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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薄仔的心願 — 士師記十六章15-22、28-30節 — 葉元傑牧師

  • 葉元傑牧師

聖經:

士師記十六章15-22

15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 16 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裡煩悶要死。 17 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對她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 18 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裡,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裡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裡。 19 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剋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 20 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21 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 22 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

28-30節

28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29 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 30 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引論:過於簡單的認識

弟兄姐妹,平安。我們講道的經文,進入了士師記的最後一位士師──參孫。士師記的故事有個明顯的四步循環:首先,以色列人離棄上主;第二,上主將百姓交在外族人的手中受痛苦;第三,以色列人呼求上主幫助;第四,上主差遣士師施行拯救。值得注意的是,進到參孫的時代,我們發現這第三個環節並未出現,當時的以色列人即便遭受非利士人的高壓統治,依然沒有呼求上主,只不過,上主還是設立參孫,成為拯救百姓的士師。參孫的出生是一個神蹟,他的母親原本不孕,經由天使拜訪之後不僅懷胎,參孫還因此領受了終生成為離俗人-也就是拿細耳人的呼召。根據民數記第六章的記載,若有人許願要做拿細耳人,離俗將自己獻給上主,他不可以喝酒,不可以吃任何跟葡萄相關的食品,不可以剃頭髮,也不可以靠近屍體。然而,參孫成為拿細耳人並不是自願的,換句話說,他承受了一個沒得選的人生以及非扛不可的使命。人們對參孫有幾個直接的印象-他是大力士,他頭髮很長,他貪戀女色,他殺很多人。簡單粗暴!人們批評參孫肆無忌憚觸犯了拿細耳人所有的禁令,酒喝了、葡萄吃了、屍體摸了,搞到後來連頭髮都剃了,真是失敗。然而,參孫這個人真的有這麼簡單,讓我們幾句話就評價完畢嗎?人們對他人的認識常常太過扁平或表面,但其實,天父所創造的每個孩子,都值得人們細膩的理解。今天的講道,我特別邀請參孫親自現身說法,邀請我們一起來聆聽他的故事。

本論:孤獨且無奈的自白

大家好,我是參孫。打從出生以來,我的耳邊總是充斥父母的訓誨:「不可以喝酒,不可以吃任何跟葡萄相關的東西,不可以偷剪頭髮,不可以靠近屍體。」我從小沒有朋友,因為他們認為我頭髮太臭、禁忌一大堆,難以配合我的生活方式。父母每天盯著我有沒有觸犯禁令,同儕總是離我遠遠的在那邊交頭接耳,我覺得既孤獨又悲傷。偶然間,我去瑣拉和以實陶附近散步,突然有一種溫暖的感覺圍繞我,同時,我想起母親說過的話:「孩子,上主呼召你做士師,要拯救百姓脫離非利士人的手。」這是個不知從何做起的使命,我只能時常到非利士的領土閒晃、尋找策略,沒想到,有一天會在亭拿遇見我的夢中情人。我非她不娶,我很喜歡她,這輩子只要擁有她,我的心就不孤獨;但父母堅決反對我的決定。不意外,反正我只有被他們禁止的命;我不管,我相信跟她結婚是上主的旨意。提親的路上,有一頭少壯獅子闖出來,突然間,那個熟悉的溫暖再次臨到。我不曉得其實可以試著跟那個感覺對話,唯一會的,就只有驅使本性,用力撕裂那頭獅子。親事講定了,沒有任何本族人願意當我的伴郎,沒關係,我早已習慣這種排斥了。反倒是非利士人,找了三十個壯丁來做我的伴郎,我出了一道謎語給他們猜,他們答應若是猜不中,就每人送我一套高級禮服。這是我的終身大事,他們送禮服祝福我,應該不太過分吧?!只不過,這三十個伴郎不是真朋友,從未打算要真心祝福我,他們與我的妻子串通,要套出我的謎底。我心裡盤算著,這是我所愛的妻子,如果連她都無法相信,還能信任誰呢?因此,我把謎底告訴她。沒想到,妻子立刻透露答案給那些臭男人,我輸了三十件禮服,在我的信任面前,妻子以無情的背叛回報。

我去到亞實基倫那邊,費了一番功夫,找到三十個穿著禮服的男人,在殺死他們之後剝下禮服還賭債。同時,我要讓非利士人知道,如果他們的文明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他們看見野蠻的驕傲。於是,報仇成為我和非利士人的日常,他們燒死我妻子全家,我也抓三百隻狐狸毀了他們的農田。我為了逃避追殺而躲在曠野,落入有家歸不得的景況,三千個猶大同胞來了,他們憤怒地大吼:「不知道非利士人是我們的統治者嗎?我們要把你交出去。」這就是所謂的自己人?他們竟然說,不殺我已經是對我最大的寬容了。算了,我本就不該期待他們什麼。同胞綁了我之後把我推向非利士的陣營,眼前出現一大堆猖狂的敵軍,我正想著如何逃過這一劫,那熟悉的感動又臨到。我隨手撿了一根驢腮骨,不斷地砍、不斷地殺;我筋疲力盡,口渴到快要死掉,我想,人生的盡頭到了!活著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就只是為了殺人嗎?突然間,我好想要禱告,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向上主呼求,而你知道,整個以色列民族早已忘記什麼叫做禱告了。「上主啊,我真的很孤獨,我真的很害怕,祢真的要任由那些外族人來荼毒你的僕人嗎?」沒想到,禱告竟然有用,泉水從裂開的地面湧出來,我喝了之後恢復精神,終於逃過一死。然而,我的人生已經走上只能繼續殺人、繼續逃亡的不歸路了。我放飛自我,到處找非利士的妓女睡覺,為了恫嚇耀武揚威的敵人,我扛起迦薩的城門爬六十公里的上坡,把城門放在山頂上。我很勇猛嗎?其實我真的好累!本來打算永遠浪跡天涯,卻在梭烈谷愛上一個叫做黛利拉的女人。她令我試著再相信愛情一次,只是,最後的結局真的太糟、太糟了,我實在沒有臉再說下去了,還是把時間交還給元傑牧師吧!

親愛的弟兄姐妹,你是否透過參孫的自白,感受到一股難以形容的孤獨和無奈?他總是被禁止、從未被支持;他的初戀被毀掉,在每個尋求信任的時刻遭到無情的背叛;他沒有受裝備的機會,被聖靈感動之後就只會殺人而已;而他人生的最後一段愛情,逼著他面對自己最真實的景況。或許,黛利拉原本對參孫有充足的崇拜和愛意,但就在轉瞬之間,這女人變得只對他的力氣來源有興趣。黛利拉問得太直接了:「告訴我,要捆綁你,使你就範,有什麼辦法沒有?」參孫不是傻子,他很快就發現,原本預期的真愛已經變質成交易。參孫測試黛利拉三次,允許這個女人連續三次用錯誤的方法來害他,很可能,參孫自己也很想知道這個答案:「我力量的來源,到底出自何處?」酒喝了,還是有力氣;葡萄吃了,還是有力氣;屍體碰了,還是有力氣。那頭髮呢?參孫太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誰,活著除了殺人之外還能做什麼,這與眾不同的力氣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他從非常有限的理解中把僅存的線索說出來:「如果我的頭髮剃了,我就會失去力氣,跟平常人一樣軟弱。」於是,黛利拉叫人把參孫的七根辮子剃掉,剎那間,參孫不是跟平常人一樣軟弱而已,乃是虛弱到任由黛利拉折磨。參孫被非利士人制伏了,那股熟悉的同在離開了,他兩顆眼球被挖出來,而參孫在雙眼瞎掉之後,心裡恐怕比任何過去時候更清晰。原來,他具備不一般的條件,乃是聖靈的感動,而他從未知道,該如何跟聖靈交往;原來,他被賦予不一般的呼召,乃是要拯救百姓脫離外族人的轄制,而他從未曉得,該接受哪些裝備才能實現命定。他被丟到監獄去推磨,被帶到為偶像歡慶的祭典上受辱,同時,聖經作者故弄玄虛地說,他的頭髮又慢慢長出來了。

結論:不以你為恥

其實,參孫已經完全明白,他力量的來源根本不是頭髮,要不然,他摸摸自己的頭就可以了,又何必禱告呢?是的,也許他浪費了大半個人生,任由脆弱的心在憤怒和孤獨中狂妄,錯失了足以實現使命的裝備,搞得唯一的專長只剩下殺人。然而,他卻曉得在人生的盡頭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呼求上主的幫助-而這正是士師記最重要的主題,是他那個年代的以色列人搞丟的主題。他做了簡單的禱告,訴說了微薄的心願,既然只會殺人的話,「上主啊!我把我唯一能夠的交在祢手中!」再一次、最後一次了,那熟悉的感動伴隨著力量而來,參孫再次睜開眼睛時,見到的是那位呼召他且聽聆聽禱告的主。在天父面前,參孫第一個感受也許是羞愧,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卻說,參孫是信心的英雄(來11:32)。參孫有信心?只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同時,這些因信心蒙稱許的人「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11:6、16)參孫以微薄的心願來禱告,獻上所有給天父,儘管只剩下報仇的功能,上主仍舊對他的呼求十分看重。在我們當中若有人像參孫一樣,在遺憾的人生裡有許多錯過,就算只能在禱告中透露微薄的心願,到那日,你必看見天父在永恆的宴席上稱許你的信心,並且對你說:「自從我揀選你的那天起,從來就沒有以你為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