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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愛的關係 — 陳弘恩神學生

  • 陳弘恩神學生

聖經:出埃及記二十章1-17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

一、引言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平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因為觸犯交通規則被開罰單的經驗呢?在現代的社會中,有各種不同的法律以及規定與我們的生活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必須要遵守這些規定,否則就會遭受處罰。

或許也因為這樣,所以每當我們聽到法律、規定的時候,總是直接會聯想到限制、禁止這些與自由相反的名詞。無論我們怎麼聯想,似乎也都沒有辦法找出法律與愛、恩典之間的關係。

今天我們所看的經文,是上帝在西乃山上向以色列百姓所說的十句話,也就是十誡。若我們往前看到19章9節也能發現,這是以色列百姓頭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上帝跟摩西說話的聲音。這也是接續十災、過紅海後,以色列人出埃及故事的最高潮,以色列人將要領受直接從上帝而來的律法。

那麼聖經中的律法也是為了限制我們而存在的嗎?上帝頒布這些禁令到底是想對他的百姓說些什麼呢?

二、新的開始

在出埃及記中,上帝透過不同的事件,一步一步的帶領以色列人民改變他們過去為奴的形象。祂讓以色列百姓在埃及地看見祂的全能,透過降在埃及的十災瞭解到唯有上帝才是一切的的主宰,以色列百姓並不是埃及人的奴隸,而是祂所揀選的子民。並且透過以雲柱及火柱帶領以色列百姓、過紅海、降下嗎哪、使磐石出水等神蹟,來告訴以色列百姓祂必定會帶領他們,而他們要服從上帝的命令。

如今的以色列人,外在與內心都必須要擺脫過去奴隸的身份,重新認識他們新的身份-上帝的子民。而要成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百姓就不能再繼續過著原本奴隸的生活,而是要開始過敬拜上帝的生活;從受制於法老改變為與上帝連結。以色列人不再是別人的附屬品,而是獨立自主的實體,有自己的制度、法律、領袖與信仰。因此上帝透過祂所頒布的律例與以色列百姓立約,幫助他們能夠真正的成為祂的百姓,承受迦南地為產業。所以上帝向以色列百姓說的這十句話,就如同父母親對最寶貝的孩子們的叮嚀,告訴祂的孩子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這樣的場景也讓我想到小的時候,為了培養小朋友好的生活習慣,所以學校的老師要我們每個小朋友回去跟父母一起制定一個「生活公約」,透過公約的規定讓小朋友養成一些好的習慣。比如說:每天回家後要先刷牙洗手、先寫完功課才能看電視、每天看電視不超過1小時…之類的約定。當然這些規定裡面有些對於小朋友來說就非常非常難以遵守,如果真的每天都照這些規定,那這樣的生活真的一點都不快樂。

就像我非常喜歡看電視,國小的時候如果放假,我可以特地早起就為了多看一下卡通,所以每天看電視不超過1小時的這個規定,對我來說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規定。

雖然一開始非常痛苦,但是過了一陣子後發現,好像沒有那麼難以接受。再過一陣子後,漸漸發現好像有很多比看電視更有趣的事情可以做,所以這個規定也就沒有這麼難以接受了。

上帝的十誡其實也是如此,當上帝在訂定十誡的時候並不是為了為難以色列百姓,而是為了改變他們過去的生活模式,使他們朝著屬神子民的目標前進。所以後面上帝也以十誡為原則,進一步的與以色列百姓立下約定,使他們明白上帝對他們信仰、道德、家庭關係、社會責任的心意。同時也提醒以色列人必需照顧他們當中的孤兒、寡婦、窮人,徹底地脫離埃及那些不好的文化對他們造成的影響。

但是以色列百姓在領受了上帝對他們的叮嚀後,似乎沒有獲得平安與喜樂,反而因為他們看見、聽見上帝跟摩西說話時有雷轟、閃電、巨風、山上冒煙的景象而感到害怕,甚至不敢直接聽到上帝向他們說話,所以只敢遠遠地站著。而且他們雖然口中說著: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但是過沒多久他們就遺忘了上帝交代的這些事情,在山下造起了金牛。

領受上帝的話語對以色列百姓來說,心中的恐懼大過於平安,或許當下的以色列百姓根本感受不到上帝慈愛的叮嚀,只感受到種種的限制帶給他們的害怕。雖然他們嘴巴上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但是他們並沒有瞭解到,上帝所交代的一切命令,不只是為了禁止他們的行為,而是為了要讓他們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一種屬上帝的生活。

從聖經中我們不難發現,以色列人雖然已經離開埃及,但是他們在行為與思想上依然被埃及的傳統綑綁著。如果以色列人不能拋棄過去居住在埃及的文化習俗與生活習慣,那他們只不過是在埃及境外過埃及的生活。而十誡的誡命,提供了以色列人無論在信仰、思想、行為上都與埃及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來幫助他們擺脫過去的舊有思想。

這樣的情況轉移到現代的我們也是一樣。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一段時間,過去台灣社會剛開始建立一些生活習慣時,總是能在各個角落看到各種的標語,提醒著我們要改變過去的習慣,重新建立更好的生活品質,透過改變生活中一些小小的習慣,來建立生命本質的轉變。

這樣的轉變不只是在生活中,在信仰上也是如此。當我們要開始與上帝的新關係時,我們就必須捨棄過去綑綁我們的習慣,打破隔絕我們與上帝之間的牆。因此我們也需要像以色列人一樣,透過思想的改變來重新建立生命的本質,並且與上帝建立更進一步的關係。

三、不是負擔,而是恩典

不論是信徒或是未信者,都聽過十誡。而在十誡中不斷地說到「不可…」,這對許多人來說似乎是一種沈重的禁令,也因此許多未信者因此而卻步,不敢更深入的認識基督教信仰。曾經有一位朋友問過我:「基督徒一定要守十誡嗎?不守的話會怎麼樣?」我當下也跟他有許多討論,但是他聽完後好像更沒有辦法接受為什麼上帝要規定人一定要遵守祂的誡命。對他而言這樣的上帝好像有點霸道,又不可親近,不然怎麼會定這麼多的規矩來限制他的百姓?

我們經常在看上帝的誡命時,都會將注意力放在那一句又一句的「不可…」上面,一不小心讓自己迷失在律法與命令裡面走不出來,漸漸的我們就看不見上帝的恩典在哪裡,不知不覺就讓自己變成律法主義者,就像新約中的法利賽人一樣,經常用上帝的律法作為他們信仰的核心價值,甚至會用上帝的誡命與律法來定人的罪。對他們而言,律法就是衡量上帝與人距離的準繩,只有不違反任何律法才是真正親近神的。在這樣的前提下,上帝似乎與人的距離好遙遠,甚至可以說人根本沒有辦法真正的到上帝的身邊去,因為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說他完全沒有違反過任何一條的誡命。

這也讓我想起有一位朋友,他經常向我抱怨他的父親。因為他有一位非常嚴肅的父親,而且對他的教導也非常嚴格。因此他們父子的關係其實非常的疏遠,甚至他們一個禮拜講不到十句話。我曾問過他,為什麼不喜歡跟爸爸說話?他回答我:「反正多說多錯,我做什麼都有可能讓他不開心,那乾脆少點跟他接觸好了。」

各位弟兄姐妹,你們心中的天父也是這樣嗎?若是我們把眼光都放在上帝的禁令上時,不知不覺我們就會將上帝變成一位嚴格的父親,而我們因為害怕得罪祂,所以我們選擇與祂保持距離,深怕一個不小心又違反了什麼誡命。

但是如果我們再一次用心的去看聖經我們就可以發現,上帝的律法並不是只有嚴格無情的公義,完全沒有恩典與慈愛。這看似嚴格的律法其實是以上帝的恩典作為前提,若是我們看到20章第2節:「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這是多大的恩典啊!

上帝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祂並沒有說:「你們必須先做到…我才要帶你們出埃及!」而是沒有任何條件、沒有任何前提的親手拯救以色列人。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埋怨摩西帶他們來到一個沒有水喝、沒有食物吃的地方時,上帝也沒有說:「你們必須要先…我才給你們水喝、給你們食物吃。」而是直接讓鵪鶉從天上掉落;賞賜嗎哪給以色列人,又使水從磐石中流出來。如果這不是恩典,那什麼是恩典呢?

這一路上以色列人每當遇到挫折就會向神發怨言,但是上帝從來沒有因為這些怨言而放棄他們或向他們發怒,反而是不斷的恩待這群百姓,賞賜給他們所需要的一切。這當中以色列人並沒有付出什麼,而是白白的獲得上帝的賞賜。同樣的,上帝的誡命也並非要將難以負擔的律法加在以色列百姓身上,而是將他的恩典透過律法彰顯出來,並且藉由祂的誡命,重新建立人與神、以及人與人之間愛的橋樑。

當我們以上帝恩典的角度來看聖經,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對人的愛是永無止盡的,就如同何西阿書第11章中,上帝曾經描述祂是如何愛以色列的百姓,祂將以色列當成是祂的兒子一般愛他。即使以色列百姓不停的背叛上帝,但是上帝對他們的愛卻沒有減少任何一點,祂不願計較以色列人的悖逆,不願意消滅以色列人,反而要像獅子一樣,向以色列的仇敵吼叫,讓以色列人再一次跟隨祂。

上帝對人的帶領從來都不是像專制的統治者一樣,用「使人恐懼」來讓人臣服於祂的權能之下,而是用一次又一次的包容與恩典,不停的期盼祂所疼愛的孩子能夠回到祂的身邊。如果我們用這樣的眼光來重新看十誡,我們可以看到的是,上帝將如何去到祂身邊的道路清楚的告訴我們,就是「用盡一切來愛祂」。

四、一切都是出於愛

上帝的誡命並非建立在對人嚴格的禁令上,而是建立在愛的關係裡。

就像當法利賽人在問耶穌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的時候,耶穌並沒有回答他們哪一條法律禁令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告訴他們:首先要用盡一切愛上帝;同時也要愛身邊的人。這樣的回答完全超乎法利賽人的意料之外。因為正如我們剛剛所提到的,對法利賽人而言,上帝的律法所代表的是一切信仰的核心,遵守律法才能夠維持與上帝的關係。但是耶穌卻在這邊完整定義了上帝的誡命其實是「愛」。

舊約當中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當了430年的奴隸,接受了埃及人的教育、思想、信仰,當時的以色列百姓可以說是已經與上帝斷絕了關係,因此當上帝在對以色列人頒布誡命的時候,並不是要透過誡命與律法來為難祂的百姓,而是為了要重建以色列百姓與祂斷絕的關係。這樣的關係不是主人對奴僕的關係,而是父母親與孩子的關係,這樣的關係並不是以嚴格的律法建立,是以父母對孩子的愛作為出發點所建立的關係。

在我們當中有許多的父母,我們每一個人也都當過孩子。當父母在與孩子相處的時候,會為了建立他們正確的價值觀與道德觀而樹立一些生活的規範,但是我相信大部分的父母在訂定這些規範的時候,並不是為了故意要看孩子們犯錯,所以訂了很多嚴格的標準,然後等孩子犯錯後就懲罰他們。而是出於愛孩子的緣故而訂下規則,希望能透過這些規定避免孩子們犯錯,或者在同樣的事情上跌倒。

上帝也是一樣的,祂透過十誡告訴以色列的百姓如何與祂相處,就是盡心、盡意、盡力地愛祂,因為祂也是這樣愛他們;因為如此所以他們也要愛身邊的每一個人,讓上帝的愛能夠透過他們傳遞給身邊的孤兒、寡婦與貧窮的人。

這一切都是出於愛,而我們也將透過這樣的愛重新恢復與上帝親密的關係。遵行十誡的引導,重新回到上帝的身邊,成為祂疼愛的孩子。

五、結語

有一位作家叫做楊腓力,他曾在《恩典多奇異》這本書裡面講了一個故事,讓我印象非常的深刻。

他說他曾去參加過一場禮拜,牧師按照耶路撒冷的聖殿來劃分教會聚會的地點。外邦人可以在樓上,或者他們專用的外邦人的院,可是他們會被排除在主要的聚會場所以外。猶太婦女可以進到一樓,但是只能待在婦女區。而猶太平信徒可以在一樓前面寬敞的空間,但是他們不能上台,因為講台是專門留給祭司的地方。然後講台後方是祭壇,而牧師將那個地方規劃為至聖所,每年只有在贖罪日可以進去一次。

這樣的規劃如果以舊約聖經的律法來說,是完全符合規定的,但是我們要思考的事情是:這樣的規劃還有上帝的愛嗎?

上帝的十誡與律法從來都不是為了告訴百姓們,你們沒有資格到我這邊來。而是因為祂愛一切的百姓,而且祂明白人的軟弱,經常會因為其他事物的影響而做出得罪祂的事,所以上帝藉由十誡來告訴祂的百姓如何與祂更親近,就是愛上帝也愛身邊的人。

當我們能夠用這樣的眼光看待上帝的律法時,十誡就不再是阻隔人與上帝關係的牆,反而是重建人與上帝愛的關係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