮耀上帝為目的。保羅如是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十章31-33節)

保羅的這段教導,促使長老教會創始人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以「一切只為上帝的榮耀」(Soli Deo gloria)作為基督徒最高的信仰原則,旨乃要身為基督徒者,所言所行,若不能榮耀上帝,則不要為之。反之,若能榮耀上帝,則當擺上自己,讓上帝的心意在我們身上得以滿足,如此一來,上帝的恩典必會與我們同在。

依照保羅的教導和加爾文的主張可知,若玩寶可夢可以榮耀上帝,那就安心去玩;若無法榮耀上帝,則當遠離,否則,必會因為沈迷,而作繭自縛。

過去,我曾在<從節制思S世代>一文當中談過,隨著電腦科技的日新月異與網路的發達,「觸控瑩幕世代-簡稱S世代」(The Touch-Screen Generation)的崛起,人們只要用手指頭滑動「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i Pad)之螢幕,便可「觀看」全世界,同時得知朋友的動態並與之聊天,聯絡感情,也可到處「逛街」購買東西,甚至上網尋找線上遊戲。因此,有不少人在沈迷於「滑螢幕」的情況下,浪費掉許多寶貴的時間,進而出現諸多的「症候群」(Syndrome)。難怪,有人將可以隨時上網的智慧型手機稱為「現代人的鴉片」,因「上癮」的人實在太多了!

無可否認的,網路和智慧型手機與i Pad等資訊科技產品的普及,為人類帶來溝通與聯繫上的便利性,卻也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習慣,然若過於沈迷於網路遊戲,則會出現身體與心理健康的問題,不可不慎!

結語:
總而言之,站在信仰的立場上,我覺得,現代人雖物質豐富,心靈卻很空虛,才會出現如此多的虛擬遊戲,想從虛幻中企圖獲取真實存在感!然而,真正的魔鬼,並非虛擬遊戲中的「撒但」,而是自己內心那不知節制與分辨的心態,才是最大的「撒但」。當然,資本主義的社會,遊戲軟體製造商,為賺進大把鈔票,並不會考慮產品發售之後,對於社會的負面影響,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之一。

最終,個人還是和保羅論述可否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之看法一樣,即,電玩本無罪,然若沈迷,不但會陷入無法自拔的地步,浪費掉生命和時間。果真如此,就不是玩家在玩遊戲,而是遊戲在耍玩家,而使得熱情與靈魂被蠶食殆盡。

雖「電玩本無罪」,但也必須注意「沉迷惹禍因」,然處於E世代的我們,要玩這種迷人的虛擬遊戲時,還是得捫心自問,這樣做,是否能利人又利己?內心是否被轄制?是否榮耀上帝?若否,還是得考慮將其捨棄,不要再繼續沈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