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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權、人權、政權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撒母耳上八章1-9節;彌迦書六章8節

引言:

台灣九合一選舉與公投結果出爐後,雖有民眾歡欣鼓舞,但也有不少人因出乎意料,感到沮喪,進而對民主制度下所出現的民粹主義相當不以為然,遂出現「選舉症候群」。有多家醫院的身心科醫師處理過「選舉後創傷」(PET- Post Election Trauma)之後,不約而同的表示,選舉過後,門診量大增,主要之因,乃所支持的候選人與所屬政黨落敗。還有,其所屬意的公投項目未過,失望之餘,導致悲傷、心悸、胸悶、失眠、激動、急躁、作息失常等。為此,身心科醫師建議,選舉和公投已經結束,當坦然接受結果,勿執著於落敗的情緒中,因日子還是得要繼續過下去。目睹選舉所出現的「症狀」,著實令人對於「第一憨,替人選舉運動」這句源自於日治時代的台灣俗諺,有著更深的「心有戚戚焉!」

選舉期間,因選戰的激烈,使得整個台灣社會狂飆到極點,有候選人及支持者為求勝選,不顧一切,拋開當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來發表意見的民主制度應有之態度,竟反其道而行,利用民粹主義的「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之手段,以聽說和編造,信口開河,不斷製造假新聞傷害對手,還透過媒體惡意攻訐、謾罵、揭人瘡疤、挑撥離間。這樣的行徑,不但傷害到人性的尊嚴,還嚴重破壞台灣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民主價值。會有這樣的問題出現,乃民粹主義利用民主制度機制遂行政治目的所造成的結果。即,為達政治目的,是非不分,以不擇手段的民粹方式操弄民眾,使得民主制度受到嚴重的衝擊和傷害。

無論選舉結果如何,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1926-1968)說過的這句話:「我們必須接受失望,因為它是有限的,但千萬不可以失去希望,因為它是無限的。」應可給予敗選者及其陣營一些省思。當然,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得從信仰的角度深切思考,上帝給予人類政權與人權之後,如何「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b)才是選舉過後,全民所當齊心努力的功課。

一、神權、人權、政權的聖經訓示

撒母耳記上八-十五章清楚記載掃羅被膏為王的歷史與過程。話說以色列百姓由曠野進入迦南地時,由於王國制度尚未建立,一切行政和管理系統,乃延續曠野時期的辦法,支派和族群分治,分別由士師負責帶領,辦理政事。撒母耳年紀老邁,無力處理事務時,乃立他兩個兒子為士師接替職務,但由於兩位兒子(約珥、亞比亞)缺乏領導能力、偏行己路、貪污枉法、收受賄賂、屈枉正直,導致百姓極度反感,使得人民逐漸厭棄士師式的「神權政治」,而群起呼籲建立「君主政體」。撒母耳在廣大的聲浪中,為順應民意,只好向上帝傳達人民的訴願。雖上帝對於百姓不按照摩西的律法來組織政府,轉青睞外邦的政治體制相當不悅,但仍應允百姓設立君主政體。

撒母耳得著上帝的允許後,立即著手物色人選,最終尋覓到身材健壯、臉孔俊美的勇士掃羅為王。掃羅登基一段時間後,竟罔顧「神權、人權、政權」的真諦,為所欲為、重利輕義、殘忍好殺。雖掃羅是以色列史上的第一位國王,也是聖經中第一位擁有上帝所允許的政權擁有者,但因他高舉自己,違背上帝的旨意,而受到嚴厲的懲罰,下場淒慘。

「權力」的源頭來自於上帝,真正的政權必擔在耶穌基督肩頭上,而「政權」本不該有,是上帝在人犯罪之後才被許可,藉由政權的設立來管理眾人與世界之事。人類乃上帝所造,擁有上帝的形像,任何人都不能藉由政治權利侵犯人權。因欺壓人權,等於否定神權。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由人所設立的政權,當須尊重人權、順應神權,才能蒙神喜悅。若主政者只圖本身的利益,不擇手段的鞏固政治勢力,將自己的權力置於上帝的權柄之上,終究會因違反人權、壓迫人權,使得政權的美成為最醜陋的東西,受到人民與上帝的唾棄。

可知,人與其他動物最大的不同,即,人依上帝的形像所造,身上有上帝的本質,其本質使人有尊嚴,而「本質」與「尊嚴」乃構成「人權」的基礎。人可以懷疑他人的能力、智力和作為,但不可懷疑其本質,更不可用武力或言語去侮辱、壓迫、傷害他人,因為人有「尊嚴」。無論是個人或由人所組成的政權,皆要懂得尊重他人,讓人活得有尊嚴,「人權」的精神才得以被彰顯,「政權」也會因此受到上帝的祝福,上帝的名會因而得著榮耀。

歷史上,有過許多擁有「政權」但無「智慧」的獨裁者,使得人民在水深火熱中痛苦而死的例證,諸如:海珊、格達費、穆巴拉克…等。相對的,亦有許多有「智慧」,但無「政權」可以發揮抱負和理想的人,抑鬱而死的故事,諸如文天祥、屈原…等。然無論如何,掌權者當仔細思量先知彌迦所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之寶貴訓示,尊重人權,造福社會,絕不能罔顧「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34節)的重要。

二、神權、人權、政權的信仰省思

美國憲法明文規定:「總統連選得連任一次」。同樣的,台灣的法律對於總統之規範亦乎如此,當然,對於縣市長同樣也有只能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範。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亦清楚明示,醫院、學校、機構之首長或董監理事,不得無限期的「連選得連任」,頂多只能連選得連任一或兩次,其主要之目的,乃顧慮到「權力驕傲」與「人性軟弱」的問題,猶如英國爵士艾克頓(Lord Acton, 1834-1902)於1887年所言,被喻為英國的「箴言」之「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一樣。

近代亞洲史上的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Ferdinand Emmanuel Edralin Marcos,1917-1989)、印尼前總統蘇哈托(Suharto,1921-2008)兩人,即是掌握權力過久,進而貪污腐敗,受到人民唾棄的明顯例證。

馬可仕流亡夏威夷後,位於馬尼拉市區的總統官邸,被續任的柯拉容總統開放,成為觀光景點。1989年3月底,我赴菲律賓參加友人婚禮時,曾特地前往參觀。看到馬可仕總統夫人伊美黛與夫婿倉皇逃走,所遺留下來的數千雙鞋子、上萬套衣服、珍珠項鍊、黃金首飾,以及將一百萬美金鈔票用碎紙機絞碎,放在玻璃瓶當裝飾品的惡劣作法,真教人感到不可思議!因總統府外面,到處都是乞丐和遊民。身為總統不顧人民疾苦,竟然將一百萬現鈔絞碎當觀賞品,而且還為鞏固自己的政權,將反對黨領袖槍殺於馬尼拉國際機場。諷刺的是,總統官邸裡面,竟然還有一間望彌撒用的天主教禮拜堂,是總統全家靈修、禱告的地方。

同樣的,前印尼蘇哈托總統,手中握有政權長達數十年,原本受人民愛戴的他,也是因在位過久,權力使他腐化,遭到人民的罷黜,最後還因貪污罪名遭到起訴。

除此之外,菲律賓前總統艾斯特拉達、艾若育,南韓前總統盧泰愚、金泳三、金大中、盧武鉉、李明博、朴槿惠等,屬算之下,南韓12任總統中,有6任總統陷入貪腐、受賄等經濟醜聞,比例過半。再者,泰國前總理戴克辛、突尼西亞前總統班阿里、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台灣的阿扁等,不一而足。

曾擔任過兩任美國總統的雷根,由於早年當過演員,為人幽默風趣,擅長各種角色的扮演,因而大受美國人民歡迎。第二任總統任期將屆時,竟異想天開,躍躍欲試的想修改美國憲法,準備將「連選得連任一次」的條例改為「連選得連任兩次」,打算繼續蟬聯總統寶座。按當時雷根的聲望,若依其計畫將憲法修改成功,必定會再度高票當選。此舉消息傳出後,反對聲浪隨即由教會中發出,諸多牧師和神學家,深知人性的軟弱與有限,會因過多、過久的權力而腐化,乃大力阻止蠢蠢欲動的修改動作。幸好雷根因著信仰良知,明白權力使人腐化的道理,虛心接受教會的意見,光榮退任,否則後果會如何,相當難以預料。

站在人生舞臺上扮演各種角色時,退場的方式,往往會比進場更為重要,因在「蓋棺論定」的歷史評論下,故事的結局,比起故事的過程更為重要,也會令人印象深刻。

市長是人,民意代表也是人,必定會有人的有限和軟弱,除了需具備各種政治、經濟、社交等智慧外,還得祈求上帝給予他們智慧,否則,遇到難題,不知謙卑尋求幫助,政治權利又能如何?

三、期待勝選者能尊重人性尊嚴

自從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並發表《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UDHR)後,每年的12月10日,便成了聯合國所定的「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迄今,《世界人權宣言》已被翻譯成二百多種語言,其精神乃在宣示:「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方面處於平等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領導人希特勒,無視人類是上帝所造,有上帝的形像,有無可侵犯的尊嚴,竟為了一己之私和民族仇恨,殺害六百萬猶太人,為擴張版圖,還揮兵侵略他國,造成無數軍民的死傷。同為軸心國的日本政府亦乎如此,在軍國主義與「天皇萬歲」的政治神話下,發動太平洋戰爭,使得亞洲地區遭受浩劫,死傷慘重。

二次大戰結束後,發動戰爭的德、日、義三國,紛紛將「尊重人性尊嚴」列入他們的憲法當中,以示國家對於人性的尊重,不再發動殘害人性尊嚴的戰爭。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的憲法,本無「尊重人性尊嚴」這項條文,而是戰後多年,在民主、人權意識抬頭後,才於大法官372號解釋文第一句中加入「維護人格尊嚴與確保人身安全,為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基本理念。」

原本對群體觀念就相當薄弱的臺灣,在過去,曾出現過多次弱勢者的人格尊嚴被強勢者嚴重踐踏,執政者對反對者鎮壓與殺戮的悲慘歷史事件。如今,縱使中華民國的憲法加入了「尊重人性尊嚴」,然在邁入二十一世紀後,因為藍綠、統獨、本土與中國等意識型態的對立,對於「尊重人性尊嚴」非但沒有改善,彼此間還在水火不容、不共戴天之仇的情況下,出現了非置他人於死地不可的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惡毒與污穢之行為和言語,使得台灣又陷入了另一種社會危機,教人憂心!

當然,自由與人權,並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必須尊重他人的尊嚴與價值,否則自由會成為「暴民」,使得社會動亂。人絕不可超越界限去侵犯他人,傷害他人,唯有敬人者,人恆敬之。

人格的塑造,受人際關係互動的影響頗深,以善相互款待,所得的結果便是善;以惡相互回報,最後的結局就是惡。這樣的意義,耶穌有清楚的明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六章31節)基於此,人當「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以弗所書四章32節)從中,得以明白「人權」的責任與界限。惟願我們能遵行上述的教導,共同祈求從上頭來的智慧,使自己有清潔,充滿溫良、柔順、憐憫,沒有偏見,沒有假冒,用和平結出義果。

我們若不倚靠上帝的話,尋求聖靈的幫助,實踐聖經的教訓,遵行憲法條文的「尊重人性尊嚴」,將之落實於生活當中,臺灣的社會與兩岸問題勢必會更趨嚴重,進而加速臺灣的滅亡。

結語:

近代著名的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在《人類本性》(THE NATURE AND DESTINY OF MAN Volume 1.Human Nature)一書當中,將權力的驕傲分成兩種作為說明:

1.人不承認自己的軟弱之驕傲。

2.想藉攫取權力以克服或掩飾自己的軟弱之驕傲。

前者乃在訴說,人往往在掌握權力之後,忘卻人性的有限與軟弱,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有足夠能力掌握一切,解決所有的問題,遂逐漸產生驕傲的心態而渾然不知,這種謬誤往往會出現在掌握大權者身上;後者則是一種權力的慾望(The will to power or lust for power),這種權力慾望的造成,是人的不安全感和自卑感使然,這種「罪惡」最容易出現在社會地位較低的人身上。

為了避免產生權力的誤用,以及權力的驕傲使人腐化之情形產生,我們得為主政者和民意代表禱告,求上帝幫助,讓他們能尊重人權,愛護人民,實踐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的聖經訓示。

 

註:上述部份內文參照胡忠銘撰,《輸贏之間》,台南:人光出版社,2000,
頁39-44。