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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幸福嗎? — 戴智彰牧師

  • 戴智彰牧師

聖經:約翰福音十五章11-12節
   使徒行傳二章25-28節 

◎前言

在《蝴蝶飛了》(徐熙媛/文;瑞秋.威廉/繪,2005)書中寫著:05013021
我在等一個永遠不會回來的人
我很小心的等著
很謹慎的等著
很憤怒的等著
很失落的等著
那個不會回來的人,名字叫快樂

讀了覺得好傷感……。我在想,當「快樂」離開時,「幸福」也跟著走了;如今「快樂」不會回來,「幸福」也不可能回來。生命中留下的「空洞」得不到應有的「滿足」。在現實的生活裡,「你幸福嗎?」「是什麼使你覺得幸福?」

◎台灣人的幸福

俄國的大文豪托爾斯泰(Leo Tolstoy, 1828-1910)在他的名作《安娜.卡列尼娜》的開頭寫下了這麼一句話:「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第307期《天下雜誌》 (2004.9.15)推出「二十五縣市人民幸福調查」專輯,期待揭開人民幸福與不幸福的背後原因,找出讓人民幸福的原動力。從不同面向觀察各縣市給人民的安全感、發展感、永續感等,看看哪些縣市最能帶給人民幸福。

調查發現,二十五縣市的人民都有不同幸福來源。民眾的答案從生活愉快、孩子聽話、安享晚年、身體健康、社會安定都有,整體來說,幸福很抽象且不一而足。

分析二十五縣市人民不幸福的原因中,發現台中市、台北市、高雄市等都市人認為最不幸福的來源是「治安敗壞」;而非都市的農業縣市民眾,認為不幸福的最大來源卻是「嚴重的失業率」。
調查結果顯示,七成民眾對現況滿足,三成左右對五年後的發展擔憂。至於「金錢與幸福的關聯」,四成的民眾覺得「有錢才能感到幸福」,二成民眾覺得「有錢不一定能買到幸福」,三~四成民眾認為「夠用就好」,有一成民眾覺得「愈多愈好」。

在分析的結論裡,很中肯地說:「幸福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典範,但高學歷、有好的經濟遠景(低失業、高收入),有效能的政府,幸福的或然率較高」。

經過這樣的探討,你覺得自己幸福嗎?

◎幸福是一種主觀的感受

我覺得,幸福是一種主觀的感受,別人認為的幸福,在你看來或許不怎麼樣。同樣的,你認為的幸福,或許別人並不覺得。

一位國王總覺得自己不幸福,就派人四處去找一個感覺幸福的人,然後將他的襯衫帶回來。

尋找幸福的人碰到人就問:「你幸福嗎?」回答總是說:「不幸福,我沒有錢;不幸福,我沒親人;不幸福,我得不到愛情……」。就在他們不再抱任何希望時,從對面被陽光照著的山崗上,傳來悠揚的歌聲,歌聲中充滿了快樂。他們隨著歌聲找到了那個「幸福的人」,只見他躺在山坡上,沐浴在金色的暖陽下。

「你幸福嗎」?

「是的,我很幸福。」

「你的所有願望都能實現?」「你從不為明天發愁嗎?」

「是的。你看,陽光溫暖極了,風兒和煦極了,我肚子又不餓,口又不渴,天是這麼藍,地是這麼闊,我躺在這裏,除了你們,沒有人來打攪我,我有什麼不幸福的呢?」

「你真是個幸福的人。請將你的襯衫送給我們的國王,國王會重賞你的。」

「襯衫是什麼東西?我從來沒見過。」

如同人際關係大師戴爾卡內基(Dale Carnegie, 1888-1955)所說:「要記得,幸福無關你身份如何或擁有什麼,端賴你想的是什麼。」

◎這時代的隱憂

有朋友寄來一篇簡報<我們這個時代的尷尬>,他給我的主旨標題是「給他兩個驚嘆號!!」看過之後,的確佩服作者觀察入微,卻也讓我對這個時代有點擔心。

摘錄其中的一部份與我們分享,或許你也會「給他兩個驚嘆號!!」

我們居住的房屋越來越寬敞,家庭卻越來越小型化;

可以享受的生活便利日益增多,屬於自己的時間卻日趨減少;

我們的專家越來越多,問題卻也日漸增加;

藥物越吃越多,健康卻每況愈下。

我們花錢太瘋,笑容太少,開車太快,怒氣太盛,熬夜太晚,起身太累,文章讀得太少,電視看得太勤,禱告做得太少。

我們不斷聚斂物質財富,卻逐漸丟失了自我價值。

我們的話語太多,真愛太少,謊言泛濫。

我們掌握了謀生手段,卻不懂得生活真諦;

我們讓年華付諸流水,卻不曾將生命傾注其中。

我們的住房越來越好,脾氣卻越來越糟;

我們行駛的道路越來越寬闊,眼光卻越來越狹隘。

我們付出很多,可獲得的很少;

我們購買了很多,可從中得到的樂趣卻很少。

我們能夠往返於地球與月球之間,卻不樂於穿過馬路向新鄰居問好。

我們可以征服外部空間,卻懾於走進內心世界。

我們可以擊碎原子,卻不能突破思想偏見;

我們寫得很多,可學到的很少;計畫很多,可完成的很少。

你是否和我有一樣的感覺,我們的幸福正一點一滴地在流失中。我們努力地追求這時代的價值,卻不見得能感受真正的幸福。我們覺得幸福是某個人生的高峰,或是突然中了幾億元的大樂透。這的確是人生特別的「夢想」,但是幸福似乎不只在一個「大點」上的滿足,它也可以是許多「小點」集合。
正如美國著名的政治家、哲學家、科學家及作家的富蘭克林(B. 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曾說:「人間幸福與其說是一次難得的好運所帶來,不如說是每天生活中所出現的小小好事所造成的。」

我想,我給幸福的定義是──
幸福是「有愛的」、「快樂的」、「知足的」。
幸福是對過去「不懊悔」、對現在「能把握」、對未來「有盼望」。
你給幸福的定義是什麼?

◎另一種幸福

英國愛爾蘭著名聖經註釋學家巴克萊 (William Barclay, 1907-1978)博士在《花香滿徑》中指出,「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

在聖經約翰福音,耶穌對門徒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15:9-10)又說:「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1-12)

「喜樂可以滿足」就是一種幸福。這種幸福來自「上帝的愛」,藉著耶穌基督進入我們的生命中;這種幸福實踐在「彼此相愛」的命令,藉著我們的生命散發出去。

在另一段的聖經中,我們也看見幸福的另一個面向。使徒行傳記載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他引用大衛的詩,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裏歡喜,我的靈(原文是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或譯:叫我在你面前)得著滿足的快樂。」(徒2:25-28)

我們是否也能明白並得著大衛所擁有的「滿足的快樂」?想一想大衛給我們的提示──
明白上帝的同在,「看見主常在我眼前」是一種幸福;
明白上帝的扶持,「叫我不至於搖動」是一種幸福;
明白心靈的喜悅,「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是一種幸福;
明白上帝的信實,「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是一種幸福;
明白生命的歸宿,「必叫我因見你的面」是一種幸福。

我們在聖經裡看到了「另一種的幸福」,它是特別的。它與政治的效能無關,因為,再好的政府也不能提供你這種幸福;再壞的政府也不能阻止你得著這樣的幸福。它也與金錢無關,因為有錢你也買不到這種幸福;沒錢也不能阻止你得著這樣的幸福。

「另一種的幸福」是你與神的關係,是無可取代的,是你專屬的。「另一種的幸福」是「向內」尋求的,詩人說:「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裏倚靠他就得幫助。所以我心中歡樂,我必用詩歌頌讚他。」(詩28:7)

◎結論

幸福是一種主觀的感受,不論你是否同意「二十五縣市人民幸福調查」的結論,或是覺得我們是活在一種努力追求幸福,卻顯得愈來愈不幸福的尷尬處境之中。長久以來,我們專注地追求幸福,但你幸福嗎?

何不嚐試「另一種的幸福」,因為這個「幸福」正在敲門。「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